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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过两天是逾越节,又是除酵节,祭司长和文士想法子怎么用诡计捉拿耶稣,杀祂。」
2 「只是说:『当节的日子不可,恐怕百姓生乱。』」主耶稣启示完神国的进展之后,马上就说到祂将要在逾越节被害,表明十字架乃是带进国度的必要途径。「逾越节」(1节 ))是神拯救犹太人脱离埃及奴役的日子,当夜他们宰杀羔羊,涂血在门楣和门框上,得免被神的使者击杀(出十二21-23 ))。逾越节本来是羔羊被交和被杀,现在变成了人子被交和被钉,表明主耶稣就是「逾越节的羔羊」(林前五7 )),为我们被杀献祭,要「除去世人罪孽」(约一29 ))。「过两天」(1节 ))可能是「后天」的意思。逾越节从正月(尼散月))十四日傍晚宰杀羔羊开始,吃逾越节晚宴已经是正月十五日(犹太人以日落开始算第二天))。若没有人的「诡计」(1节 )),有关逾越节羔羊的预表仍不能应验在主身上。人的「诡计」终究仍为神所用,成就祂的计划。 「当节的日子」(2节 ))指从逾越节晚餐开始的七天除酵节期间(出十二17-18 ))。「恐怕民间生乱」(2节 ))表明主耶稣很得民心,逾越节期间各地成千上万的犹太人都上耶路撒冷来过节,不易维持秩序。但也不能等到节日之后,因为那时主耶稣很可能已经离开耶路撒冷。正在两难之境,犹大出来卖主请赏,使他们的难题迎刃而解(10节 ))。这恰是神的计划,因为神的羔羊必须在逾越节被杀。
3 「耶稣在伯大尼长大麻风的西门家里坐席的时候,有一个女人拿着一玉瓶至贵的真哪哒香膏来,打破玉瓶,把膏浇在耶稣的头上。」西门的病早已被主耶稣治好了,否则他没有可能设宴待客,只是人们仍按习惯呼他「长大麻风的西门」。 「坐席」原文是「斜靠」,是古时犹太人吃筵席所惯用的姿态。 这「一个女人」就是伯大尼的马利亚(约十二3 ))。 「真哪哒香膏」是一种昂贵的芬芳油膏,从产于印度的名叫哪哒的植物根茎提炼出来的香油制成。在宴席间以香膏涂抹贵宾是古代中东的习俗,不过使用如此昂贵的香膏显得很奢侈。 「打破玉瓶」装香膏的长颈瓶子是密封的,用时须打破其瓶颈部分,让封存在瓶里的香膏能流出来。瓶颈一经打破,便不能再保存香膏。
4 「有几个人心中很不喜悦,说:『何用这样枉费香膏呢?」
5 「这香膏可以卖三十多两银子周济穷人。』他们就向那女人生气。」最虔诚的基督徒也难免受世俗价值观的左右,而将奉献给基督这样的「美事」视为「枉费」(4节 ))。 这香膏值「三十两银子」(5节 )),就是300得拿利乌,相当于普通人300天的工资,是寡妇两个小钱的19200倍。这些人可能觉得主耶稣的做法很矛盾,刚刚称赞寡妇两个小钱的奉献(十二43 )),现在又接受那么昂贵的香膏,为什么不拿来周济那寡妇呢?香膏用在主身上就「枉费」,「周济穷人」(5节 ))就不枉费,基督徒太容易被一些看起来属灵、善良的理由,夺取了主在我们心中该有的地位。我们有太多的事奉,不是为着主的喜悦而作,只是为着眼见的需要,表面上好像是为主「周济穷人」,让主居首位,其实并不是为着主。
6 「耶稣说:『由她吧!为什么难为她呢?她在我身上作的是一件美事。」
7 「因为常有穷人和你们同在,要向他们行善随时都可以;只是你们不常有我。」
8 「她所做的,是尽她所能的;她是为我安葬的事把香膏预先浇在我身上。」
