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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提摩太前书 第6章


圣经综合解读

1「凡在轭下作仆人的,当以自己主人配受十分的恭敬,免得神的名和道理被人亵渎。」

上图:主后4世纪古罗马奴隶颈圈,上面写着:「我逃跑了,抓住我!如果你把我送回主人Zoninus那里,你会得到一个苏勒德斯金币」。奴隶制是罗马帝国经济的支柱,意大利有三分之一的人口是奴隶,整个帝国有五分之一是奴隶,服务于罗马生活的所有领域。奴隶被认为是罗马公民的必需品,他们通常是战俘、奴隶母亲的后代或被绑架者,在奴隶市场被出售。奴隶没有任何权利和地位,必须完全按照主人的要求做任何事,逃奴可能会被处死。如果奴隶杀死了主人,家里的所有其他奴隶都将被处死。一些来自希腊的奴隶受过良好教育,成为主人孩子「训蒙的师傅」(加三24)。一些公共奴隶为帝国建造道路和其他公共设施,担任城市的文员和收税员。古罗马的会计师、医生和妓女常常是奴隶。

2「仆人有信道的主人,不可因为与他是弟兄就轻看他;更要加意服事他;因为得服事之益处的,是信道蒙爱的。你要以此教训人,劝勉人。」

3「若有人传异教,不服从我们主耶稣基督纯正的话与那合乎敬虔的道理,」

4「他是自高自大,一无所知,专好问难,争辩言词,从此就生出嫉妒、纷争、毁谤、妄疑,」

5「并那坏了心术、失丧真理之人的争竞。他们以敬虔为得利的门路。」

这里的「异教」())原文指不正确的、引起分歧的教导()),并非不同的宗教信仰())。「服从」())原文是「接近、将自己附从于……」。「主耶稣基督纯正的话」())指介绍主耶稣基督的福音书,可能指当时已经完成的《路加福音》。
我们对真理认识得越多,越会发现自己「一无所知」()),所以真正认识真理的人必然是柔和谦卑。而「自高自大」())的人是用自己代替了基督,其实「按他所当知道的,他仍是不知道」())。他们「专好问难,争辩言词」()),目的不是为了「要为从前一次交付圣徒的真道竭力地争辩」()),而是为了高抬自己。「嫉妒、纷争、毁谤、妄疑、争竞」())都是人用自己代替基督的结果。
当人用自己来代替基督的时候,就会继续用别的人、事、物来代替基督,最后是「失丧真理」())。用任何别的来代替基督的人,必然会追求基督之外的名、利、地位,「以敬虔为得利的门路」())。今天有些人很热心地做工,但目的并不是为了基督的名被高举,也不是为了让神的心意得着满足,而是利用别人追求「敬虔」的心思,让自己的成就感、理想、名利、地位得着满足。「敬虔」())就是「像神」,里面有像神的实际,外面有敬畏神的态度。

6「然而,敬虔加上知足的心便是大利了;」

7「因为我们没有带什么到世上来,也不能带什么去。」

真正「敬虔」())必然会带出「知足的心」,一个里面像神、外面敬畏神的人,神自己就是他的满足,所以不会感觉在地上还缺少什么。这个「知足」不是因为得着了全世界,而是因为得着了基督里面「神本性一切的丰盛」())。我们所当「知足」的不只是物质、享受,也包括教会里的职分、名誉、尊重。
我们若把满足放在属地的人、事、物上,到头来还是一场空,唯独在基督里面才有真实的满足。那些身外之物不但不能带走,反而容易「叫人沉在败坏和灭亡中」()),成为审判时赏罚的依据。本节是谚语())。

8「只要有衣有食,就当知足。」

9「但那些想要发财的人,就陷在迷惑、落在网罗和许多无知有害的私欲里,叫人沉在败坏和灭亡中。」

10「贪财是万恶之根。有人贪恋钱财,就被引诱离了真道,用许多愁苦把自己刺透了。」

11「但你这属神的人要逃避这些事,追求公义、敬虔、信心、爱心、忍耐、温柔。」

12「你要为真道打那美好的仗,持定永生。你为此被召,也在许多见证人面前,已经作了那美好的见证。」

13「我在叫万物生活的神面前,并在向本丢‧彼拉多作过那美好见证的基督耶稣面前嘱咐你:」

14「要守这命令,毫不玷污,无可指责,直到我们的主耶稣基督显现。」

主耶稣在地上的权势面前,明知祂的结局是被钉十字架,却仍不肯背离真道。属主的人也当效法主的脚踪。
「这命令」())可能是提摩太受洗时领受的,也可能指11-12节所提的内容。

15「到了日期,那可称颂、独有权能的万王之王、万主之主,」

16「就是那独一不死、住在人不能靠近的光里,是人未曾看见、也是不能看见的,要将祂显明出来。但愿尊贵和永远的权能都归给祂。阿们!」

「日期」())指基督再来的日期,但没有人知道确实的日子())。「万王之王、万主之主」())指主耶稣基督())。
神是「独一」())的,是「不死」())的,是超越的(「人不能靠近」))、不可见的(「是人未曾看见、也是不能看见的」))。当基督再来的时候,「要将祂显明出来」()),那时神要亲自与祂的百姓同在())。「住在人不能靠近的光里」())引自出三十三17-23。

17「你要嘱咐那些今世富足的人,不要自高,也不要倚靠无定的钱财;只要倚靠那厚赐百物给我们享受的神。」

18「又要嘱咐他们行善,在好事上富足,甘心施舍,乐意供给(或译:体贴)人,」

19「为自己积成美好的根基,预备将来,叫他们持定那真正的生命。」

神「厚赐百物给我们」()),不是为了让个别肢体享受,而是为了让肢体学习成为承受、输送神赐福的管道,做神所「厚赐百物」())的忠心管家,好让整个身体得着神的供应。因此,「今世富足的人」())更要学习「行善,在好事上富足,甘心施舍,乐意供给人」())。
「无定的钱财」())不能带来「真正的生命」()),神把「无定的钱财」交给我们管理,是让我们在今生「无定的钱财」上学习做忠心的管家()),「为自己积成美好的根基,预备将来」()),将来神才能「把那真实的钱财托付你们」()),让我们与基督「一同作王」()),「直到永永远远」())。
「持定那真正的生命」())就是「持定永生」())。

20「提摩太啊,你要保守所托付你的,躲避世俗的虚谈和那敌真道、似是而非的学问。」

21「已经有人自称有这学问,就偏离了真道。愿恩惠常与你们同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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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研经注释

怎样又作仆人又作基督徒

在这段经文的背后,有一些基督徒日常生活与工作的最重要原则。

基督徒奴隶在当时处于一个特别困难的环境。倘若他是一个异教徒主人的奴仆,他很容易清楚划出分别,他的主人注定沉沦,而他自己是得救的子民;他的基督教信仰会令他产生一种不能容忍的优越感,因而会促成一种不愉快的局面。另一方面,倘若他的主人是个基督徒,他便会受到试探,利用主仆之间的同道关系而占便宜,用它作借口工作不尽力,而盼望能逃过一切的惩罚。他会认为主仆同是基督徒,主人必会特别对他关怀。这里有一种明显的困难。我们必须注意两件一般性的事实。

(一 )在早期的时代,教会没有用暴力和突发的方法企图铲除奴隶的制度。这是一个聪明的做法。当时在罗马帝国中,总共约有六千万个奴隶。单从人数来看,罗马政权认为他们是可怕的敌人。罗马政府不能容许他们有越轨的行动;只要一有奴隶骚动事件,他们就用极残忍的手段火速镇压。当一个逃跑的奴隶被捉回之后,他会立刻受处决,或在前额烙印一个‘F’字母──意思就是逃亡者(fugitivus )。根据罗马人的法律,倘若一个主人被谋杀,他全家的奴隶都要受严刑审讯,并可能集体处死。森信(E. K. Simpson )说了一句聪明的话:‘基督教的精神运动可以鼓吹阶级的仇恨,而掀起死灰复燃的烈火,或者也可以扩大组织而收容逃离主人的奴隶,会在这两种情形之下采取不得已的折衷办法。’

教会若鼓励奴隶反抗他们的主人,必会造成悲惨的后果,它只会引起内战,集体屠杀,令罗马政权完全不信任教会。所发生的情形乃是基督教经过多个性纪的渗透了文化,到了最后,奴隶是自动的而不是用武力获得自由。这里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教训。它证明无论是人,或世界或社会,皆不能被强迫和立例来改革。惟有藉着基督的灵慢慢渗透人类的环境,才可以改变。万事皆须等候神的时间。到了最后,缓慢的方法才证实是可靠的方法;暴力的方法常自取败坏。

(二 )这里还有一项真理:‘属灵上的同等,并不能涂抹民事上的分别’。人若不自觉的以为他的基督教信仰可以成为工作涣散和没有效率的借口,就是一个一直存在的危险;他可能因为主仆都是基督徒,所以盼望主人对他有特别的体谅。但是主仆同是信徒这事实并不免除雇员以不做一日之工而领取工资。基督徒与别人无异,同样有服从纪律的本分,同样必须用劳力赚取工资。

(三 )那么,教牧书信对基督徒奴仆的责任说甚么呢?他必须做一个好奴仆。倘若他不能做到这一点,倘若他懈怠和做事疏忽,倘若他不服从和侮慢,他只给世人批评教会的话柄。基督徒工人必须做一个比别人更好的工人,来传扬他所信奉的基督教。特别在他的工作上,必须表现出一种新的精神。他不要以为自己并非甘愿,乃是被迫而去工作;他要想到他自己是要为他的主人,为神,与人类提供服务,正如赫伯特(George Herbert )所说:

那人渴望有五千镑才算满足;其实,
他的贫穷,一如那个只需五镑的人。

知足来自对生命所持的一种内在态度。莎士比亚(Shakespeare )在亨利六世(Henry them Sixth )下篇剧本中描写皇帝到了一个不知名称的郊野游逛。他和两个看守猎物人相遇,于是上前介绍自己是个皇帝;但其中一个便问他:

‘你说自己是皇帝吗?那么你的皇冠在那里?’皇帝便巧妙地回答说:

‘他已跌下来,再不惧怕摔倒了,
他已居下风,再不会骄傲了;
他因为谦卑的缘故,
须要神时刻带领他。

如此重担带来的丰盛,
向着朝圣之路迈进;
现在所得非常稀少,此后我必蒙福,
世世代代享丰盛。’

(五 )贪爱金钱很容易领人利用错误的方法去达到目的,但结果就是痛苦和悔恨。这个道理对身体来说也是非常真确的。人若利用身体尽情追求肉欲的享受,必然损毁他的健康。当他们明白他的欲望损伤了别人,而且自己也充满悔恨,那时已经太迟了。

寻求不倚赖别人,和审慎为将来而作准备是基督徒的责任。但是把贪恋金钱视作生命的动力,他便陷于最危险的罪中。

勖勉提摩太

这封信是向提摩太提出一个巨大的挑战而作结束。这些语调是着意用掷地有声的高雅字眼写出来,所以这个挑战更显宏大。

当这段经文一开始的时候,保罗便给提摩太披上英勇的战袍。称他为属神的人。这是旧约中伟大的称号之一。摩西得了这个称号。描述:‘神人摩西’。诗九十篇的题目是称为:‘神人摩西的祈祷。’它也是神的先知和使者的称号。替神向以利传达信息的人就是一位神人;撒母耳被描写为一位神人。神差示玛雅向罗波安送信,而示玛雅就称为神人。本仁约翰在天路历程中,把崇恩称为‘神的勇士’。

这里是一个尊贵的称号。当提摩太接受这个任命的时候,保罗没有提起他自己的软弱和罪,因为这些事情会令他陷入悲观失望之中;保罗反用这个尊贵的称号‘属神的人’激励他。基督徒的方法乃是不要注定别人是个失丧和不能得救的罪人,而使人颓丧;乃要把他里面的好处揭露出来,使他战意昂扬。因此,不是重提人过去的耻辱;而是把人的潜质和将来的美景摆在他面前。提摩太被称为‘属神的人’这件事,会使他觉得自己是受王任命的人,而昂首阔步,气概非凡。

放在提摩太面前的美德和高贵品质并不是杂乱无章的堆砌。这些形容词是有条理的。第一个字就是公义(dikaiosune )这个字的定义就是‘给予人和神所应得的。’这是一种最具综合性的美德;因为一个公义的人,对神和对人皆有责任。

第二,有一组描写三种美德的形容词,它们都是对神应有的态度。敬虔(eusebeia )就是人对神的尊敬,他留意一生活在神面前。信心(pistis )这里可以解作信德,这种美德是指人无论遭遇任何变幻,在一切机会,甚至面临死亡,都对神忠诚。爱心(agape )这种美德是指人甚至受苦之际,不能忘记神为他所行的大事,和神对人的爱。

第三,靠赖生活行为的美德。这个字是hupomone;英文钦定本把它译作忍耐(中文和合本同 );但是(hupomone )绝不是指叉手静坐,逆来顺受,让人生经验像潮水浸过的精神。这个字是指得胜的忍耐。‘虽有苦难和敌对,仍持定永不动摇的信心和敬虔’的意思。这种美德不是对生活的经验抱着逆来顺受的态度,而是叫人克服它们。

第四,是待人的美德。这个希腊字是paupatheia。我们把它译作温柔,其实这个字是不能直译出来的。它描写绝不会因自己觉得有错而忿怒;而当受了别人委屈也不会怒不可遏的精神。这种精神明白怎样去饶恕,并且知道怎样为正义而争战;这种精神一方面以谦卑的态度立刻行在人面前,同时因神的呼召而觉得自豪。这种美德叫人对待别人和自己,时刻采取正确的态度。

感人的回忆(续 )

当提摩太受激励担负将来的工作的时候,他也因过往的回忆而鼓舞。

(一 )他要记念他的洗礼和洗礼中的誓约。在初期教会的环境中,洗礼当然是指成年人,因为他们都是从异教徒的信仰中直接皈依基督。洗礼表示认信,并在众人面前作见证,表示自己愿意接受耶稣基督作个人的救主和生命之主。最初期的基督徒认信只是一句简单的信经:‘耶稣基督是主。’。但有人指出从这段经文给提摩太的嘱咐之中含有认信的话:‘我信全能的神,创造天地的主,和基督耶稣;在彼拉多手下受苦,必再来审判;我信死人复活,和永生。’当时提摩太很可能给予领受他教训之人,像那样的一种信经。所以,他首先必须谨记他是曾作出承诺的人。基督徒是最先亲自向耶稣基督作出承诺的人。

(二 )他要记念他曾像耶稣,宣认同一的信仰。耶稣曾在彼拉多面前受盘问:‘你是犹太人的王么?’耶稣回答说:‘你说的是。’耶稣曾见证祂自己是主;而提摩太也必须时刻见证基督为主。当一个基督徒宣认信仰的时候,他要说出像他的主曾经说过的话;当他为信仰而受苦的时候,他也受像基督曾经受过的苦。当我们参与艰巨的事工的时候,我们可以说:‘弟兄们,我们所走的路是先圣已经走过的。’当我们在众人面前宣认我们信仰的时候,我们更能说:‘我与基督站在一起。’这必然令我们的心欣喜,并且激励我们的生活。

(三 )他要记念基督必要再来。他要谨记他的生活和行为必须配让祂察看而无愧。基督徒不是为取悦人而工作;他是为了满足基督的期望而工作。他必须常常自问的一个问题并不是:‘我的工作是否会被人称善?’而是:‘这工作能否获得基督的悦纳。’

(四 )最重要的,他要记念神。这个记忆是何等重要!他要记忆的乃是一位万王之王,万主之主;祂拥有给人永生的恩赐,祂的圣洁和庄严,没有人敢注视。基督徒必须时刻记念神,并且说:‘神若帮助我们,谁能敌挡我们呢?’