9 「我实在告诉你们,普天之下,无论在什么地方传这福音,也要述说这女人所做的,以为记念。』」在那些自以为属灵的人眼里,寡妇的两个小钱太少了,马利亚的香膏又太浪费了。但在主耶稣的眼里,无论是寡妇的两个小钱,还是马利亚值38400个小钱的香膏,都是无价的奉献,都是主所悦纳的「一件美事」。 主耶稣并不是否定「周济穷人」(5节 ))的义务(申十五11 )),而是要门徒不要把人的需要看得高于主,只有做在主身上的「行善」(7节 )),才有永远的价值。现在主的需要乃是要显明祂就是「受膏者」,是将要为我们代死的神的羔羊,显明神国之王要借着死登上宝座。所以香膏虽是极贵,但主是完全配得的。 古时犹太人殡葬的规矩,是用香膏膏死人的身体,并用细麻布加上香料裹起来。「真哪哒」(3节 ))既可以用来膏抹尊贵的客人,也可以给死者膏身。伯大尼的马利亚在主死之前,抓住机会膏了主,抹大拉的马利亚在主死之后想要去膏主,却没得机会(十六1 ))。 「这女人所作的」(9节 )),就是马利亚全然接受主所说的、不惜代价地爱主。虽然马利亚和其他门徒一样,还不能完全领会主耶稣为什么要上十字架(九32 )),但她却不像其他门徒那样,带着自己的心思来跟随主(十35 )),甚至争权夺利(九34 、十37 ));而是毫无保留地接受主所说的,因此成为主耶稣借着十字架打开神国之门的见证,成为神的儿子借着死登上天国宝座的见证。
10 「十二门徒之中,有一个加略人犹大去见祭司长,要把耶稣交给他们。」
11 「他们听见就欢喜,又应许给他银子;他就寻思如何得便把耶稣交给他们。」当马利亚膏抹主的时候,犹大却出卖主。「祭司长」原文是复数(10节 ))。圣经并没有明说犹大卖主的动机,但提到他是个贪财的人(约十二6 ))。 「又应许给他银子」(11节 )),一共「三十块钱」(太二十六15),指犹太银子30舍客勒,折合120得拿利乌,相当于普通人120天的工资。马利亚因为爱主,用300天工资的香膏来膏主,犹大因为爱钱,以120天工资的价格出卖了主,其实是出卖了自己的灵魂(太二十七3-5 、徒一18 ))。主耶稣在犹大和祭司长的眼中,不过如同一个「三十舍客勒」的奴隶(出二十一32 )),那被弃的牧者的「工价」也是这个数额(亚十一12 )),我们对主的估价是多少呢?
12 「除酵节的第一天,就是宰逾越羊羔的那一天,门徒对耶稣说:『祢吃逾越节的筵席要我们往哪里去预备呢?』」
13 「耶稣就打发两个门徒,对他们说:『你们进城去,必有人拿着一瓶水,迎面而来,你们就跟着他。」
14 「他进哪家去,你们就对那家的主人说:“夫子说:客房在哪里?我与门徒好在那里吃逾越节的筵席。”」
15 「他必指给你们摆设整齐的一间大楼,你们就在那里为我们预备。』」「耶稣就打发两个门徒」(13节 )),这两个门徒是彼得和约翰(路二十二8 ))。「有人拿着一瓶水」(13节 )),「人」原文是指男人,按犹太人习俗,妇人才拿水瓶,所以男人拿着水瓶,比较容易辨认。 「那家的主人」(14节 ))可能是本书作者马可的父母。 「摆设整齐的一间大楼」(15节 )),可能是五旬节之前,一百二十名门徒聚集祷告的楼房(路二十二12 、徒一13-15 ))。
16 「门徒出去,进了城,所遇见的正如耶稣所说的。他们就预备了逾越节的筵席。」
17 「到了晚上,耶稣和十二个门徒都来了。」
18 「他们坐席正吃的时候,耶稣说:『我实在告诉你们,你们中间有一个与我同吃的人要卖我了。』」
19 「他们就忧愁起来,一个一个的问祂说:『是我吗?』」
20 「耶稣对他们说:『是十二个门徒中同我蘸手在盘子里的那个人。」
21 「人子必要去世,正如经上指着祂所写的;但卖人子的人有祸了!那人不生在世上倒好。』」「同我蘸手在盘子里的」(20节 )),犹太人的逾越节筵席是大家共享羊肉、饼、苦菜等食物,各人拿一小块饼蘸着盘里的调味酱吃。 神能使用正面的人来成全祂的旨意,也能使用反面的人来促成祂的旨意。这一切事正如经上所写的那样发生,但又不能为犹大卖主开脱罪责。「正如经上指着祂所写的」(20节 )),此刻浮现在主耶稣心中的,可能是诗二十二和赛五十三的预言。
22 「他们吃的时候,耶稣拿起饼来,祝了福,就擘开,递给他们,说:『你们拿着吃,这是我的身体』;」
23 「又拿起杯来,祝谢了,递给他们;他们都喝了。」
24 「耶稣说:『这是我立约的血,为多人流出来的。」
25 「我实在告诉你们,我不再喝这葡萄汁,直到我在神的国里喝新的那日子。』」在逾越节的筵席上,由一家之主负责擘饼。这块「饼」(22节 ))应该是第一杯酒之后藏起来的半块无酵饼(Afikomen)),这半块无酵饼在逾越节的筵席的仪式上被掰开、藏起来、又被找到,正对应主耶稣的受死、埋葬和复活。这半块无酵饼(Afikomen)),源于希腊文「那将要来的」,正好指向那将要来的弥赛亚基督。「擘开」(22节 ))象征祂的身体在十字架上为我们裂开。「吃」象征分享基督的所是。此时卖主的犹大已经出去了(约十三26-30 )),主在逾越节筵席上设立了新约圣餐,表明祂是我们真正的逾越节羔羊。 「杯」(23节 ))是犹太人逾越节筵席上四杯酒的第三杯「救恩之杯」(Cup of Redemption)),主耶稣自己很可能并没有喝这第三杯,而是用这杯酒代表「立约的血」(24节 ))。只有路加福音提到祂用这「杯」本身代表先知耶利米所预言的「新约」(路二十二20 、耶三十一31-34 ))。「血」是立约的方法,「杯」才是所立的约。 「约」(24节 ))就是先知耶利米预言的「新约」(耶三十一31-34 ))。「为多人流出来」(24节 ))是先知以赛亚的预言(赛五十三12 )),神的仆人作了所有人的「赎罪祭」(赛五十三10 ))。西奈之约以祭牲「立约的血」(24节 ))为「立约的凭据」(出二十四8 )),新约则用主耶稣为我们所流的宝血作为立约的凭据(来九14-15 、十二24 ))。当年的逾越节建立了与神订立西奈之约的以色列,主耶稣的死建立了与神订立新约的教会,它的成员就是那些「吃」(22节 ))主、「喝」(23节 ))主的人,恩典救赎的时代开始了。 「葡萄汁」(25节 ))原文是「葡萄的产品」,包括葡萄汁和葡萄酒。逾越节的筵席在最后唱完「哈利路篇」(30节 ))之后,还要喝第四杯「哈利路杯」(Cup of Harrel))。但主耶稣没有和门徒们一起喝这第四杯,而是说从今以后「我不再喝这葡萄汁」(25节 )),因为祂的第四杯不是「葡萄汁」,而是十字架的痛苦(39节 )),最后,主耶稣独自在十字架上喝完了这第四杯发酸的酒,就是「醋」(十五36 、约十九30 )),完成了真正的逾越节筵席。「在神的国里,喝新的那日子」指在千年国度中,得胜者与主一同坐席的日子。复活的主保证了国度的实现,主与门徒一同在神的国中喝新的日子也一定要来到。
26 「他们唱了诗,就出来,往橄榄山去。」
27 「耶稣对他们说:『你们都要跌倒了,因为经上记着说:“我要击打牧人,羊就分散了。”」