劝勉富人

有些时候,我们以为初期教会完全是由一些贫穷的和作奴仆的信徒合成的。但在这里,我们看见甚至在这么早的时代,教会已经有富足的教友。教牧书信并没有因他们富足而责备他们,也没有嘱咐他们必须把全部财富分赠给人;但是书信吩咐他们不应做和应做的事:

他们的财富不应使他们骄傲。他们不应以为自己比别人富有,于是傲视别人。世上没有一件事使人有权轻看别人,财富更微不足道了。他们也不应该把希望放在财富上面,因为人生的际遇变幻不定,今天可能是一个富翁,但明天可能变成一个穷光蛋;人若把希望放在如此容易消失的事物上,是非常愚蠢的。

有钱的人应该用他们的财富行善;他们要时刻准备与别人分享;他们必须记念基督徒团契当中每一份子。圣经吩咐他们这样善于运用财富替他们在来世建立一个良好的基础。有人说:‘我若不舍,我必丧失;我若施出,我仍享有。’

有一个很著名的犹太拉比故事说,从前有一个名叫蒙罗巴斯(Monobaz )的犹太人承受了一笔巨大的财产,而他是一个仁慈慷慨的人。正值饥荒的时候,他把他的财物帮助那些贫穷的人。他的兄弟们走来对他说:‘你的祖先积聚了财产,他们每一代累积下来的财富已经由你承受了,你忍心把它耗尽吗?’他回答说:‘我的祖先积聚财富在地上;我把财富积聚在天上。我的祖先积聚的是玛门的财富;我所积聚的是灵魂的财宝。我的祖先替这个世界积聚财富;我为未来的世界积聚财富。’

当我们每次有能力施与,却没有实践,我们在末世的财富便会因而减少。若我们每一次都能施与的时候,当今世的生命告终时,我们的真正财富便会加增。

基督教的伦理教训我们,财富本身不是罪恶;但它是一个极大的责任。倘若一个人的财富单单使他骄傲、富足,而别人无份的话,财富就会变成他的祸败,因为财富使他的灵魂贫穷。倘若他能利用财富使别人获得帮助和安慰,自己似乎变穷了,但事实上他变得更富有。到了永世,人便会知道:‘施比受更为有福’这句话的意义。

当传的信仰

这里所见的提摩太名字可以显示出它的充分意思。它是由两个希腊字组成:timan解作尊敬;Theos解作神。故此它的字义就是指一个尊敬神的人。到这封信结束的时候,保罗可能藉着提摩太这个名字,提醒他必须忠于自己的名字,要名实相符。

这段经文提及交托他保管的托付。托付的希腊文是paratheke。这个字的字义就是存款;可以解作交给银行或朋友储存的款项。当存款人需要取回存款时,托管人有神圣的责任全数奉还。有些时候,小孩子也称为一个paratheke就是一个神圣托付。这个意思指出这个孩子是诸神所赐的,他因此有责任抚养这个孩子,训练并装备他而不负诸神所托。

基督徒的信仰就像这样:我们从先贤的手中领受了一些东西,我们必须把这些传给儿孙后代。勃朗引述里连(Lerins )的圣云逊(St. Vincent )的一段著名的话:‘托付(paratheke )的意思是甚么?它是指交付给你的东西,而不是你发明的;它是指你已经接受的东西,而不是要你策划出来的;它不是机智,而是学问;不是私人的假设,而是公开的传统;它是带来给你的东西,而不是从你那里带出来的,因此在托付的事情上,你不是一个创造者,而是一个守护人;不是一个领导人,而是一个随从者。你要把这个托付妥为保存,你要好好地保存大公教会的信仰的恩赐,而不要让它缩减。惟愿交付给你的能在你身边,并且要把它们传出去。你领受的是黄金,那么传出的也就是黄金。’

人应当谨记他的责任不单对自己,还需要向儿孙后代负责。倘若我们今天的教会变成软弱无能;倘若基督徒的道德越过越被这个世界淹没;倘若基督徒的信仰被人扭歪和曲解;那么损失的不只是我们,未来的后辈也会因此而被夺去无价之宝。我们不单作信仰的持有人;还须作信仰的受托人。我们所领受的也必须传下去。

最后,教牧书信责备那些传‘敌真道似是而非的学问’。学问的希腊字是gnosis;它的意思就是指知识。所以这里所责备的是一些思想错谬的知识分子,和着重于人的错误知识。

但是那个敌字应该怎样解释呢?这个希腊字是antitheseis。教会过了许久之后出现了一个倡导异端邪说的马吉安(Marcion );他写了一本名叫The Antitheseis的书;他在这本书里,引述旧约的经文,并且在每段旁侧,列出与它们意思相反的新约经文。他这样作的意思很可能是说:‘不要浪费时间寻找圣经里面相反的东西。尽量使用圣经帮助你生活,而不要利用圣经作辩论。’但是除了这个解释以外,这句话可能还有两个意思存在。

(一 )Antitheseis这个字可以解作:争论。照着这个阐释,它就是说:‘你要避免争论;你自己不要被那些无用可憎的辩论缠绕。’对当日以弗所的希腊会众来说,这个劝谕是很合适的。希腊人埶爱辩驳法律。他会只为了自己的爱好,甚至和自己的亲兄弟在法庭相见。因此,这句话很可能作这样解释:‘不要把教会变成一个神学争辩的战场。基督教并不是给人争论的,而是让人照它而生活的。’

(二 )Antitheseis这个字可以解作:相对的立论(rival thesis )。这个解释的可能性最高,因为它对犹太人和希腊人都一样适合。有些好问难的学者到后来竟然拿一些极琐碎的问题来讨论,好像:‘在一根针的尖顶上,究竟可能站立多少个天使?’那些犹太人拉比可以在一些极其细微的律法论点上,继续辩论达数小时,数日,甚至数年。希腊人也有这种怪癖,只不过他们的态度比较严肃。希腊人有一种希腊哲学学校,称为学府,他们的影响力非常大。他们认为在人的思想领域中,任何一件事若随着逻辑辩论下去,必会产生两个完全相对的结论。于是他们作出结论,根本没有称为绝对性的真理;每一件事物都有各执一端、份量相等的假设。他们继续争辩认为既然这样,聪明人切勿对任何事物,先有固定的概念。乃应当对任何事物一直不立即作判断。这事产生的效果必然令人迟疑不作一切行动;人变成完全不能肯定。所以保罗对提摩太说:‘不要在不可捉摸的争论上浪费时间;不要在“言词的辩论”上浪费时间。不要太过聪明逞能。你要听神的绝对可靠的话,而不要听那些出自过度聪明思想的微妙争辩。’

所以,保罗提出一个对我们现代人都适用的警告作这封信的结束。聪明的争论永远不能代替基督徒的行动。基督徒的责任不是坐在书房中思考各种的争论,而是在这个水深火热的世界中过基督徒的生活。到了末后,不在于人知识上的聪明;乃在于计量我们的品行和人格。

最后是结束的祝福‘愿恩惠常与你们同在。’这书信以神恩典的美好作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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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道尔注释

提摩太前书第六章

E 仆人与主人

在当时的教会团体中,有许多奴隶与主人同一个教会,他们之间的关系是一个重要的问题。奴仆在教会中享受同是弟兄的平等身分,但是在他们的家中却属于社会上低阶层的奴隶。除非废止奴隶制度,否则将是一个永无和解的对立状态。但当时的情况根本不可能将这根深蒂固的制度拔除,所以免不了需要暂时性的法则。

1. 保罗预见两种情况。一种是基督徒在轭下作奴隶的( douloi 原文当指奴隶而非仅仅是AV或和合翻译的仆人),隶属于非基督徒的主人;一种是主人也同样是基督徒,而两种结果所含的危险亦不同。一个基督徒奴隶,因他在主里的自由,可能使他没有给与主人应有的尊重,特别是当主人既苛刻又暴虐的时候。然而在这样的情况下,因基督的缘故,他应当以尊敬的态度为上策。保罗用在轭下作仆人的表达方式,说明当时的情况,有许多的主人对待他们的仆人只比牛好一点,这是当时一个真实的社会现象。在这种状况下,如何避免神的名和道理被亵渎,是比如何去推翻或改革奴隶制度来得重要。这里的道理,指的是基督教信仰。

2. 与主人有共同信仰的基督徒奴隶有一个危险,就是忽略了他应尽的责任。为奴的不应轻看他的主人,不因他的主人按着基督的爱,有更宽大的原则,或因为他的主人为基督的缘故将他视为自己的弟兄,就轻看他。反而当因着他主人格外的恩,就更加努力的服事他。得服事之益处的应该同时指主人与仆人,虽然文法上似乎是指主人。如此说来,主人因着仆人的善意而得到益处。如果“益处”指的是仆人,那就是指他们得着了一个信道蒙爱( agapētos )的主人。或许文法上的模棱两可,有同时指着主人与仆人都得益处的用意,因为双方都是“信实与蒙爱”的。

Ⅳ 各样不同的命令

结语的部分包含了一些不连续的思想,最好的方法就是各自查考其内容。有更进一步对假教师的探讨,有两处不同地方论到钱财,而且加上对提摩太的个人提醒,最后以尊贵的祝祷结束。结束前,保罗更苦口婆心的劝告提摩太如何面对异端,好像书信的补遗一般,为要加重先前所说的重要性。

A 更多有关假教师的事

3. 你要以此教训人,劝勉人在NIV(及AV)都属于第2节的结尾,但将它摆在下一节(如RSV),却更能做为以下教训的序言。提摩太明显的与有人传不正确的教义(现中;和合:传异教,与的用字相同)成为对比。这些事(新译;和合:以此)可能泛指书信讨论过的所有问题。

第3节的动词服从( proserchomai )字面上指的是“接近”,就是“将自己附从于……”的意思(参考:辛普森的字义的讨论)。真教师是承继着主耶稣纯正的话。这话有两种定义:一、耶稣所说的话。二、关于耶稣的道,形容基督的真理。后者较合于前后文,及保罗在教牧书信中一般的用法,也符合于后面所谓敬虔的道理;虽然“敬虔的道理”也可以是耶稣所说的一些话,对应于不敬虔的假道理。史碧克认为此处指路加福音,赞同施赖德(Schlatter)的看法:很难相信如果路加福音还没出现,保罗能这样流利的陈述耶稣所说的话。也支持这样的看法。

4-5. 对教师性格的描述,就透露出他所教导的内容来。这个原则可以应用在真理或是假道上。这些假教师的性格,连结着一串不值得羡慕的形容词。对于自高自大( typhoō )的解释,看就知道了。这些趾高气昂的假教师,他们的无知,简直就像保罗所说的一样糟糕透了。

下一句话很难用英文表达,但NIV译作他在道理的争论与争辩上,有不健康的兴趣(和合:“专好问难,争辩言词”)。动词( noseō )原文有“病态”的意思,明显的与第3节中“纯正的话”相反。这种争论争辩已经到了损害他们心灵健康的程度,像染了疾病一样。知识上过分的争辩往往导致道德上的败坏,这里就是一个值得注意的例子。

这些邪恶的结果,都是精神上的活动,其演变的过程是可见的,因为嫉妒一定会造成分歧。事实上, eris (希腊文,译为纷争)用在新约,除了一次之外,其他都与嫉妒(三次是 phthonos ,其他地方是 zēlos )连用。很特别的是在新约圣经只有保罗使用 eris ,每次提及不义的行径一定会列举纷争。毁谤和妄疑是分不开的。并那些坏了心术之人……的争竞是指在堕落的心灵中,必导致无可避免的易怒,因为他们心中早已预设对方的恶。当道德理性已被蒙蔽,任何悔改的行为也被放弃,心灵必窃夺真理(和合RSV:“失丧真理”)。好像一个盗贼用尽心机窃走了真理,而他所窃走的,却是自己曾经拥有的无价财宝,这就显出他是何等的愚昧。结尾的句子他们以敬虔为得利的门路,摩法特将其诠释为“他们想象宗教信仰是有报酬与利害关系的”,非常恰当。然而真正的敬虔不是商业行为,它是关乎于心,不是关乎于钱袋。不论如何,这些假教师是否利用教导来收取高额的金钱,或使用他们的专长为掩饰,来获取物质的利益,就不得而知了。

B 财富的危险

因为金钱是假教师主要的目的,保罗试图说明钱财带来的危险性,并陈述了重要且普世性的原则。

6. 假教师的敬虔是对的,但应当加上附带条件。被译做知足的心( autarkeia )这个字,含有自制的意思,完全是保罗的用语(名词用法出现在;形容词的用法出现在。敬虔不在乎环境,才是真得益处。保罗自己在中,提供了很好的榜样。关于从斯多噶观念的自我管理来讲,基督徒表现出知足的美好本质。

7-8. 第7节的想法,来自圣经及古籍中的道理(参:,于此作为谚语引述。保罗这里说的是:物质上所拥有的,与我们如何来到这世界或离开这世界完全无关。第二部分的叙述指出一个我们可以掌握的状况,它道出愚昧的人不断追求的财富,在死后仍归于空虚,人生的过渡与变迁在此表露无遗。当下的知足是凭着对将来的信心,而且不是建立在物质上。真正的生命是去赢得永恒的,而非汲汲营营眼前短暂而易变的物质。

第8节给基督徒的知足下了定义。如果我们没有拥有过于我们基本所需的;例如衣食( skepasma 字义为“遮体之物”,可以是避难所或衣服),就是知足了。斯多噶学派有类似的生活方式。“知足”点出消费形态的社会缺点,因为拥有财富的多寡往往代表一个人的身分地位。如果认真实行知足常乐的生活方式,消费市场的繁荣将受严重影响。事实上,知足不是由于拥有一切我们想要的东西,因为我们的欲望是无穷尽的。基督徒的生活方式,绝不能以满足物质需求为中心。

9. 第9节用强烈的语气描述那些陷在物质追求中的人。指的是所有以增加物质财产为人生目的的人,但这里却没有认为拥有财产是值得责备的。保罗不是针对那些已经富有的人,好像他们是因贪婪而富有一般。在另外两处教牧书信中有用到网罗( trap )这个字,形容为魔鬼的网罗,在这里则以迷惑( temptation ;新译:“试探”)表达此意。接着连续三个清楚的步骤:先是“迷惑”,再是“私欲”,接着是道德的“败坏”。动词翻译作沉在( bythizo ),栩栩如生地描绘贪财好像一个怪物,攫取它的牺牲者,陷他们于败坏和灭亡中。这两个形容词( olethros apōleia )连用,是形容无法挽回的失落。

10. 第10节引用一句老生常谈“贪财是万恶之根”,作为归结上面对贪财的强烈抨击。原文中在根之前没有使用定冠词,因此NIV加上了定冠词。就算不加上定冠词,原文亦强调根这个字,在英文的其他译本(如AV、RSV)中亦可发现。如此好像贪财包罗了一切,但保罗心中挂念的是那些极端想要致富而陷入网罗的人。对于第9节所描述的人,他们的恶,真的是因为贪恋钱财的缘故;但不能因此狭隘的认为,所有的邪恶都根源于贪恋钱财。新约圣经也不这么认为。他们只是走错了方向,因而离了真道。动词的被动式( apoplaneō )表达他们无助的紧握住一个无情的谎言。同时他们自己以“许多愁苦( odynē )把自己刺透了”。自我导致的幻灭与失望是极其痛苦的。

C 对属神的人的命令

11. 保罗称提摩太为属神的人,非常明显的对比于前面属物欲的人(开头语但你强调出这反差来)。然而提摩太必须逃避的,应该比财富所带来的危险还要多,应该是第4节以下所有描述的恶行。

使用逃避……追求的对比,是保罗惯用的句法。在也用到了。首先要追求的是两个重要的信仰秉性。公义在这里有更宽广的含义,指任何对神对人都诚实正直的事情,而敬虔是泛指虔诚。在也同时将两者并列为追求的对象。接下来的信心与爱心则是基督教的根本,也是保罗教导的中心。有人主张,对于保罗来说,这两者可以独立在其他德行之上,不一定要与其他好的行为并列。但在时,它们与其他德行同为圣灵所结的果子。

结尾的忍耐与温柔表现两种非常不同的特质。“忍耐”是能力的本源、坚毅的精神。但是“温柔”显得较为软性,具有温和的感觉,是很罕有的特质,是属神的人应当努力的方向。

12. 打仗( agōnizō 字面的含义是:为奖赏而竞争)这个字一般认为是意指奥林匹克的竞赛,它的同源名词 agōn 佐证这个意思。或许这个用字已经被定型为运动竞赛的象征,或许仍旧保留它原来军事的含义。但不管是竞赛或是战争,一个自我操练的过程已经开始,而且持定( epilabou )表示一个单一的目标。这种态度未必与约翰著作中,永生现在即可拥有的看法相排斥,但却是最完美的终极目标。

美好的见证,许多解经家认为是提摩太的受洗,也有人认为是指提摩太的按立,但如果与前面的永生相连结,提摩太的受洗或许更有意义。

13. 提摩太的见证被用来比较基督在彼拉多面前的见证,因为神圣的命令已经按着见证人的特性发出。这见证人是赐生命的神(和合:“使万物生活的神”),与基督耶稣。为什么在这里形容神是赐生命给万物,主要是带出神无所不在的特性。至于以耶稣基督为见证,在使徒约翰的著作中比保罗书信更明显(参:,但保罗也常使用神作他的见证(参:

14. 提摩太被鞭策要努力谨守毫不玷污的命令,这可能是提摩太受洗时领受的。当然也有可能指的是11与12节所提的内容,因其郑重的性质,可以称之为命令。如果这经节指的是按立的话,那么后者比较合于前后文。毫无玷污、无可指责用在命令里面似乎有些奇怪,这使一些学者按着动词的主词来诠释它(例如:提摩太自己是毫无玷污、无可指责的);但这样的解释难以符合希腊文的结构。按着前后文来讲,这个要求似乎是对提摩太说的。

这一节有展望未来的眼光,因为它对主耶稣基督的显现( epiphaneia )不再视为眼前的再临。主的再临被预见是一个将来的历史事件(参:,因为保罗的观念,就是在主的再临或基督来的日子,应当无可指责)。

15-16. 突然插入一段伟大的颂赞,很像保罗的作风,但有些学者质疑这里的颂赞更像基督徒的诗歌,而非保罗自己的创作。这些神的称呼不像保罗的笔法,形容神为可称颂的,圣经希腊文只在教牧书信中出现,虽然一般希腊文的类似句存在(的注释)。

有人认为这里的颂赞,或许使人想起会堂的崇拜形式,它显出强烈的犹太教风味(参:Kelly)。果真如此,当保罗的心中充满神的国度再临的那日期时,自然而然的从他的口中被宣读出来。被翻译作有权能( dynastēs :现中:“主宰”)的字,在当时指的是王子或族长,用来区别在自己的国度使用权柄的国王。但独有这个字清楚的指出保罗所说的,并非是领受的权柄(神的权柄不是领受的),而是独一无二的如王子般的尊贵。同样对神的称谓出现在传道书和马喀比后书中,但在新约里只出现在路加的作品中,指的是人的权柄。

在启示录中,两次形容基督为万王之王和万主之主,在当时这应该是被一般基督徒接受的用词。在旧约中;LXX)和次经(马喀比书下卷也有相似语句。

早在就以不朽(和合:“不死”)形容神的特质,虽然该处用了形容词 aphthartos ,但此处则用了名词 athanasia 。两个字同时出现在,并且意义上没有明显的区别。形容词那独一不死的,虽然可以指其他人,但唯有不朽坏的神配得此称谓,因祂是一切生命的源头。与永生相关联的两个特质,清楚区别神与其他的事物,那就是祂的超越(在人不能靠近的光里)与不可见(人未曾看见,也是不能看见)。无疑的保罗心里想的,应该是,那里清楚描绘出大而可畏的神。颂赞的一般结尾莫过于尊崇神的荣耀( doxa ),但在这里,却用了尊贵( timē )和权能( k-ratos ),可能是因为前面用了主宰这个字。他处保罗使用 kratos 这个字表达神的能力,是在

D 对富人的建议

上一段插入的,由此再次谈到关于富有的问题。前面是论到渴望致富的人,这里是谈到已经富有的人。这种论题的方式,是保罗写作的特色。

17. 对于财富,保罗采取相当温和的态度,没有强烈的指责。富足的人必须小心避免两件事:一、自高。二、过于倚靠钱财。有人主张这里的劝诫是基于把房子盖在沙土上的比喻(参Scott)。对于不断走向物质主义的现代人,钱财无定的提醒是很适切的。倚靠物质过于倚靠神的人,有极大的危险,因为神才是一切事物的赏赐者。这话同时提供给那些极端禁欲主义的人,因为如果神让我们享受万物(那厚赐百物给我们享受的神),完全禁欲的想法,必定是错误的。

18-19. 正面且实际的要求富足的人,要有乐善好施的特质。这两个特质都有积极和消极的描述。这里说到他们应当“行善,在好事上富足”,甚至更应该甘心施舍,乐意供给。

这里加上积存财宝,……建立坚固的根基(现中)两个比喻,有人认为经文要修改。举个例子:摩法特把它改成“积聚善与好的宝藏”(把 thēma lian 取代 themelion )。但因为这样的修订缺少手稿的支持,并且影响了希腊文的结构,所以最好还是保持原来翻译的风貌。至少这样的思想是很清楚的,而且让我们回想起主耶稣所说的话

结尾的句子(叫他们持定那真正的生命),与第12节的句子接近且相似,但有一些有趣的变化。希腊文 tēs ontōs zōēs 必须被翻译作真正的生命(NIV)或“实在的生命”(RSV),相对于依靠钱财所带来的生命。

E 对提摩太最后的训诫

20. 最后的劝勉鼓励提摩太要保守信心,像是仔细的储蓄一样( parathē祂ē ),这个字新约只用在与此处。储蓄这个字与“信心”或“命令”这些字被留做受词时的用法没什么差别,但其特别含义在于保守的东西是很珍贵的。它就好像把财宝安全的存在银行里一样。这比喻不能随便引申,因为福音的工作不是把所听见的道,自己储蓄起来;而是鼓励每一个人站出来,分享这个宝贵的奥秘。

为要保守所托付的,提摩太必须努力的躲避(同样的动词 ektrepomai 用在针对假教师背离真理)那些错误的教导,这里形容为世俗的虚谈与敌真道。第一个形容是类似教牧书信其他地方(如:,一直强调假教师的看法无益。第二个(敌真道)则有一些不同的意见,因为马吉安使用同样的词 antithesis 作为他玄思作品的标题,指证旧约与基督福音是相反的。只有那些认为教牧书信是非常后期作品的学者,才支持这里特别是指马吉安的作品,但没有证据显示马吉安是第一个如此使用这个字的,教牧书信的几处用这个字,也不足以证明作者的心目中是讨论马吉安的。(在导论[VI A 假教训与第二世纪诺斯底主义的关系]一题中有更多的讨论)。

要了解什么是提摩太必须逃避的似是而非的学问,要从保罗刚才提的“世俗的虚谈与敌真道的”来理解。假教师当然会宣称自己所说的是真知识( gnōsis ),这未必是第二世纪的诺斯底主义。现代的异端也都宣称自己拥有独一的真“知识”。

21. 保罗最后用来形容假教师的变节,与最开始时所用的是同一个词(偏离, astocheō )。

结尾的祝福很有趣,因为保罗说“与你们同在”,而不是“与你同在”,意味着这封书信也是给提摩太周围的人看。虽然在古抄本中以复数来取代单数,是很普通的现象。85提摩太后书与提多书都是如此结尾,歌罗西书的结尾也是如此,反映了保罗早期作品的风格。 附录 从语言学的角度辩论教牧书信的真实性

接下来主要是探讨哈里生在他的书《教牧书信的疑点》( The Problem of the Pastorals )里的论点。语言学的探讨包含了以下四个不同的角度:1.只出现过一次的问题(Hapaxes,以下皆作Hapaxes)。2.其他非保罗风格的语言,与新约其他作品共用的问题。3.保罗风格的语言或字群,但没出现在教牧书信中的问题。4.文法及风格上不同造成的问题。

在进入哈里生有关前面问题而提供的大量证据之前,需要先简短的说明他的结论。首先,藉着比较教牧书信与其他保罗书信的语言现象,他认为:因着其间巨大的差异,我们必须排除两者是出自同一个思考方式的可能。他接着比较教牧书信与第二世纪的文学作品,主要是使徒时期的教父与护教者,并且涵盖了一些非基督徒的作者,他认为这些证据证明教牧书信是第二世纪的作品。因为这个批评有两个面向,所以任何对它的评估,必须面对双面的抨击。

Ⅰ 只出现过一次的问题(Hapaxes)

这是个最常被讨论的问题,可以贴切的被形容为“Hapaxes的论战”,而且不论释经学家如何避免谈论它,却无法忽视学者对它的重视。单就数学上的计算,Hapaxes在教牧书信每一页里出现的次数多过任何其他保罗书信。其他的保罗书信每页出现的比例在3.3到6.2次之间,而教牧书信的比例则在12.9到16.1之间。哈里生声称:一方面,这样不预期的增多,很难想象是出自一人,另一方面教牧书信的人物与使徒时代的教父相似,由此可知,教牧书信必属于第二世纪的作品。然而,其推演的方法与的程序都有批判的空间。

a 每页出现的字数

首先用这个方法来讨论教牧书信的是华克曼(Workman),99他拿教牧书信与莎士比亚的戏剧作比较。显示一页里Hapaxes差异的程度从3.4到10.4个字之多,但哈里生使用这数据来证明,当莎士比亚的戏剧将Hapaxes的次数依次向上排列,构成一个普遍的递增进度,与“公认的”保罗风格类同。但他没有指出根据道顿(Dowden)的日期(亦为哈里生引用),出现在莎士比亚的戏剧中最少的与最多的两个极端,写作的期间只不过一年。事实证明,在非常短的时间里,莎士比亚的字汇可以显示相当大的差异。我们需要更进一步的研究,以大的空间,来比对莎士比亚更多的现存作品(三十七出戏)。如果单就哈姆雷特,它每页Hapaxes出现的比例到达每页10.4,其比例远高过前面所引用的教牧书信和保罗书信的比例。因为以数量愈大的作品来作比较,则愈有可能重复出现不常用的字。

其他文学上的类推,也可以被用来显示这种演绎理论的谬误。例如:西塞罗(Cicero)的Hapaxes,在他不同的现存著作中,其差异的程度令人吃惊,比例从.0的雄辩作品,到哲学作品的25.0。由此可见,100写作的主题很明显的影响字汇出现的比例,而且根本无法预测一套作品出现字汇差异的程度会出现在另一套作品中。总而言之,文学艺术不能沦落为数学上的方程式。101

b 与第二世纪相似

这里请注意哈里生的论点,他认为教牧书信的作者不仅在字汇上与保罗不同,并且使用的是第二世纪的语言。如果这个论点正确,那保罗原著的真实性就肯定不成立。他着手这个研究102的前设是:所有出现在教牧书信里,所谓非保罗与非新约的用字,同时出现在使徒时代的教父及护教者中,就显示作者浸淫在自己时代的语言中,而那个时代就是第二世纪。但如此一来,就必然需要更多额外的假设。例如:因为没有其他的新约作者使用过,所以教牧书信的Hapaxes就不能是第一世纪通用的字。而一些教牧书信的hapaxes,的确出现在使徒时代的教父笔下。但是哈里生并没有认真思考另一个可能,就是教牧书信会影响后来作者的字汇,就算我们无法明确的指出哪些字句是引自教牧书信。