28 「但我复活以后,要在你们以先往加利利去。』」「都要跌倒」(27节 ))指门徒们离开主四散逃走(50节 ))和彼得三次否认主(66-72节 ))。人最不容易认识自己的软弱,也不容易承认自己的软弱,神要借着十字架来显露人的软弱、去掉人的软弱,好把人带进天国的丰富、荣耀和权柄里。27节引自亚十三7的预言。 主不单启示祂的死,也启示祂的复活,不单启示羊群的分散,也启示羊群的聚集。「在你们以先往加利利去」(28节 )),是主耶稣在去客西马尼园路上与十一门徒的私下谈话,所以这句话将被用来证明妇女们确实见到复活的主耶稣了(十六7 ))。神的儿子开始传「神的国近了」(可一15 ))是在加利利,复活之后更广大的使命也要从那里展开(太二十八16 )),门徒们的大使命就是延续天国之王所开始的使命(太二十八18-20 ))。代表选民的耶路撒冷既已弃绝了主,就不再与神国的进展有分了,「外邦人的加利利地」才是恩典时代出现「大光」的地方(太四16 ))。
29 「彼得说:『众人虽然跌倒,我总不能。』」
30 「耶稣对他说:『我实在告诉你,就在今天夜里,鸡叫两遍以先,你要三次不认我。』」
31 「彼得却极力地说:『我就是必须和你同死,也总不能不认你。』众门徒都是这样说。」不认识自己的人,常会以为自己比别人更刚强、更爱主,结果那些自以为刚强的人往往是跌倒得最厉害的。所以「凡自己以为站得稳的,须要谨慎,免得跌倒」(林前十12 ))。 环境是神用来显明我们本相的最佳工具。主有时会量给我们一些黑暗的环境,容许我们经历一些挫折、跌倒,使我们能认识自己、不敢再靠自己,而完全依靠祂。 彼得和众门徒确实有与主同死的心志,有属灵的知识,也有属灵的热情,但是他们并不认识自己的本相,也不知道这将是一个多么艰难的抉择。只有当十字架真正临到的时候,人才会发现自己的肉体的本相,才能真正认识自己。
32 「他们来到一个地方,名叫客西马尼。耶稣对门徒说:『你们坐在这里,等我祷告。』」
上图:客西马尼园现在有八棵巨大的橄榄树,可能在主耶稣的时代就已经存在了。
33 「于是带着彼得、雅各、约翰同去,就惊恐起来,极其难过,」
34 「对他们说:『我心里甚是忧伤,几乎要死;你们在这里等候,警醒。』」跟随主耶稣登山变像的就是这三个门徒,这次主耶稣仍要他们三个陪同见证。 「惊恐起来,极其难过」(33节 )),主耶稣是个完全的人,也会哭,也会忧伤难过(约十一33 、35 )),所以祂「并非不能体恤我们的软弱」()来四15)。主耶稣在此所忧伤难过的,并不是怕死,而是因为祂站在人子的地位上,背起了人一切的重担。难处重到一个地步,连主也好像担不起来了。但主耶稣看神的旨意比难处更重,祂不求父同意祂逃避难处,只求父帮助祂接受神的旨意(36节 ))。这是顺服的生命,主耶稣把最完全的人的生命摆在父的面前。 「等候,警醒」(34节 )),主耶稣并不是指望门徒的扶持,而是希望他们「免得入了迷惑」(38节 ))。主耶稣的话引自诗四十二5、11。
35 「祂就稍往前走,俯伏在地,祷告说:『倘若可行,便叫那时候过去。』」
36 「祂说:『阿爸!父啊!在祢凡事都能;求祢将这杯撤去。然而,不要从我的意思,只要从祢的意思。』」
37 「耶稣回来,见他们睡着了,就对彼得说:『西门,你睡觉吗?不能警醒片时吗?」
38 「总要警醒祷告,免得入了迷惑。你们心灵固然愿意,肉体却软弱了。』」彼得愿意与主同死(31节 )),却不能与主一同「警醒片时」(37节 ))。不能「警醒片时」的,十字架临到的时候必然会跌倒。 「迷惑」(38节 ))或译「试探」,指留给敌人趁隙而入的机会。要想免受撒但的迷惑,惟一的办法就是「警醒祷告」(38节 ))。
39 「耶稣又去祷告,说的话还是与先前一样,」
40 「又来见他们睡着了,因为他们的眼睛甚是困倦;他们也不知道怎么回答。」我们的祷告不可用许多空洞重复的话(太六7 )),但为同一件事反复祷告,一直祷告进神的旨意里,一直祷告到得着神的扶持(路二十二43 )),这也是主耶稣给我们的榜样。 主耶稣三次祷告,与彼得三次不认主的事相呼应。在关键时刻跌倒,正是门徒们未能与主耶稣一同警醒祷告的结果。