为了消除这个可能性,哈里生引用了教牧书信里同时出现在第二世纪非基督徒的作者中的一些字与Hapaxes。例如:伊皮克德特斯(Epictetus)、亚比安(Appian)、盖伦(Galen)及奥利流(Marcus Aurelius),他并且提出这些后期的人,不可能利用前者来丰富他们的字汇。103但这两件事很明显的不能拿来类比,因为假设认为教牧书信影响了第二世纪教会的作者,但没有影响第二世纪任何非基督徒的作者,这种态度太过专断。所以重点不在前者如何丰富后者的字汇,而是因着相同的目的,用在共同的教会语言上。

总共175个Hapaxes,有60个在使徒时代的教父著作中出现过,这就是哈里生认为,仿效保罗的教牧书信作者属于这个时期的基本理由。然而有几个重点能削弱这个证据的份量。第一,有很高比例的Hapaxes没出现在使徒时期的教父著作里(提前74%,提后58%,及提多60%)。104这就很难想象,一旦与保罗的风格分开,作者还能浸淫在第二世纪语言的说法。第二,有60个字与使徒时期的教父共用,28个出现在后来的著作中仅一次,因此不能构成称为共同语言105的证据。第三,其中只有17个出现在超过一个以上的使徒时期的教父著作里,表示曾在那个时期被频繁的使用。

将护教者的证据与使徒时代教父结合,发现有32个词可以加在常见Hapaxes的清单上,虽然有半数只出现过一次。主后九十五至一七○年间,只有不超过45个的教牧书信Hapaxes出现在一个以上的作者笔下。因此,绝大多数的Hapaxes不但未曾出现,甚至在整个第二世纪的教会著作中,也极为稀少。但是,哈里生为了进一步支持自己的看法,说到:“我们发现教牧书信中为数不少的Hapaxes,不断重复出现在一个又一个的作者中”106。然而事实上就只有他所引用的那17个词(有一个例外),出现在三个作者的著作中,或出现在第二世纪期间(例如主后97-170)。他也未提在这些词中,只有一个发生在七十士译本里。

哈里生推演的合法性也因着他比较两个时期所有的字汇,而受到影响。他认为使徒时期教父有4,020个字,而这当中具有保罗风格的字只有2,177个。107因此,可挖掘出来比较的字数几乎是两倍之多。在这些共用字能证明有共同根源之前,有必要先说明这些字,何以不能出现在第一世纪。但西区考克(Montgomery Hitchcoc祂)108指出,其中只有28个非保罗用字,没有出现在主后五十年前,而哈里生同时承认主后九十年前这些字的未知数目少于20。109如此极少数量的字,似乎很难证明是源自第二世纪,因为它们没有出现在第一世纪的文学中,有可能因为这些文学作品至今仍然存在的数目并不多。

除了在教会著作中搜寻相似处之外,哈里生大幅度的将第二世纪非基督徒的作品引进来。82个Hapaxes不是出现在教会著作中,有57个出现在非基督徒的著作中(从约瑟夫到奥利流)。110有些出现次数频繁。111但这并不意味着它们没有在第一世纪通行。哈里生的假设是,仿效保罗写教牧书信的作者没有使用保罗语汇的同时,部分借用当时教会的语言(使用很多稀有的字),部分借用世俗文学的语汇,部分使用自己的用语。就后者的情况来说,哈里生诉诸于那些用在世俗文学的同根词及相似词来作为辩解,然而他却又认为以相同的方法来证明它们属于第一世纪112是不正确的。

C 与七十士译本相似

没有任何针对新约字汇的研究能避开七十士译本的影响。就教牧书信来说,有大约80个Hapaxes与七十士译本113相似。事实上,在60个与使徒时期教父共用之Hapaxes之中,在七十士译本里出现的多达42个词,另外18个词与护教者共用。其中有22个在七十士译本中的词,没有出现在第二世纪教会的著作中。哈里生断然认为七十士译本的证据不足采信,他的根据是所讨论的这些字不是当时流行用字。114但是就算哈里生用来证明教牧书信作者是第二世纪教会圈内人的用字也出现于七十士译本,而更合理的假设应该是,这些字同时流行在第一及第二世纪。哈里生还忽略一个事实,就是七十士译本对使徒时期教父及护教者的影响,这一点确实左右了哈里生语言推演方法的价值。使徒保罗的作品,充分显示他对希腊文圣经的熟悉,他的思想自幼年就受到薰陶,因此与七十士译本相似的词,必然在讨论原著的真实性上,比随意选择的第二世纪非基督徒的作品,更有份量。

d 新约中的同词根与相似词

就我们现在能讨论的范围,是不可能有足够的篇幅来探讨保罗语言建构的倾向,这类迷人的主题。但是略过不说,则无从公正评估教牧书信中的Hapaxes。如果许多Hapaxes与保罗的用词有相同的词根,并且许多复合词与保罗其他书信中的用词相似,则可以大胆的推测保罗确曾使用过这些词。115同根词当然不能证明所讨论的Hapaxes是保罗当时通用的词,但可以帮助我们加强一个论点,就是在新约其他地方没出现过的词,未必能证明新约其他的作者不知道有这个词。

根据相似的字而形成新的字,是探讨语言发展过程的丰硕资源,而教牧书信显示许多新字与保罗其他作品的字相似。例如: kenophōnia 这个型式(未出现在使徒时期教父及护教者中),在新约里只有两个相似字, kenodoxos kenodoxia ,又因为这两个字也是保罗的Hapaxes,可见这个字首很明显的是保罗的惯用字。可知他对复合词的表达方式特别喜爱,而且这也给(至少一些)保罗的Hapaxes提供了一个合理的解释。

当哈里生探讨同根词及相似词的时候,他反而认为这两点很支持保罗并非教牧书信原作者的推论。他认为:“教牧书信里那些几乎快消失的字汇,不可能属于当时流行的语法(措辞)。”。116 但是一个根本的错误使哈里生的主张无效,因为他怎能同时证明保罗很熟悉这些词,又同时证明第二世纪仿效保罗的作者可能知道这些词。这里没有人争议仿效保罗的作者会不会使用这些词,但这也并不能证明他就写了保罗书信。就哈里生从同根词而产生的论点,教牧书信可以在任何一个时期完成。

e 与保罗笔下的Hapaxes作比较

哈里生的论点是根据教牧书信里Hapaxes出现在使徒时期教父及护教者作品的数目为基础,因此有必要对存在于保罗其他作品里的Hapaxes做一个相关的审查。发生在保罗其他著作的Hapaxes,如果也出现在第二世纪的作者当中,我们把这些Hapaxes在每一卷保罗书信的比例,列举如下:罗马书25.2%哥林多前书34.7%,哥林多后书21.7%,加拉太书34.4%,以弗所书25%,腓立比书37.8%,歌罗西书24.2%,帖撒罗尼迦前书30%,帖撒罗尼迦后书50%,及%。当以上这些数据与教牧书信的34.9%做比较后,哈里生在语言学上论点的谬误立刻凸显出来。更有甚者,在十卷书信里的137个Hapaxes,与使徒时期教父共用的,有43个出现在超过一卷以上这些后期的作品里,这比例远高过教牧书信出现的比例。

数学上的计算永远没有办法证明语言学上的关联性,而这却是哈里生作为他理论的基础。拿十卷保罗的书信与第二世纪教会的语言做一个比较,发现他们之间有46.8%的Hapaxes共用,而教牧书信则有53.1%。更具启发性的是,我们会注意到哥林多前书(55.1%)高于提摩太前书(50.6%)或提多书(50%)。如果我们无法接受哥林多前书是第二世纪的作品,我们惟一的选择,就是相信这卷书信比保罗其他书信,117对第二世纪的作者有更大的影响力,然而同样的情形也可以应用在教牧书信上。

因为哈里生宣称教牧书信里的Hapaxes,以递增的方式出现在第二世纪的作品中,118以保罗书信里的Hapaxes来比较这个递增的频率就更有意义。220个出现在保罗书信中的Hapaxes,一共在第二世纪作品中出现899次,包括重复使用。一个字平均出现4.1次,但92个教牧书信的Hapaxes才仅出现319次,平均每个字3.5次。这样比较的方法,又再一次的挫败了哈里生的理论。

西区考克119更进一步证明,Hapaxes比较多集中在保罗书信里讨论伦理的部分,而不是教义的部分。由此可知,在这些很实际的论述部分,新词的出现是有必要的。派利120表明,就教牧书信的例子来讲,因着新探讨的主题的需要,引进了大多数新的用词,又因为用这些新字眼的目的非常实际,我们对这些字的看法也当止于此。

f 结论

在检验Hapaxes的过程中,提供了很多批评哈里生以这些字出现于第二世纪作品,决定教牧书信写作日期的论点。在他的论点中有几点重大的错误可以归纳如下:1.基于非常武断的观点,他认为这些字只在一定的时期里流行。2.论证的过程,选择完全不同类型组成的资料作为证据。不但使用了第二世纪不同范围的基督徒作品,甚至选了不同类型的世俗作品来比较121。3.他的论点端看如何运用。因为语言学上的类同,我们很难断定两部作品是谁受谁的影响。

没有一个证据能从Hapaxes推论出作者的字汇是属于第二世纪。因此也没有理由基于这一点,就否认教牧书信出自第一世纪中期,或断言它不是保罗的作品。

Ⅱ 其他非保罗风格的词

另一个语言学上的问题,就是那130个同时出现于教牧书信及其他新约作者,但却未出现在保罗其他十封书信中的字。这其中有117个字出现在第二世纪教会的著作里。因此这些字,不限定在任何一个特别的时期,不能说是第一或第二世纪独特的地方。它们没有出现在保罗其他的书信中而会构成问题,是因为我们以为这十卷书信就代表了保罗全部的语汇。

这些在第二世纪著作中普遍流行的字,不能作为它们写作日期的证据这一点,若是我们以同样的分法检视应用到其他十卷保罗的著作,就可以证明。每一卷书信有一些字,没有出现在保罗的其他书信中,却见于其他新约作者笔下,而且大多数这些字出现于使徒时期教父与护教家的作品。举例来说:罗马书有148个这样的字,其中只有8个没有出现在第二世纪,同时哥林多后书有100个,除了8个字之外,其他都出现在后来的作者中。其他书信也有类似比例的字,出现在第二世纪。如果我们继续这样测试,以上的研究结果会告诉我们,类似的情形会发生在任何一种作品中。因此,所有以这种方法为基础的推演,都可以视为毫无价值。

如果还需要进一步的证明,可以注意以下的事实。教牧书信里有78.3%的字汇出现在使徒时期教父作品中,但十卷保罗书信中至少有两卷(歌罗西书85.6%,以弗所书86.2%)出现更高的比例。122如果再加上护教者的著作,每一卷的比例可以从87.6%增加到96.2%,而教牧书信则到达86.7%。123所以唯一能下的结论就是,保罗其他的书信与教牧书信里的语汇,都是普遍流行在第一及第二世纪里的语言。

Ⅲ 保罗风格的语汇未出现在教牧书信中

另一个强烈质疑保罗原著身分的问题,是缺少了许多保罗风格的表达方式。对哈里生来说,这个事实关乎“观念的改变,视野的转换,与整个心智、灵性看法的深度转变”124。藉着下列几点简短的分析,我们来看看这个问题。

a 所谓保罗风格的字

哈里生125引用了80个出现在五卷(以上的)保罗的书信的字,在教牧书信里却都未曾出现,并且他宣称保罗不可能在他的书信中,不用到这些字。然而这些字在新约中都出现过(事实上在路加福音和使徒行传中,除了17个之外,都曾出现);而除了3个字以外,其他的也都出现在使徒时期的教父著作中。这些字很明显的是属于第一及第二世纪,并流行在新约时期不同的作者中。而且这些字在其他新约作者及使徒时期教父作品中出现的次数,超过在保罗作品中出现的次数。因此,使得主张这些字单属于保罗风格的论点,大打折扣。似乎最合理的说法应该是:这些字出现的多寡,全是因为主题不同的缘故。

值得注意的是哈里生的论点本身,也有难解的地方。因为模仿保罗写书信的人,他既然努力要模仿保罗,居然会漏失掉这么多属于保罗风格的字!而且还避不使用自己时代风格的字,这不是太奇怪了吗!因为在这80个字中,56个出现在《革利免前书》而53个出现在《黑马牧人书》里。

b 特别的词组

另一个哈里生更重视的东西,是一组同根词出现在五卷(或更多)保罗书信中,却没有在教牧书信中出现。他引用了27个这样的词组。126似乎是很奇怪,保罗为什么没有在教牧书信中使用到它们,这一点确实值得重视。但没有直接而明显的理由说明保罗为什么一定要用到它们。一组词的使用,不能以如此机械式的方法来看待,因为表达思考的方式,是针对主题的自然流露,在一种难以说明的思考作用下,给情境一个贴切的看法,往往胜过重复过去写的句子。就算哈里生的论点有其合法性,原始残篇理论还是有些难题。因为仿效保罗的人,怎可能同时省略这么具有保罗风格的词组,而这些词却频繁的出现在自己当时的教会语言。27组词被使徒时期教父使用的程度,除了其中的5组以外,这与保罗其余十卷书信一样,甚至远远超过。更有甚者,如果仿效保罗的作者其目的是要给自己的作品添加一些“保罗风貌”,怎可能省略这么多重要的词组?所以,认为这些词组出自保罗笔下更有可能。

C 相似的字,不同的意义

教牧书信中,有一些保罗风格的字,在其他十卷书信中有不同的含义。哈里生引用几个例子如下:127例如: analambanō, anterchomai, grammata 。许多保罗风格与教牧书信用法相对的例子,其实都很勉强(参:引用 morphōsis “形貌”一字:,和合本译法各不同),但任何一个例子哈里生都承认:我们不能期待作者一定要以相同的字,来陈述相同的想法。就算保罗也是使用相似的字表达不同的意义。128因此,我们很难发现这样的证据能有什么价值。而哈里生引用的清单中有一个特色,几乎所有出现在使徒时期教父著作中的例子,都与保罗风格相同,与教牧书信不同。

d 想法相似,表达不同

每当十卷保罗书信及教牧书信中,出现同样的想法却用不同表达方式的时候,的确有理由质疑后者。然而我们仍须给予作者在表达上有自由的空间,这不单在心理学上十分合理,而且避免重复用字而造成语句的单调。我们从哈里生所引用的十二个例子中,举两个例子来说明他论证的方式。 Exoutheneō (藐视)在,是指不可以藐视提摩太;而在里“不可叫人小看你年轻”,用的却是 kataphroneō 。但因为保罗在其他地方也有用到这个字,所以哈里生的反对,是不成立的。哈里生又指出保罗形容主的第二次再来,使用的是 parousia 这个字,但在教牧书信里都使用 epiphaneia (显现)。但这个例证也很软弱,因为后面这个字,保罗在也有用到,并且它两次出现在哈里生的“原始残篇”中(如:。其他大部分的变化都有类似的特色,虽然在教牧书信里,有一些表达方式不太寻常,例如:以 charin echō 取代 eucharisteō (我感谢),以 di’hen aiten 取代 dio (为此),以 despotai 取代 kyrioi (主人)。

Ⅳ 文法上及文体上的问题

多数学者认为文体上的考量,在保罗是否为原著的问题上,比字汇的问题更具威胁性,129因此我们更需要审慎处理这个问题。

a 语助词、代名词、介系词等等

根据哈里生的清单,130一共有112个这样的词出现在保罗其他十卷书中,但没有出现在教牧书信里。他坚持这是证明保罗没有写教牧书信的最强佐证,因为写作的人没有使用“这清单中任何一个字――任何一个词平均出现在每一页保罗的书信中9次”。131但哈里生的陈述误导了以下两件事实。他预设了保罗只写了十卷书信,而且他认为这些语助词、代名词、介系词等等,必须规律的散布在这些书信中。

这所谓112个词,58个仅出现在一卷或两卷书信中,因此不能视为主要的佐证。剩下的有24个词出现在五、六卷书信中,30个出现在三、四卷中,这些出现频率较高的词,才可以视为是保罗的文体风格。然而从哈里生自己的计算里,可以看到相当多的差异存在于保罗的十卷书信中间,因为罗马书、哥林多前后书有超过50个词,而歌罗西书、帖撒罗尼迦后书和腓利门书一则少于20个这样的词。关于这个清单,另一个有趣的现象是:几乎所有的词都出现在新约其他的书卷中,这当中除了21个之外,都被使徒时期教父使用过。这缺席的21个词,使哈里生认为使徒教父有同样的倾向,“省略同样连续出现的保罗风格的语助词、代名词等等”。132这些词除了4个之外,其他都有出现在一卷或两卷保罗书信里,因而不是最有保罗风格的用字。此外,逻辑上可以宣称:保罗书信里有省掉这些特别的词的倾向,因为在四卷监狱书信里,只有7个这样的词。133更有甚者,这112个词至少有59个没有在监狱书信里出现。

哈里生清单里一个更明显的缺失,就是排除所有这一类出现在教牧书信里的词。一个相类似的清单,就可以搜集出93个额外的语助词、代名词及介系词的形式;这当中除了1个之外,都有出现在教牧书信中:除了8个之外,都有出现在其他保罗的书信里。134罗马书有73个、哥林多前书70个、哥林多后书60个、加拉太书64个、以弗所书54个、腓立比书57个、歌罗西书46个、帖撒罗尼迦前书46个、帖撒罗尼迦后书45个、个。当这些词加进哈里生对个别保罗书信的计算里,可以发现教牧书信比四卷监狱书信及给帖撒罗尼迦的信,135更具有保罗风格。我们可以合理的推论,所谓这些“结缔组织”不能按数学的计算方式来理解,更不能用来证明保罗并非原作者。以字词计算的方式,来理解作者写作时变动的情绪与目的,是无法令人认可的;也没有人会期待一个神学的论述、私人的信件,或一般的通知,一定要有相似的风格。

如果哈里生更进一步诉诸这类词出现在保罗书信里的频率,来作为保罗风格的特色,136那就很奇怪了!为什么他将那些在教牧书信里,出现频率那么高且具有特色的词,从他的清单中删掉?但如果有一些词,频繁的出现在教牧书信及其他的保罗书信里,却被排除在所谓具有保罗风格字词的清单中,反而加进35个只出现在同一卷书的词,这就很肯定他的论点太过武断了。

b 使用冠词的不同方法

除了已经讨论的清单之外,哈里生认为许多有特色的冠词都未出现。这一点需要小心的研究。

1.不定词冠词:除了歌罗西书及腓利门书一,保罗使用了106次在其他书信中。这两个例外,减弱了这个看法的说服力。不论如何,哈里生的理论在这里有很多困难的地方,因为这些冠词有208次出现在使徒时期教父及其他的作者当中。

2.主格而非呼格的冠词:虽然出现过25次,这用法仅出现在四卷保罗的书信中,很明显是受主题的影响。

3.数词的冠词:在哈里生所引用的11个例子(分别属于六卷书信)中,都是因前后文决定了冠词的用法:但在教牧书信中的三个数词的例子,加上冠词会完全不适当。此外,保罗更常常使用的是无冠词的形式。

4.副词的冠词:哈里生从十卷保罗书信中引用了23个例子,但包含了相同的句法结构。无冠词的副词形式 loipon (从此以后)被用在,属于哈里生认为的原始残篇之一,虽然保罗常常使用相同的形式跟着中性的冠词。在教牧书信中带着冠词的形容词 ontōs 出现四次(如:,保罗其他的书信显然没有类似用法,但 exō及anō 的形容词用法提供了相近的类推。

5.整个字句前的冠词:哈里生引用的7个例子里,4个作为引句的开始,虽然很明显的不是保罗一惯引述作品的方式。在所有提过的当中,唯一可能有异议的,是 pōs die 的用法,与那里将冠词省略,两者似乎有冲突。然而就算如此,从无冠词用法的观点来看,这个矛盾也就不攻自破了。

C hōs的使用

教牧书信中没有,但在三卷保罗的书信中有用到 hōs 。11个带着语助词,5个跟着副词,6个跟着 an 。第一种没有出现,与下面这些书信一样:加拉太书、以弗所书、腓立比书、帖撒罗尼迦后书及腓利门书一。后两种未出现在十卷书信当中的六卷,意味着它们在支持保罗不是原著者的观点上,毫无价值。这一点,事实上只证明了前面已经强调过的:保罗的风格比许多学者所预设的,还要更有弹性。

总结有关风格问题的讨论,哈里生两个主要的统计批评,可以归结如下:首先可以看出,同样以他的论点,只可以证明在已确认的保罗十卷书信中,也有所谓非保罗风格的表达方式。第二,这些统计数字实在无法评估出作者的情绪及意图。就算按照他的理论来分析两卷主题相同的书信,如罗马书及加拉太书,它们也只共用哈里生列举的112个语助词、介系词等当中的25个,而更紧密关联的歌罗西书及以弗所书只有6个词一样。137很明显的,使徒保罗让自己有意或无意的在“结缔组织”里,留下相当多的变化。洛克138认为教牧书信的风格,比任何其他新约作者所能表现的,更接近保罗风格,是非常合理的观点。

Ⅴ 结论

在前面的讨论中可以看出,没有任何语言学上的证据能使我们放弃保罗是原著者的想法。我们只能针对保罗早期不同的语言现象,归纳出各种不同的诠释方法。

1.不同性质的主题,无疑的带出许多新词来139写作的主题,不可避免的左右了作者表达的方式,进而引出一批新的表达方式。

2.年岁增长影响了语言差异的程度,这往往是风格与字汇多样化的原因,必须要纳入考量。140

3.不断扩充的字汇,因为环境的改变,因而使古典词汇141的使用率增加。

4.保罗早期书信写给不同的教会,针对不同的收信者说话,自然有不同的语调。至于私人或公开的信件,当然会使写作内容有所不同。

注:

1.例如:穆拉多利经目(Muratorian)的正典里提到,给提多的一卷书信,以及给提摩太的两卷书信,罗马大公教会视为神圣的,尤其在安排教会诫律的事上”。特土良Tertullian及奥古斯丁Augustine也是同样的看法(参:C. Spicq, Les Epîtres Pastorales , 1948, p. xxi)。

2.参:Spicq, op. cit,pp. xxi-xxxi.参考:J. D. James的 The enuineness and Authorship of the Pastoral Epistles (1906),p. 109,以及Sir W. Ramsay, HDB,Extra Vol., p. 401.

3. Ad Autolycum , 3. 4. Adversus Marcionem , v. 21

5.参:A. M. Hunter在 Interpreting the New Testament (1951)的注释,64页。

6.参:S. de Lestapis, L'Enigme des Pastorales de Saint Paul (1976),pp52-54。参考:J. van Bruggen, Die geschichtliche Einordnung der Pastoralbriefe (1981),以及J. A. T. Robinson, Redating the New Testament (1976),pp. 67-85.

7.支持以弗所监禁时期的有G. Duncan, St. Paul's Ephesian inistry (1929),pp. 184-216.更早先的T. C. Laughlin试着将的辩护,归在以弗所的审讯时期。

8.如果只接受部分的教牧书信为真,当然,这些困难都会消失。Duncan承认他对书信的态度是“wholly tentative相当踌躇犹豫的”(St Paul's ministry in Asia-the Last Phase, NTS, 1957, pp. 217-218)。Harrison批评Duncan的提议主要是基于提摩太后书四章里的“内在矛盾”。但就算这些“矛盾”不存在,根据Harrison的观察,后及16-18节显然支持罗马时期,而非以弗所监禁时期(参:‘The PastoralEpistles and Duncan's Ephesian Theory’, NTS , 1956,pp.250-261)。

9.参:J. A. T. Robinson, Redating the New Testament (1976),pp. 67ff.

10.参:J. van Bruggen, Die geschichtliche Einordnung der Pastoralbriefe (1981).

11.参:Schlatter极佳的平衡考察关于保罗被释放的可能, The Church in the New Testament Period (1926, Eng. Trans. 1955),pp. 232-239.参考:Spitta的, Zur Geschichte und Litteratur des Urchristentum (1893),i,pp.106f.如果腓立比与腓利门是写在以弗所,则Duncan建议,这两卷书当然没有任何关于保罗在罗马被囚的资料。

12.参:Harrison, The Problem of the Pastorals (1921),pp. 102ff.

13.参:Harrison,前引书,236页。 14. Ecclesiastical History , ii. 22.

15.例:Harrison,前引书,104页。

16.参:V. Hasler,见精选书目,Trummer也认为所有历史的影射都是捏造的。

17.参:A. T. Hanson, NCB, p. 23.他将虚构的部分视为一系列的时代错误,而不是仔细谨慎的伪造出来。

18.参:Harrison的unconvincing explanation of the editor's procedure of intercalating the various notes in 'The Pastoral Epistles and Duncan's Ephesian Theory',NTS(1956),p. 251.for further discussion of the difficulties of the fragment theory参考我的著作 New Testament Introduction (1990)636页及下。

19.参:J. N. D. Kelly, The Pastoral Epistles (1963),p. 74.

20. Hanson, NCB, p. 31,承认这个参考经文的困难,但他循着Rohde的看法认为,就后来的观念来讲,他们不是教会的职务(for Rohde,参考: Urchristliche und frühkatholische Ämter, 1976, pp. 54-55).

21.Hort认为这必定是指长老( Christian Ecclesia , 1897, p.126)。但是Hanson认为“治理你们的”与教牧书信当中按立的牧职,不属于同样的范畴,前引书,31页。

22.最早清楚的使用“执事”作为一个特别的职分,是出现在 Didascalia ,iii.12-13,但该处的职分与教牧书信的寡妇差异极大。

23.参:Easton, The Pastoral Epistles (1948),p. 185.

24. Easton,前引书,177页及下。

25.Käsernann, Essays on New Testament Themes (1964),p. 87.

26.NCB, p. 33.

27. Loc祂称呼他们‘Vicars Apostolic’( The Pastoral Epistles , 1942, p. xix)

28.参:Brox, Die Pastoralbriefe (1969),pp. 148ff.

29.Kelly,前引书,15页。 30.前引书,2-3页。

31. Judaistic Christianity (1894),pp. 135ff.

32.Bernard认为:“在令人好奇的作品《禧年书》( Book of Jubilees )里,显而易见的可以发现对家谱的强调,正是传说背后的基础”(Pastoral Epistles,1899, p.li). Jubilees 这卷书被认为源自昆兰社团(参:C.T. Fritsch, The Qumran Community, 1956, pp. 70,106-107).Spicq(I.2). 做了很多昆兰文学与教牧书信的类似比较。

33. Loc祂认为犹太化及希腊化的倾向同时存在于以弗所及克里特(前引书,xvii页),Scott则强调当诺斯底主义在发展的时候,是强烈的反犹太化,然而在它最开始的时候“它似乎欢迎犹太式的想法,也从未间断的借用犹太人的文化来建构自己的神话”( The Pastoral Epistles , 1936, p. xxix).近期的作者倾向更强调诺斯底在家谱的运用上。参考:Hanson(NCB, p. 25).Dibelius-Conzelmann( Die Pastoralbriefe , 1955, p. 53ff.)论到犹太人最早的诺斯底主义。

34.前引书,18页,Hanson视两处提到许米乃的地方为真实敌挡保罗的人,在作者的时代,他们或许有跟从他们的人(参:NCB,pp.65,135)。

35.前引书,66页。

36.参:Pliny的 Natural History , V. xv. Josephus提到一群爱色尼人,准许一种试验性的婚姻。N. B.禁止嫁娶并没有成为昆兰社团的强制规定。

37.Spicq(见精选书目)与昆兰团体做一个比较,但Hanson(见精选书目)宣称针对禁止嫁娶的事,指向早期的诺斯底主义。

38.参:Spicq,前引书,1xxi页的详述。Kelly,前引书,12页,归结教牧书信所关心的是更基本的东西,而非发展中的诺斯底主义。他认为,在犹太人的基督教里有一些诺斯底化的表现形式。就如先前所提,Dibelius-Conzelmann讨论到原始诺斯底主义(前引书,53页及下)。

39.参:Scott,前书,xxx页。C. K. Barrett的看法是,作者将他所遇见的异端都混在一起( NTS 20, 1973-74, pp. 240-241)。

40.前引书,xxx页。 41.参:Scott,前引书,xxx, xxxi页。

42.参:J. Denney, The Death of Christ (1911),p. 147.

43.参:Easton,前引书,166页。

44.参:Dibelius-Conzelmann在的注释。

45.参:P. Trummer, Die Paulustradition der Pastorbriefe (1978),pp. 193ff.

46.参:Dibelius-Conzelmann对的注释。

47.参:Easton,前引书,2页。

48.Easton,前引书,210-211页,作“藉着基督的永存,成为我们永恒的确据”,但这大幅削弱了希腊文的力道。参考我的论文, The Pastoral Epistles and the Mind of Paul (1956),p. 25.

49.NCB, pp. 122-123. 50.参:Hanson, NCB, p. 40.

51.参:G. W. Knight, The Faithful Sayings of the Pastoral Epistles(1968),p. 91.