41 「第三次来,对他们说:『现在你们仍然睡觉安歇吧(吧或作吗)!够了,时候到了。看哪,人子被卖在罪人手里了。」
42 「起来!我们走吧。看哪,那卖我的人近了!』」主耶稣三次祷告完了,每次都回到门徒那里。此刻正是祂受煎熬最痛苦的时候,但祂仍然记挂门徒。门徒因为软弱,不能同主警醒分担苦难,但主耶稣并不勉强门徒,因为祂此时最重要的任务是上十字架,祂复活升天后,就会赐下圣灵来从里面兴起门徒。 「起来,我们走罢」(42节 ))不是逃避,乃是去迎接。
43 「说话之间,忽然那十二个门徒里的犹大来了,并有许多人带着刀棒,从祭司长和文士并长老那里与他同来。」
44 「卖耶稣的人曾给他们一个暗号,说:『我与谁亲嘴,谁就是祂。你们把祂拿住,牢牢靠靠地带去。』」
45 「犹大来了,随即到耶稣跟前说:『拉比』,便与祂亲嘴。」
46 「他们就下手拿住祂。」
47 「旁边站着的人,有一个拔出刀来,将大祭司的仆人砍了一刀,削掉了他一个耳朵。」
48 「耶稣对他们说:『你们带着刀棒出来拿我,如同拿强盗吗?」
49 「我天天教训人,同你们在殿里,你们并没有拿我。但这事成就,为要应验经上的话。』」
50 「门徒都离开祂,逃走了。」众门徒誓死忠心的话言犹在耳(31节 )),但试验一到便显明了人的真相。所以信徒一切属灵的美德,都要经过试验才会「更显宝贵」(彼前一7 ))。 本节应验了「击打牧人,羊就分散」(亚十三7 ))。
51 「有一个少年人,赤身披着一块麻布,跟随耶稣,众人就捉拿他。」
52 「他却丢了麻布,赤身逃走了。」
53 「他们把耶稣带到大祭司那里,又有众祭司长和长老并文士都来和大祭司一同聚集。」
54 「彼得远远地跟着耶稣,一直进入大祭司的院里,和差役一同坐在火光里烤火。」
55 「祭司长和全公会寻找见证控告耶稣,要治死祂,却寻不着。」
56 「因为有好些人作假见证告祂,只是他们的见证各不相合。」
57 「又有几个人站起来作假见证告祂,说:」
58 「『我们听见祂说:“我要拆毁这人手所造的殿,三日内就另造一座不是人手所造的。”』」
59 「他们就是这么作见证,也是各不相合。」
60 「大祭司起来站在中间,问耶稣说:『祢什么都不回答吗?这些人作见证告祢的是什么呢?』」
61 「耶稣却不言语,一句也不回答。大祭司又问祂说:『祢是那当称颂者的儿子基督不是?』」
62 「耶稣说:『我是。你们必看见人子坐在那权能者的右边,驾着天上的云降临。』」撒迦利亚预言「那名称为大卫苗裔的,祂要在本处长起来,并要建造耶和华的殿」(亚六12 )),大祭司清楚重建圣殿和弥赛亚有关,所以讽刺主耶稣「祢是那当称颂者的儿子基督不是」(61节 ))。 大祭司的话虽是讽刺,但主耶稣却以神自己的名字「我是」(62节 、出三14 ))肯定了大祭司的话,表明祂是由大祭司察验过的逾越节的羔羊(出十二5 、申十七1 ))。大祭司问主耶稣是不是「那当称颂者的儿子」,主却宣告祂正是预言中的那位「人子」(62节 )),要在人性里受苦,也站在人子的身份地位上得胜、死而复活、升天,并要「驾着天上的云降临」(但七13 ))。
63 「大祭司就撕开衣服,说:『我们何必再用见证人呢?」