52.参:Hanson,见精选书目。

53.Easton,前引书,203页。Jeremias( Die Briefe an Timotheus and Titus , 1963,p. 4)认为把对信心的教导当作一种标准,是因为作者要面对异端冲击的问题。

54.Scott,在前引书,xxxi页中说道:“在教牧书信里,‘信’并非大多作为根基的意思(参:――好像是所有生命的必备基础,虽然它并不创造生命。”

55.Easton,在前引书,102页中认为这段经文是勉强带出保罗风格的语汇来。Hanson, NCB, p. 191,则认为是作者故意重复保罗的想法,但却没有以非常保罗的方式表达出来。Houlden, The Pastoral Epistles(1976),p. 28,相当不公允的称这段经文为,保罗教义观点的拙劣模仿。

56.Scott,前引书,xxxi页,Hanson, NCB, p. 183,不认为这段经文属于保罗风格。但Spicq认为有触及核心,他并且宣称这段经文是教牧书信里最具保罗风格的经文之一。(见精选书目)。

57.参:Harrison,前引书,87页及下。

58.Scott,前引书,xxv页。那些接受所谓虚构理论的人,必须视所有类似保罗风格的地方,是故意写出来的,因此在他模仿保罗思想时,未必全然相像。至于像Hanson,Brox及Houlden则认为,这位后代的模仿者,根本不了解保罗。

59.Sabatier, Paul (1903),p. 270.

60.关于这个问题的详细讨论,以及关于信仰惯语的使用,请参考笔者的著作 Pastoral Epistles and the Mind of Paul (1956),pp. 17-29.

61. The Problem of the Pastorals.

62.参:W. Metzger, ExpT 70, 3(1958),pp. 91-94,他引用G. U. Yule的研究, The Statistical Study of Literary Vocabulary (1944).其他关于语言学上的争议,请参考笔者的著作, New Testament Introduction , pp. 632ff.

63.参:W. Michaelis, ZNTW 28(1929),pp. 70ff.

64. J. N. D. Kelly, The Pastoral Epistles(1963),pp. 25f,假设保罗有一个秘书,能抵消许多来自统计上的证据。自从Harrison的书出版了之后,有许多的研究对他数字统计的方法提出质疑。最新的研究是出自A. Kenny, A Stylome-tric Study of the New Testament (1986)他认为从统计的基础来看,唯一能质疑的教牧书信,是提多书。但他也认为提多书的长度太短,不足以成为统计理论的数据。也可以参考:J. J. O'Rourke, CBQ 35(1973),pp. 483-490.A. Q. Morton和J. McLeman,在 Christianity and the Computer (1964)以及 Paul, The Man and the Myth (1966)两本书中,都企图以统计的方法来研究保罗书信,并且归纳出除了教牧书信之外,尚有四卷其他的书信都应该不是保罗的作品。然而他们所使用的方法,遭到强烈的批评。参考:C. Dinwoodie, SJT 18(1965),pp. 204-218, G. B. Caird, ExpT 76(1965),p.176, H. K. McArthur, ExpT 76, pp. 367-370, idem, NTS 15(1969),pp.339-349, J. J. O'Rourke, JBL 86(1967),pp. 110-112.

65.H. J. Holtzmann, Die Pastoralbriefe (1880),pp. 92ff,首先引起大家注意,发现教牧书信与路加作品相似的程度。另一个认为,路加就是教牧书信作者的人是R. Scott, The Pauline Epistles(1909),pp. 329-371,他就其一般的字汇,相互参考的类似用词,医学上的专业用语,希腊信仰的观念,以及相似的爱用字和谚语,作判断。另一个最近的作者S. G. Wilson,在他的 Luke and the Pastoral Epistles (1979),也比较了这些书卷中许多类似的地方,并认为路加的作品一定与教牧书信有关。也可以参考A. Strobel (NTS15, 1969, pp. 191-220)他从语言及神学的角度来探讨,但他的观点被N.Brox批评( Jahrbuch für Antike und Christentum 13, 1970, pp. 62-77)因为他认为,教牧书信比路加晚太多了,以至于不可能有关。

66.参:A. C. Deane, St Paul and His Letters (1942),pp. 208-220.

67.参:F. J. Badcock, The Pauline Epistles and the Epistle to the Hebrews in their Historical Setting (1937),pp. 115-133。

68.参第27-28页的详细讨论。 69.参:注释。

70.参:Spicq针对这一点精彩的讨论,前引书,lxxxix页及下。

71.关于针对Easton看法的讨论,他认为作者错误的描述了保罗和提摩太之间的关系。参考我写的 The Pastoral Epistles and the Mind of Paul , pp. 31 ff.

72.参Harrison在 JTS 49(1948),p. 209,关于他重新探讨Spicq在 Les Epîtres Pastorales 的论点。

73.参:前引书,87-93页。 74.参:Scott,前引书,xxi,xxv页。

75.参:Easton,前引书,19页。 76. A. T. Hanson, NCB, p. 49.

77.参:D. G. Meade, Pseudonymity and Canon (1986).

78.参:J. N. D. Kelly,前引书,33页。

79.参Dibelius-Conzelmann and Jeremias ad loc .

80.见笔者丁道尔专书: The Pastoral Epistles and the Mind of Paul ,18-21页。

81.参Strack-Billerbeck, Kommentar zum Neuen Testament aus Talmud and Midrasch (1922-61),第3册,428页及下。

82.参:Strack-Billerbec祂,同上引书,第3册,467页。

83.Hanson在 Studies in the Pastoral Epistles .65-67页中宣称:教牧书信反映出夏娃是犯了淫乱的罪。但是他认为从来看,保罗知道蛇引诱夏娃传统观点,却拒绝这观点。但他主张教牧书信对这事有不同的解释并不合理,因为将和提摩太前书第二章纯朴比较,就不会支持他的看法。

84.详细查考,妇女角色的影响。参M. J. Evans, Woman in the Bible (Exeter,1983)pp. 100-107. 85.Moulton, Expositor , 6th series, 7:107.

86.参考笔者的专书, The Pastoral Epistles and the Mind of Paul, 17-29页,针对这点的详尽讨论。

87. The Church in the Roman Empire (1893),p. 249.

88.参笔者的专书 The Pastoral Epistles and the Mind of Paul ,第20页。韩森(见精选书目)认为从116节起的四行诗,不折不扣是保罗风格的赞美诗歌。

89.Clement of Alexandria, Eusebius, Ecclesiastical History , iv. 3.

90.关于讨论希腊人的家庭伦理规范的条例,以及他们对教牧书信的影响,请参考D. C. Verner, The Household of God. The Social World of the Pastoral Epistles (1983).

91.参H. Odeberg, Theological Dictionary of the New Testament , 3,pp. 192f.

92.参考导论[IV 关于历史上的影射]一题,有关这个论点的讨论。

93.参考导论[IV B iii 原始残篇理论],有关原始残篇理论的困难。

94.见 Lightfoot's Notes on the Epistles of Paul .(1895),p. 70

95.一些学者(例如:Dibelius-Conzelmann, Jeremias)将 peri panta 附在前一句里,就像造成一个形势,使饮酒过量的问题必须解决。

96. Grammar of New Testament Greek , vol. 1,p. 84. Cf, also N. Turner, Grammatical Insights into the New Testament (1965),pp. 15-16.

97.虽然一般来讲,hyper的意思是“代表”,但按着一些理由,它的意义更受限在“in the place of代替”(如ante)。参:Simpson的注释有关这个字古典的用法( The Pastoral Epistles, 1954, pp. 110-112).

98.参考导论[IV B iii 原始残篇论]一题。

99.‘ The Hapax Legomena of St. Paul ’, ExpT 7(1896),pp. 418-419.

100.这个结果是来自Dr. Purser的计算,引自Montgomery Hitchcoc祂(JTS 30,1929, p. 278)

101.Dibelius-Conzelmann承认,用统计的方式来决定著作的真实性,有很大的问题,前引书,第3页。

102.前引书,67-68页。 103.前引书,82页。

104.从Harrison的清单中加以计算,前引书,137页及下。

105.参Harrison的前引书,73页。

106.同上,69页。 107.同上,68页。 108. JTS 30(1929),p. 278.

109.ExpT 7(1955),p. 79;参:Falconer的讨论, The Pastoral Epistles (1937),pp. 5-11及Badcock, The Pauline Epistles and the Epistle to the Hebrews in their Historical Setting (1937),pp. 115-133.

110.前引书,82页及下。 111.细节参Harrison, ExpT 67(1955),p. 79.

112.前引书,66、83-84页。

113.参考笔者的专书 The Pastoral Epistles and the Mind of Paul, pp. 39-40.

114.参前引书,65-66页and ExpT 67(1955),p. 78.

115.例如:保罗用 opheleō opheleia ,所以很难想象他为什么不能在教牧书信里使用 ophelimos 这个字,特别是他使用在新约里只出现一次有相似字尾的字。这样的例子比比皆是。

116.前引书,65页。 117.参:Hitchcoc祂的论辩在 JTS 30(1929),p. 279.

118.参:前引书,69-70页。 119. JTS 30(1929),p. 279.

120. The Pastoral Epistles (1920),pp. cxi-cxxvi.

121.值得注意的是,Justin使用相当多的Hapaxes,超过其他人,但Harrison并没有将教牧书信归属于Justin时期的作品。

122.参笔者的著作 The Pastoral Epistles and the Mind of Paul , 11页,其中有更详尽的叙述。

123.细节见同上,附录D。 124.前引书,34页。

125.同上,31-32页。 126.同上,33页。

127.同上,27页及下。 128.同上,28页。

129.参考A. M. Hunter的审慎论述, Interpreting the New Testament (1951),64页。

130.前引书,36-37页。 131.同上,35页。

132.同上,75页。Harrison引用22个未出现的词,但tou'nantion出现在Martyrdom of Polycarp里。

133.参Newport White, The Pastoral Epistles ,71页,因为24个语助词多未出现在监狱书信里。

134.这清单在作者的专书, The Pastoral Epistles and the Mind of Paul ,附录E,41-44页。

135.参,同上,12-15页。值得注意的是,A. Kenney在其最近的文体学研究(译注:以重复出现的措词、思路研究作品的形成与写作日期),先纵观保罗的整体作品,然后再分别讨论每卷书信。这种作法,比哈里生的方法,能提出更好的根据(A. Stylometric Study of the New Testament)。

136.前引书,35页。

137.当然我们必须注意哈里生所承认的这两卷保罗原著书信,同时也被许多学者怀疑跟教牧书信一样,不是保罗原著。类似的一些弱点会出现在哈里生的论证上,因为他太坚持原始残篇理论。许多学者如今已视这个理论为纯粹虚构理论。 138.前引书xxvii, xxviii页。

139.参:Parry,前引书.cxi-cxxvi页。参考:W. E. Bowen, The Dates of the Pastoral Epistles (1900).

140.参:Spicq,前引书xci页及Simpson,前引书15-16。

141.参:Montgomery Hitchcock, 'Latinity in the Pastorals', ExpT 39(1927-28),pp. 347-352,及Simpson,前引书,20-21页。――

--《丁道尔圣经注释》 ©版权所有

拾穗

】「凡在轭下作仆人的,当以自己主人配受十分的恭敬,免得神的名和道理被人亵渎。」

“凡在轭下作仆人的”,这“仆人”原文douloi,是“奴仆”的多数式。

――陈终道《新约书信读经讲义》

这里的原则也可推广到店主与店员,上司与下属等等的关系上。我们既是蒙恩的人,就当在职务上,比外邦人更加尊敬在我们以上的主内弟兄姊妹;这样非但不会贬低自己,反能显出美好的见证。不然的话,就会叫『神的名和道理』因我们『被人亵渎』。

__《读经指引》

】「若有人传异教,不服从我们主耶稣基督纯正的话与那合乎敬虔的道理,」

“不服从”吕振中译本为“不归顺”;新译本译为“不接受”;英文标准修订本(RSV )则译为“does not agree with”(不同意 )。可见希腊文 meproserchetai 的涵义相当广泛,包含上述各种意思在内。至于我们主耶稣基督纯正的话究竟是甚么意思则有两种不同的解释:第一、指主耶稣基督亲口所说的教训;第二、指有关主基督耶稣的教训,即基督教的真理。

── 周天和《教牧书信》

】「若有人传异教,不服从我们主耶稣基督纯正的话与那合乎敬虔的道理,」

「纯正的话,」纯正原文是完全无疵、健康无疾之意。异教乃正与此相反。―─ 牛述光

】本书开头题过传异教的问题,到了末后再一次重复的题起这问题,并且语气更为沉重。可见在保罗的感觉中,这是何等严重的事!是的,若有人在教会中,一直传些『别的道理』,把人拖离我们主耶稣基督那纯正的道,『与那合于敬虔的教训』(3节另译 ),叫人不单纯的接受主的话,叫人不够注意那大哉敬虔的奥秘,就是神在肉身显现,活出基督见证的原则;而本身却是『自高自大』,其实是『一无所知』,不过凭着血气,『专好问难,争辩言词』,咬文嚼字而已。这样就必使神的儿女中,产生许多『嫉妒、分争、毁谤、妄疑,并那心思朽腐,缺乏实际之人的虚空争竞』,使弟兄的和睦,教会的合一受到损伤。对于这种情形,真实受托服事教会的人,必须起来,『为真道打那美好的仗』,揭穿仇敌的欺蒙,点明假先知的错误,而带大家和自己,一直『持定那永远的生命』(12节 ),就是丰满的基督。哦,当知道,我们『被召』原是『为此』,但愿我们在此忠心,百折不渝。

──《读经指引》

】「他是自高自大,一无所知,专好问难,争辩言词,从此就生出嫉妒、纷争、毁谤、妄疑,」

「自高自大,」乃为烟雾所迷。「专好,」原文是有病的意思。「妄疑,」原文是下等的思想,不用好心去揣度别人。―─ 牛述光

】「并那坏了心术、失丧真理之人的争竞。他们以敬虔为得利的门路。」

「他们以敬虔为得利的门路。」世界上没有第二种事情被神定罪,更过于以敬虔为得利的门路。这一种的赚钱,乃是最卑鄙的事,没有第二种事比这一个更卑鄙。作主工的人对于利,都必须洗得干干净净,才能作工。你要作工,就要在钱财上非常独立,宁可饿死,不能盼望得利。我们的衣服可以出卖,我们的东西可以出卖,但是我们的道理和敬虔决不可以出卖。

── 倪柝声《主工人的性格》

】「然而,敬虔加上知足的心便是大利了;」

「然而敬虔加上知足的心便是大利了。」真实的利是在这里︰敬虔我就知足了,敬虔就不要求甚么了,敬虔就不盼望得甚么了,敬虔就以我所有的为够了。这是利,这是一个大利。

── 倪柝声《主工人的性格》

第七节的思想在古希伯来文学以及古代其它文化中都极流行。依原文,上半句与下半句之间的联词不是也,而是“因为”(hoti )。虽然 hoti这个希腊字也可作语助词 that解,但必须在这字前面加上一些字句才有意义。事实上,有些抄本便在这字前面加上“实在”(alethes )或“显然”(delon ),使这句话变为:因为我们没有带甚么到世上来,也显然(实在 )不能带甚么去。这虽然使文句变得通顺,但明显是抄写的人想把“因为”一字所带来的难处除去而加上去的,因此注释家多不接纳。那么,我们对 hoti 一字如何解释呢?

第一种解释是,老老实实地接纳这字的原意“因为”。认为保罗在此的意思是,我们所以没有带甚么到世上来,是因为我们离开世界时不能带甚么去。

第二种解释是,保罗在此是把两句老生常谈的格言合在一起。这两句格言原来都是前文的解释语,因此都有“因为”一字,如今保罗把它们联在一起,但并没有仔细加以润色,以致有些怪异的句法出现。

第三种解释是,保罗在此所强调的是,无论我们进入或离开这个世界,物质的财富都同样与我们无关,因此在同一句中采用两个“因为”(gar- hoti )。

第四种解释是 hoti 一字在此已经失去它本来说明原因的涵义,而变为较弱的联词,可以译为“正如”或“也”。中文和合本的译文就是采取此种解释而翻译的。

至于第八节只要有衣有食就当知足,更像是一句流行的格言。衣食是指生活的基本需要,也就是说,只要生活上的基本需要得以解决便当心满意足。不过,我们该留意,中文译为就当知足的原文是:“我们将会知足。”这种将来时态的句法有点令人希奇。有人解释说,保罗在此引用一句格言,没有把它的时体加以修改。不过另一种解释可能更合宜,就是希伯来文的将来时态也有命令式的涵义,保罗是希伯来人,如此采用可以了解。不管如何,这句话在此应以命令式说出,因此中文如此翻译是正确的。

── 周天和《教牧书信》

『只要有衣有食,就当知足』;若是『想要发财』,就会『陷在迷惑,落在网罗,和许多无知有害的私欲里』,叫我们『沉在败坏和灭亡中』(8~9节 )。所以我们信主的人,一面应该有信心,相信主必会养活我们,使我们没有缺乏;一面却不可妄想靠神发财,(例如求神使我们中奖等 )因为『有人贪恋钱财,就被引诱离了真道,用许多愁苦把自己刺透了(10节 )。我们当因过去痛苦的经历而醒悟,也当为以后人生的路程而小心。

──《读经指引》

,9,10基督徒可以发财么?怎样处理财物?】

答:发财几乎是人人皆有的欲望,国人常说「恭喜发财」或「祝君发财」,认为是很吉利的话;但这对于基督徒来说,却是发人深省的,因为保罗在此把那想要发财之人的害处,提出了警告,那就是要「陷在迷惑,落在网罗,和许多无知有害的私欲里,叫人沉沦在败坏和灭亡中」。并且说明了这些,是由于「贪财是万恶之根」的缘故,「有人贪恋钱财,就被引诱离了真道,用许多愁苦把自己刺透了。」。这是多么严重的事!圣经关于贪财的教训,不胜枚举,总言之,其结局是不幸的,如人不但要丧失生命,而且他所积蓄的财宝,死时也不能带去。他那不安正道所得虚假的钱财,就要生锈坏了,都必离开如鹰长翅飞去。这样看来,贪爱钱财终为空虚,有百害而无一利。作基督徒的人,应当戒之才是;但是我们若按正道得财,而发财致富的人( ,发财原文字( )是富有或变为富有的意思),那是未尝不可的。因为钱财本身并无罪恶,而我们又是取财有道,并无出于贪心,是用正当的方法变为富有,这倒是蒙神所赐福的

关于财物处理的问题,保罗在此也建立一些正确的观念,那就是要人敬虔知足,便是大利。富人不要自高,也不要依靠无定的钱财,要在善事上甘心施舍,乐意的供给人,为自己积成美好的根基。此外别处圣经教训,比如要在财物上分别为圣,不贪不义之财,要积财宝到天上,将财物为主奉献,让使徒处理,不放债取利,不受贿赂,以害无辜。在生活上应当乐天知足,因为人的生命不在乎家道丰富。要以神的话语为灵粮,为能得着满足的喜乐,等等不一而足。这些美好的启示和教训,不仅给我们在财物处理运用上,有了正确的观念和方法;而且因之对于信德操守和灵命上,得着更深的培养,处处能荣耀神。

——李道生《新约问题总解》

】「但那些想要发财的人,就陷在迷惑、落在网罗和许多无知有害的私欲里,叫人沉在败坏和灭亡中。」

这里圣经并不是说“那些富有的”,乃是说“那些想要发财的”,就是那些不以自己现在所有的为满足的。无论这种人现在是贫穷或富有,都还是有贪财的心。 “想要”表示他们对钱财有一种不断的图谋。

―― 陈终道《新约书信读经讲义》

】「贪财是万恶之根!有人贪恋钱财,就被引诱离了真道,用许多愁苦把自己刺透了。」

在希腊文中根字之前没有冠词,这便表示,万恶之根不单是贪财;或说贪财不是产生万恶的惟一根源,罪恶之产生还有许多其它的因素,不过贪财实在是产生万恶的重要因素之一。有人把这句话误作“金钱万恶”。其实金钱本身是中性的,问题在乎一个人对金钱的态度如何。若贪财,若以赚钱为人生首要目的,不择手段地赚钱,那么,许许多多的恶事必然顺应而生;在另一方面,若能善用钱财,又知足常乐,则许许多多的好事也会接踵而来。

── 周天和《教牧书信》

“贪财是万恶之根”与“金钱万恶”二者有何分别?保罗为他们立下对金钱的正确观念为何?】

“钱财不是罪恶,贪财是罪恶”。金钱本身并无罪恶,乃在乎人们如何使用。如果把金钱作为我们的“奴仆”,善于运用,用于神的圣工上,那些金钱已经分别为圣,是善的而非恶的了。但假如我们成了金钱的奴仆,爱财如命,只为已用,甚至用金钱去作犯罪的事情,那些金钱便是恶的而非善的了。

保罗在这里提及“贪财”者的错误和痛苦:

一、陷在迷惑里。

二、落在网罗中。

三、落在许多无知有害的私欲里。

四、沉在败坏和灭亡中。

五、被引诱离了真道

六、用许多愁苦把自己刺透。

但他在另一方面又订下基督徒对于金钱的正确观念:

一、敬虔加上知足,便是大利(6节 )。

二、空手来世,亦空手去世(7节 )。

三、富人不可自高,也不可倚靠无定的钱财(17节 )。

四、要在善事上富足(18节 )。

这样看来,“财主”有两种:一种是拥有大量金钱和财物的,另一种是有大量行善的记录的。基督徒可两者兼而有之,最少也应作后者,有行善记录的人,积财于天。只拥有大量金钱而不行善或不将金钱为主使用的财主,在天上一无所有。

―― 苏佐扬《新约圣经难题》

】「但你这属神的人要逃避这些事,追求公义、敬虔、信心、爱心、忍耐、温柔。」

“但你这属神的人”依原文你字摆在本句开头第一个字,表示特别强调。这个你字与上一节的“有人”,甚至与本章第三节的“有人”相对,强调提摩太的行为以及他所持守的原则,要与前面所描述的那些在道德上已经破产的人完全相反。属神的人是指提摩太为神服役,代表神,奉神的名说话。在也采用这称呼,不过并非专指提摩太而言。此处强调提摩太有此身分,因此在行事为人上应当特别谨慎小心。这种称呼与旧约里面称摩西、撒母耳、以利亚、以利沙、甚至大卫为“神人”的意思相同。值得注意的是,除了上述名人以外,在旧约里面有些不很著名的人物,甚至名不见经传的人也有被称为“神人”的。保罗如今采用这名称去称呼提摩太,除了有鼓励他要像旧约的伟人一样,刚强壮胆为主作证以外,也还有安慰兼激励的意思,叫他不要因为自己年轻体弱、赋性怯懦而退缩,因为不一定像摩西、撒母耳、以利亚、以利沙和大卫那样的人才被称为“神人”,即连一些平凡人甚至名不见经传之人也可获得“神人”的身分。

── 周天和《教牧书信》

】「你要为真道打那美好的仗,持定永生。你为此被召,也在许多见证人面前已经作了那美好的见证。」

“真道”原文pisteos,是“信仰”的意思,在“真道”前面有“那”字;正如“美好的仗”前面有个“那”字,为指件词一样,不是指普通的信仰,乃是指神救赎我们的信仰。在雅1章说,神按祂自己的旨意“用真道生了我们”,我们应为它打美好的仗。

――陈终道《新约书信读经讲义》

万恶之根「贪财是万恶之根,有人贪恋钱财,就被引诱离了真道……把自己刺透了。」】

贪实在是万恶之根,世上各种罪恶,推其根源,可以说都是从贪来的,有人贪名、贪利、贪色、贪玩、贪吃、以及贪其他各种,就使人不顾道德、不讲信义、不知廉耻、不择手段,以求达到目的,因着贪就与人相争,发生嫉妒、仇恨、甚至偷盗、杀害、说谎、欺骗、损人利己,所以贪实在是万恶之根,特别是贪财,因为钱财能换取其他东西,所以贪财就将贪恋其他集中一起了。

有人贪财而一生作了钱财的奴隶,陷入迷惑,落在网罗,沉于败坏和灭亡之中,有人因为贪财,昼夜思想,患得患失,极力图谋,永不知足,所以没有丝毫平安喜乐,钱少不乐,钱多不安,心挂在钱上,心中就没有安宁。因此也必定离开真道,也不可能爱人,更不能事奉神(太624 )。贪财使人变得极其卑鄙可耻;与真善美,完全隔绝,与魔鬼为伍了。

贪财的结果不但得不到快乐,并且增加愁苦,似乎是有损于人,有利于己,其实贪得的财物,却都如同一把一把的利刃,刺透自己的身心,钱财是虚浮不定的,它会长出翅膀,如鹰向天飞去(箴235 提前613 )。有一天也要向贪财的人算账,贪不属自己的,要连本加利的偿还,还不清不能出监牢。

──《每日天粮》

本丢彼拉多是谁?主向他作过什么见证?】

答:本丢彼拉多Pontius Pilate——意通桥Bridged,是古时意大利人,于主后二十六至三十六年间任犹太地的巡抚,受叙利亚的罗马长官所指使。他通常驻在该撒利亚,但在逾越节期间,便来耶路撒冷,处理任何可能发生骚动暴乱之事件。此人曾不按公义审判耶稣,据说其最后的结局是自杀而死(项 )。耶稣因在本丢彼拉多手下无辜的受审判,最后被钉死在十字架上,却应验了祂是犹太人的王,是无罪的基督,是受死而复活的救主,这些事就是耶稣向他所作过那美好的见证,为保罗教导提摩太尽职传道时最好的勉励。

——李道生《新约问题总解》

】「要守这命令,毫不玷污,无可指责,直到我们的主耶稣基督显现。」

“要守这命令,毫不玷污,无可指责”,这“命令”是指上文“要为真道打那美好的仗,持定永生”之命令。

――陈终道《新约书信读经讲义》

“直等到我们的主耶稣基督显现”一句,一方面表示,提摩太的这种责任不是一朝一夕的任务,而是继续不断地要提高警惕的;另一方面也似乎暗示,保罗认为,在提摩太尚未逝世之前,耶稣基督可能再来。显现一词是当时希腊宗教的一个术语,指神祇或作神祇代表的君王向人展示他们的权势威仪。在教牧书信中可指耶稣基督道成肉身的事,但多数是指基督耶稣末日再来。在保罗的其它书信中多采用另一个字(parousia )去说明耶稣的再来,但有时也像这里一样采用显现(epiphaneia )一词。保罗起初似乎认为,耶稣基督在他还活在世上的时候便会再来,如今则似乎相信在提摩太有生之年,耶稣会再来。不过,保罗从未表示他确知主再来的日子,只是随时准备自己迎接主再来,也勉励信徒及同工要存这样的态度。

── 周天和《教牧书信》

】「到了日期,那可称颂、独有权能的万王之王、万主之主,」

“到了日期”,也就是到了主来的时候。圣经里常常提到“主的日子”,不仅在保罗的书信中,就是在彼得、雅各、约翰所写的书信中,也提到“主的日子”,犹14 )。

启示录中提到主再来的事就更多了。我们从新约所有的书信里面看到,这是指将来有一个主耶稣再临的日子,而不是指过去主耶稣已经降临的日子。注意保罗说“到了日期”,表示主耶稣再来这事在神那里已有了定期,虽然今天这日子还没有到,没有人知道那日子、那时辰,可是神却已经计划好了。

“那可称颂独有权能的”,“可称颂的”原文是makarion,意思是“有福的”,“快乐的”。;中,英文圣经都译作“福”。

―― 陈终道《新约书信读经讲义》

保罗不仅对提摩太有严肃的托咐,他也带领提摩太看见那最终荣耀的盼望,就是『到了日期,那…要将祂──荣耀的基督──显明出来』。这位无比独尊的主宰,祂的本身既是人所不能靠近,不能看见的,所以祂就一直作工,直到最终,使祂儿子我主耶稣基督,能将祂本性一切的丰盛,都完满的彰显出来;使这位万王之王,万主之主,也能显在众人眼前,被众人看见,在众人中掌权。哦,此一荣耀的盼望,乃是历代忠心的受托者,真道的战士,今生的激励,和来世的奖赏。

──《读经指引》

】「就是那独一不死,住在人不能靠近的光里,是人未曾看见,也是不能看见的,要将他显明出来。但愿尊贵和永远的权能都归给他。阿们!」

“独一不死”表示只有神是永生的,是永生的根源。

“要将他显明出来”,“他”是指着那些忠心的人呢?还是指主耶稣基督?按上文15,16节,该是指那些忠心为主打美好仗的人。在耶稣基督显现时候,主耶稣将要把他们显现出来。

――陈终道《新约书信读经讲义》

「不要依靠无定的钱财,只要依靠神。」】

这里有很美的对比。人大多寻求钱财来供应他们的需要与享受,但是保留说,人不应注目在死的钱财,而应仰望永恒的神,这样在钱财的奉献上才会大方,也有快乐。

一项责备——如果你藏着许多财物,你是否有十足的安全不再有顾虑了吗?可能你的顾虑更多。你应该安息,你没有金银,却仍有天父的手。

一个对比——钱财是无定的。在这些艰难的日子人要赚钱或储蓄,似乎更不容易了。他今日会有,可能明白发现市场转变,使他立刻边穷了。但是神是固定的,祂是昨日、今日、一直到永远都是一样的,祂的约是一定的。