64 「你们已经听见祂这僭妄的话了。你们的意见如何?』他们都定祂该死的罪。」「撕开衣服」(63节 ))是犹太人在哀恸或悲愤时的一种表示,大祭司连死了家人也不可撕开衣服()利十6,二十一10),仅在听到僭妄的话时可例外。 「僭妄的话」(64节 ))即诽谤、亵渎神的话,按照律法,亵渎神名的要用石头打死(利二十四10-23 ))。「该死的罪」(64节 ))犹太人当时在罗马帝国的统治下并无执行死刑的权利,所以公会宣判主耶稣该死,还需要由罗马巡抚来做最后的判决和执行。公会定主耶稣的罪,是因为祂见证自己是神的儿子,但公会并不关心神的事,所以根本不想去证明主耶稣究竟是不是神的儿子,只不过是因为主耶稣的言行严重威胁了他们的权益,需要找一个定罪的借口而已。
65 「就有人吐唾沫在祂脸上,又蒙着祂的脸,用拳头打祂,对祂说:『你说预言吧!』差役接过祂来,用手掌打祂。」
66 「彼得在下边院子里;来了大祭司的一个使女,」
67 「见彼得烤火,就看着他说:『你素来也是同拿撒勒人耶稣一伙的。』」
68 「彼得却不承认,说:『我不知道,也不明白你说的是什么。』于是出来,到了前院,鸡就叫了。」
69 「那使女看见他,又对旁边站着的人说:『这也是他们一党的。』」
70 「彼得又不承认。过了不多的时候,旁边站着的人又对彼得说:『你真是他们一党的!因为你是加利利人。』」
71 「彼得就发咒起誓地说:『我不认得你们说的这个人。』」这使女可能见过彼得之前在大庭广众之下当首席门徒的风光情形。 自认刚强、爱主的彼得(31节 )),竟被弱小使女的一句话吓倒了,「所以,自己以为站立得稳的,须要谨慎,免得跌倒」(林前十12 ))。 加利利人有很浓重的口音,与犹太地的人明显不同。 彼得三次否认主,一次比一次更厉害(太二十六70 、72 、74 ))。
72 「立时鸡叫了第二遍。彼得想起耶稣对他所说的话:『鸡叫两遍以先,你要三次不认我。』思想起来,就哭了。」
最后一幕开始了(十四1、2) 耶稣一生中最繁杂的一幕,现在即告开始了。逾越节(Feast of the Pasover )和除酵节(Feast of Unleavened Bread )其实是两个不同的节日。前者在犹太阴历“尼散”(Nisan )月十四日,即四月十四日举行;后者则包括七天的节日,是继逾越节后起计算的。逾越节是犹太人的大节期,庆祝的仪式像安息日。但除酵节则属一个小节期;在这七天中人们不许策划一件新工作,但‘对公众有益或不妨碍自己利益的工作’则可以做。所以大的庆典还是那个逾越节。逾越节是犹太人三个必须遵守的大节期之一,其它两个是‘五旬节’和‘住棚节’,故此每逢遇到这三个节期的大日子,住近耶路撒冷四周十五哩内的犹太男子必须前往祝节的。逾越节有双重的意义。(甲 )它富有历史意义(出十二 ),为纪念以色列民从埃及作奴隶受捆缚中被释放出来而设的。神降下天灾在埃及全地,促使法老王允诺他们离境;但当每次天灾过后,法老王即硬心食言,不履行自己的允诺;而最后最猛烈的一次打击,便是在一个恐怖的晚上,神差‘死亡天使’执行屠杀埃及人全地每家人的长子的任务;而以色列人则宰杀一只羊羔,用一捆牛膝草蘸了羊血,涂在门楣上,当‘死亡天使’巡过,则逾越这个以色列家,人丁便可保安全。当他们未离境之前,在急忙之际,把烧熟的羊和除酵饼吃饱。这就是逾越节的扼要意思了。主要是纪念他们获得自由和当天所吃的逾越节餐而设的。(乙 )它还有一个农作的意义。在这个节期中,农人大麦收成的日子到了,于是他们在这天捆着一束大麦在神面前摇动(利二十三10) ,按照他们的习俗规定,必须度过这天,并须照着规矩,感谢神,然后可以出售新收成的大麦,或用大麦做新面粉的。犹太人为这个节期而作出各种准备,刻意务求尽善尽美,差不多在一个月前,会堂的教训和学堂的学生课程,都集中在解释逾越节的背景和要义,使守节期的人明白他们所做的是甚么。他修桥补路,并把四周地方整饰一番。还有一件十分特别的事情,便是粉饰坟墓了。原来犹太人习惯在路边筑坟埋葬死者,而朝圣者路经这些地方时,若偶一不慎,误触死人,即成为不洁的人,而按照律法,则不准上耶路撒冷守节,因此他们把路边的坟墓全部粉以白色,避免外人误触死者。诗一百二十至一百三十四篇称为“上行(或作登阶 )之诗”(Psalms of Degree ),是朝圣者沿途上耶路撒冷时,随行随颂唱的,音乐歌声的和谐气氛,当然可以减轻旅途的辛苦感受。据说诗一百二十二篇是他们沿着山坡走上圣殿时,也就是旅途中最后的一段,一齐唱出来的一首诗。我们曾经说过,在耶路撒冷周围十五哩的犹太男子,必须前往守节,但真实的朝圣者却不止这些人。原来犹太人都有一个雄心,希望在末离世前,至少有一次机会上耶路撒冷,吃逾越节餐。所以每逢逾越节期间,外地人群蜂拥前来,许多是从各国各地前来的犹太人。而在这节期间,耶路撒冷的住宿是免费的。当圣城的地方客满时,他们便住在附近的伯大尼和伯法其两个小村子了。犹太人历史家约瑟夫写过一段文字,讲及前来祝节的朝圣者人数。在公元后六十五年,当西斯提亚斯(Cestius )任巴勒斯坦巡抚时,他想设法,向当时的尼罗王解释犹太人的宗教观念和重要性;为了对尼罗王刻划出一个深刻的印象,于是他命令大祭司统计一下在一年当中,守逾越节时,所宰杀的羊只到底有多少,所得的数字一共有二十五万六千五百只。照着犹太的规矩,十个人的团体便须屠宰一只羊羔,所以当时前往耶路撒冷守节的人数,在三百万左右了。而这里也可以看见犹太掌权者的烦恼。每当犹太人前来守逾越节之际,民族意识特别浓厚;当他们纪念以往神如何拯救他们脱离埃及人的奴役捆缚,现在也当然渴望神可以帮助他们,推翻罗马政府了。当时罗马犹大境的首府并非设在耶路撒冷,而是驻军在该撒利亚。所以每逢逾越节期间,罗马官长便调动特别部队前往耶路撒冷的‘安东尼亚塔’(Tower of Antonia )驻守,从那里可以监视圣殿。罗马人当然知道在这节期间,人民的感情和民族意识达到顶点,所以也不敢粗心大意而不防范。犹太人的宗教领袖亦清楚知道星星之火足以燎原,若他们捉拿耶稣的话,必定会触发一次暴动,所以他们必须用秘密的方法行事,设法不让民众知道他们捉拿耶稣的阴谋。耶稣生命最后的一幕是在耶路撒冷进行的,当时整个圣城已挤满了从各方各地前来守节的同胞。他们前来祝节是记念神在他们以往的历史中施行拯救,把他们从奴役的厄运中释放出来,但现在神所差遣的人类拯救者已来临,但人们却刻意要把祂钉在十架上。爱的浪费(十四3) 这个故事较深刻的一点就是耶稣在祂生命中施行最后的一件爱心事迹。当时耶稣在伯大尼,一个称呼西门的痲疯者家里坐席。人们不是坐在地上而是以身挨靠矮长沙发卧榻,左臂支撑着卧榻,右手则拿取食物。当有人走进来,所站立的位置便高过坐席的人。现在进来的是一个妇人,手持一个装满香膏的雪花石瓶子。通常按照习俗,当客人进屋或坐席吃饭时,主人须把香水洒三数滴在客人的身上,以表示敬意的。这个瓶子所装的香膏,是来自印度远方的一种植物提炼出来的膏油,是十分罕贵的。她不是洒几滴在耶稣的头上,而是把瓶子打破把整瓶香膏抹耶稣。她可能有几个缘故要这样做的。她的原意或者是希望把整瓶香膏用尽。照着东方民族的习惯,有时一只让一个贵冑显赫的人用过的杯,必须把它打碎,而不让别的身份较低的人去使用。她当时可能还有别的用意存在;但有一点,她自己可能也没有注意到的,但耶稣却看出来,就是照着当时东方习俗,死人的身体需先沐浴,然后用油膏抹;当身体受膏抹之后,瓶子随即打破;破片与死人一同埋葬在坟墓里。这个妇人可能不是存心这样做,但耶稣体验出她的举动,犹如为祂在埋葬前,替祂膏抹所做的程序一样。她的行动立刻引起旁观者的不满批评,因为这瓶香膏价值决不少过三百个银子(denarii )。