一种要求——信靠永活的神,就有安息。因为神恩待他,使他与那些有钱财产业的一样。如果神收取了他们的所有,仍应快乐,因为投入在永生神的膀臂之中更加安全。一位姊妹听见船长向她说明怎样将航海的事安排妥善,现在只仰望全能者,她说:船长啊,不是本来就这样吗?我们是否也有这样的精神。

一个确据——依靠无定的钱财,心中必多有愁苦,几乎要沉下去站不住,凡信靠主的好似锡安山,不可动摇。

── 迈尔《珍贵的片刻》

至于『今世』已经『富足的人』,却不可以此『自高』自傲,似乎有恃无恐。要知道钱财乃是『无定』的,得来不易,花去如风;并且还有许多事物,例如心灵平安,永远满足、纯真爱情等,都是钱财买不到的。因此今世的财主应当知道,有一最上好的用钱方法,就是常常『甘心施舍,乐意供给人』,这样就能『为自己』在将来的永世『积成美好的根基』,而使无定的钱财,产生永远的价值。若是一味贪图眼前享受,或是作个吝啬的守财奴,将来就要下到阴间,受火烧的痛苦,那是何等的愚蠢

──《读经指引》

】「又要嘱咐他们行善,在好事上富足,甘心施舍,乐意供给人(注“供给”或作“体贴” ),」

“嘱咐”是带有权柄的。

“施舍”是指赒济穷人。“供给”有体贴的意思,为体贴人的需要而供给人,这里应该是指对信徒或神仆人的需要。

―― 陈终道《新约书信读经讲义》

预备将来「为自己积成美好的根基,预备将来,叫他们持定那真正的生命。」】

我们一生的光阴,可能是虚度的,可能有人是有所积蓄的。不过那只是为今生的事物,无论是财富、名誉地位、享受、快乐,到末了不过是一场空,多少人像那无知的财主一样,虽然积蓄了许多财物,今夜却丧失了灵魂,那有什么益处呢?(路1219-20 )

但另有一种积蓄,是美好的,有根基的,不随肉身生命的结束而过去,那就是预备将来的。只有为将来在天上,永存的有积蓄,才是真的积蓄。如果一个人今世很聪明,很受人尊敬,得到不少的名利,成果。但将来却变作一无所有,在神的千万天使圣徒面前,毫无光彩,得不到称赞,荣耀,那该是何等的愚昧,可怜;更不要说被主否认,丢在外面,遭受责打,哀哭切齿了。

有些人,可能在今世很卑微、贫穷、平凡,没有什么大的成就、享受,却谦卑为人,忠心事主,尽自己的本分,没有妄想,贪心,只求将来在神面前蒙悦纳,得称赞就够了,那就是极聪明,最上算,可羡慕的人。基本的原则就是持定那真正的生命,那永远的生命,只有这个生命的志趣、目的、思念,是圣洁、荣耀、高超的,要以它为生命,积蓄是需要天天积的,不可能一举成功。

──《每日天粮》

】「提摩太啊,你要保守所托付你的,躲避世俗的虚谈和那敌真道、似是而非的学问。」

“要保持所托付你的”,就是指保罗所已经教导嘱咐他的事。

―― 陈终道《新约书信读经讲义》

所托付……的原文只是一个字paratheke,是一个法律名词,指交托某人保管的贵重对象。在此不仅指本书的教训,也包括全部福音真理。这名词也表明,福音真理不是传道人自己发明的,而是神自己的启示,是他托付给人小心保管的,因此不能加添,不能减少,也不能歪曲。

── 周天和《教牧书信》

】「已经有人自称有这学问,就偏离了真道。愿恩惠常与你们同在。」

“你们”这两个字。虽然这祝福非常简单,但是保罗却用了“你们”这两个字,表示保罗这封信虽是给提摩太个人的,但信的内容却也是准备给教会众人看的。所以在这末后的祝福中,保罗说:“愿恩惠常与你们同在”。

―― 陈终道《新约书信读经讲义》

例证

作仆人的】

在早期的时代,教会没有用暴力和突发的方法企图铲除奴隶的制度。这是一个聪明的做法。当时在罗马帝国中,总共约有六千万个奴隶。单从人数来看,罗马政权认为他们是可怕的敌人。罗马政府不能容许他们有越轨的行动;只要一有奴隶骚动事件,他们就用极残忍的手段火速镇压。当一个逃跑的奴隶被捉回之后,他会立刻受处决,或在前额烙印一个『F』字母──意思就是逃亡者(fugitivus )。根据罗马人的法律,倘若一个主人被谋杀,他全家的奴隶都要受严刑审讯,并可能集体处死。森信(E.K.Simpson )说了一句聪明的话:『基督教的精神运动可以鼓吹阶级的仇恨,而掀起死灰复燃的烈火,或者也可以扩大组织而收容逃离主人的奴隶,教会在这两种情形之下采取不得已的折衷办法。』

教会若鼓励奴隶反抗他们的主人,必会造成悲惨的后果,它只会引起内战,集体屠杀,令罗马政权完全不信任教会。

――《每日研经丛书》

专好问难,争辩言词】

当时在异教徒方面,有些称为智士(Sophists )的人,以宣讲为他们的职业,其实就是出卖学说。他们有两种方式:第一种是藉教人学习善辩而收取学费,他们本身具有圆滑的口才,灵敏的心思,精于颠倒是非,将不是说成有理,他们将哲学变作摇钱树。另一种方式就是到处公开演说示范。希腊人时常被口语所迷;他喜爱演说家;所以这些『智士』便逐个城巿游行作演讲示范;他们也晓得大力利用广告宣传的手法吸引听众;有些甚至派发个人邀请赴会的传单。其中最著名的演讲家会吸引千多人前来聆听他们的演讲;其情况像现在走红的明星。斐罗斯策德斯(Philostratus )告诉我们其中最著名的一位演讲家,名叫亚德连(Adrian ),他的演讲魅力非常惊人,每逢他的使者把他的演讲消息传出以后,甚至元老院和赛马场都会空无一人,全城的人会蜂拥前往雅典大会堂(Athenaeum )听他演讲。

――《每日研经丛书》


大收获“然而,敬虔加上知足的心便是大利了。”】


十五年以来,一位商人以匿名的方式捐出了六亿美元给医疗中心和其它的慈善基金会。当后来由于法律的原因,使他不得不透露身分时,他对于自己的慷慨善行作了一个解释:“没有人能够同时穿两双鞋,我只是认为我已有足够的钱了。”
这位捐赠者的朋友是这样形容他的:他没有自己的房子、车子,搭飞机坐的是经济舱,手上戴的是一只十五美元的手表。
多数人都会在金钱面前成为奴隶,而不是他们所拥有的金钱的主人。一般而言,拥有东西比施舍东西更自然,即使我们这些跟随基督的人也可能误认为敬虔是让我们得利的门路(提前65 )。
为了改变这种危险的念头,使徒保罗在至8节提到:“然而,敬虔加上知足的心便是大利了……只要有衣有食,就当知足”。有一位遵行的人如此说,知足,“不是指经济条件而是指属灵的心境,不是账簿的收支而是心意的满足。”
你是一个握着金钱不放的人还是一个知足又乐善好施的人?看看你如何对待你所拥有的东西便可知道。
莫为属世的东西烦恼忧虑,
那是永不会令人满足的;
知足的奥秘在于
让神来供应。
做金钱的主人还是奴隶,全取决于你。


──《生命巂语》

知足】

知足来自对生命所持的一种内在态度。莎士比亚(Shakespeare )在亨利六世(HenrythemSixth )下篇剧本中描写皇帝到了一个不知名称的郊野游逛。他和两个看守猎物人相遇,于是上前介绍自己是个皇帝;但其中一个便问他:

『你说自己是皇帝吗?那么你的皇冠在那里?』皇帝便巧妙地回答说:

『我的皇冠放在我的心中,不是戴在头顶上;
我的皇冠没有钻石和印度宝石镶饰,
我的皇冠别人看不到;因它的名字是知足──
我的皇冠也是很少皇帝会喜欢的。

』――《每日研经丛书》


逆境的好处“敬虔加上知足的心便是大利了。”】


逆境可以考验我们,考验自己对逆境的反应的一个办法是在库房里独自解决难题;另一个办法是到环境恶劣的旷野去面对考验。这可以检验出我们在逆境面前是退缩、逃避、还是作为有信心面对生活的挑战的人。
我们可能认为恶劣的反面就是顺境,其实并非如此。顺境只是以另一种方式检验你的性格。苏格兰作家托马斯·卡莱勒明白此理,他写道:“逆境有时的确难以应付,但当有一个人面对顺境,就有一百个人经受得起逆境。难能可贵的是极少数在成功的关头还能保持道德,属灵和经济上的平衡……”
我们多数人知道如何面对降级,但在升级时就不知道怎么办了。为什么呢?当逆境到来时,生活变得相对简单。我们要么面对它,要么逃避,别无选择。相反地,顺境看起来不像是考验,但往往在我们心中产生了不满足感。我们渴求得到更多我们已经足够了的东西。
圣经说:“敬虔加上知足的心便是大利了”(提前66 )。这比仅仅顺境更难做到。
想一想
当逆境到来时,我投向何处?
当我成功时,我是否和在失败时那样想到主?
富足比贫穷更能考验一个人的性格。

──《生命隽语》

愿望】

据说,希腊的亚历山大大帝东征的时候,路经波斯王居鲁士 (Cyrus )圣经译为“古列”)的陵墓,在墓碑上刻着一句简单的话:
“不要拒绝我的请求,让这一抔土掩盖我的躯体。”
亚历山大驻马沉思良久。然后,无言的挥一挥手,军队继续行进。
原来赫赫一世的帝王,争霸征战一世,结局竟是那么简单的愿望!圣经说:“我们没有带甚么到世上来,也不能带甚么去。只要有衣有食,就当知足。”── 于中旻《喻道集锦》【知足无求】亚力山大经过哥林多,去见当时有名犬儒派哲学家迪奥真尼(Diogenes )。迪奥真尼住在一个木桶中,向着太阳取暖。
亚力山大说:“我是伟大的王亚力山大。”
迪奥真尼说:“我是迪奥真尼那条狗。”
亚力山大告诉他,可以要求任何恩惠,我必定为你成就。迪奥真尼说:“站开些,不要遮住我的太阳!”
亚力山大感叹说:“如果我不是亚力山大,我愿作迪奥真尼!”
据说,他们二人在同一天去世。那是323 B.C.亚力山大年三十三岁,征服了大半个世界;迪奥真尼九十余岁。
无欲也无求于人,可以过快乐知足的生活。基督徒不仅快乐无求于人,更能向神祈求,倚靠神果喜乐的生活。

“我们没有带甚么到世上来,也不能带甚么去;只要有衣有食,就当知足。

── 于中旻《喻道集锦》
财富的危险】

拥有大迭五元、十元、二十元的绿色钞票,或许能使我们的生活享受许多方便,可是圣经却一再地提醒我们注意财富的危险性。金钱本身并无好坏之分,可是当一个人贪爱金钱而被财富迷惑时,必然导致灵性的堕落。

关于积蓄财富的危险性,布朗博士曾告诉我一段小插曲,这个身为空中圣经班顾问的八十高龄长老告诉我,有一个人曾对他的教会牧师倾诉说:「当我拥有五万元的时候,我过得很快乐,可是现在,我虽有五十万元:却始终过着十分愁苦的日子。传道人对他说:「那你只要抛弃那多余的四十五万元问题不是解决了吗?」

可是这个富有的会友回答说:「那真是办不到,有了金钱就好像是摄取一捆电线一般,动源愈多,就捆得愈紧。」

保罗曾说,许多人因为渴慕钱财,而坠入诱惑与陷阱之中,这些人往往成为贪婪的奴役,而进行欺诈、虚假、窃盗及谋杀的勾当。使徒也说过,无论男人或女人,如果他们被贪恋钱财的心所辖制,就会有许多的悲伤刺痛他们的心灵,他们将带来不安、厌倦、不满、嫉妒的伤痕。财富往往会带给人以极大的痛苦,甚至成为它的牺牲品而走上自杀的途径。

不要贪恋钱财!渴求庞大的财产,很快的会变为污染心灵的毒素,求主耶稣作你信仰和供应精力的主人。让上帝居于你生活的首位,而不是金钱。

—H.V.L.——梁敏夫译辑《清晨露滴》

小孩子出生时是两手空空的,但是紧握拳头,头是向地的,好像象征要到世上来“抓”金钱与物质。但等到人老而离开世界时,两手也是空空的,不过他的两手是摊开的,而且是向上的,好像象征一个人要面对神的审判,在世所做的一切,特别是在金钱上,要受到神的褒贬。

那些懂得为神用钱的基督徒,是聪明的基督徒,因为一块钱有两块钱的用处:一方面为主用在世上,另一方面那一块钱已存到天上银行去,天上银行也有很高的利息,那些利息也就是我们以后蒙恩的根据。

―― 苏佐扬《新约圣经难题》


信靠神“……也不要倚靠无定的钱财;只要倚靠那厚赐百物给我们享受的神。”】


钱财本身并非邪恶,但能带来很多诱惑。今天的读经片断凸显了一个常见的陷阱:相信金钱而非依靠神(提前617 )。
我们心里说依靠神,但我们所行的却是另一回事。与神厚赐百物的承诺相比,一堆金钱似乎更能给我们带来安全感。但保罗说,金钱是虚无飘渺的东西。的确,我们有时会缺钱用,但神永远有能力给我们提供精神上和物质上的需求。
可想一想金钱的局限性,这会帮助你领会神无限的供应能力。一份印刷得像一张20元美钞的福音单张使我了解到这点。单张背面写了这些发人深省的话语:“金钱可以买到:一张床而非睡眠;食物而非食欲;一间房子而非一个家;娱乐而非幸福;十字架摆设而非天堂。耶稣基督免费供应金钱所买不到的东西。”
如果耶稣是你的救主,你不必为物质的东西所困扰;相反,你可以让基督和他属灵的财富主宰你的生命。这种特有的经历是金钱所买不到的。保罗对这种经验如此形容:“敬虔加上知足的心,便是大利了。”(提前66 )
想一想
你对金钱有什么忧虑?
有哪些事是神照顾不到的呢?
现在就把你财务上的忧虑交给神吧。
知足的人永不贫穷;不知足的人永不富有。


──《生命隽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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