个银子就是一天的工酬。她把一个人用一年的时光赚来的钱,就此糟蹋了,为甚么不用这些钱去赒济穷人,做一件有益的事呢?耶稣知道他们的怨言,于是祂引述圣经来教训他们:‘地上的穷人永不断绝’(申十五11) ,‘你们可以随时随地有机会去赒济他们,但我与你们同在的时间不多;她正好替我在埋葬前作了膏抹的准备。’这件事展示出爱心的行动。(一 )耶稣说她所做的是一件美事。希腊文美是有两个字去表达出来的。第一个是‘道德上的美’(agathos );第二个是‘不单美善,并且美妙’(kalos )。前者(agathos )的美是指一件事虽然做得妥当,但整件事的过程可能十分艰苦,使人望而生畏和不吸引人的。但后者的‘美妙’,使人觉得有一种欣悦愉快之感,事后为人津津乐道,而永远存着一个好印象。有人说过,若基督徒能时刻存心做出‘美妙’的事情,则对教会宣教有莫大的裨益了。这就是kalos 所指的‘美’的意思了;也正是现在这个妇人所做的事。爱的驱使,会使人做出各样的‘美事’来。(二 )倘若爱是出于真诚,则爱中常是一件奢侈品啊!它决不会斤斤计较付出多或少一点;多少并不是它本身的问题;而爱决不会小心翼翼数算付出的代价,或斟酌它的后果的。(三 )爱就是要把握在千载一时的机会去干的事。生活中的一种悲剧,往往是自己受了感召,想去做一件事时,但又拿不定主意去做;我们当然有些时候自觉畏羞,或者实践时感觉为难;或者当再三思量之后,便想到稳当的方针去做。我们时常在实时的感动之下会想着写一封致谢的信,讲一句多谢的话,送一件感谢的礼物给别人。但不幸的,这些只是一种浮现片刻的念头,于是胎死腹中,便没有下文了。倘若世界的人都能效法这个妇人,照着从爱产生出来的念头,不计较后果便立即去做,则整个世界都会变成美丽和友善,充满着关怀和善意了。虽然这奢侈而冲动的爱,但所表现出的关怀,却深深打动了耶稣的心。(四 )我们再一次看见耶稣常存着那种永远得胜的信心,十架的阴影已渐临近和扩大了,但是耶稣知道这并不是一个终结。祂知道祂的好信息必须传遍整个世界;而随着这个好信息的传扬,人们也应传扬这个妇人所做的一件美事,正因为她所做的出乎自己过于奢侈的爱;是一时冲动的表现;这就是从真心诚意所产生出来的行动,是永远常存并且为人所乐道的。出卖主的人(十四10、11) 马可用了极高明的手法,把在伯大尼膏抹耶稣的故事与犹大出卖主的记述编排在一起──一个是表现出慷慨的爱心;另一个是可怕的背叛行为。每逢我们想起犹大时,心里必然战栗不已。但丁把犹大放进地狱最低的一层,是一个冰冷的地库,也是专为那些用冷血无情和深思熟虑的手段去对抗神的人而设的一个恐怖地狱。马可在整段的描写中,用字十分简洁,故此不容我们在这件事上作任何的推想。但在犹大的背后我们可以看见若干显著的事情。(一 )这件事是有贪婪成份在内的。马太福音二十六章十五节 告诉我们,犹大走到宗教领袖的面前,为这事索取一个价钱作报酬。结果议定三十两银子。约翰福音十一章五十五节 则给予我们一个提示而已。这节经文告诉我们,当时的宗教领袖,希望知道耶稣当晚的所在地,而让他们去捉拿祂,可能当时的耶稣已被列为不法之徒,官府已叫价,看谁人可以取得祂的生命了。犹大知道这事后,心中正图谋如何可以取得这个酬报。约翰的描写,直接指出了他的贪心,这是毫无疑问的。约翰福音告诉我们,犹大是管钱袋的,并且常以自己的地位,偷取门徒公用钱囊中的金钱(约十二6) 。这个可能性是有的;贪钱,实在是一件很可怕的事,它使人遮盖了眼睛,看不见体面,诚实和荣誉是甚么。驱使人不择手段去榨取财富,拼命的去攫取。当犹大后来发觉因这样做时,他所损失的是极大的,但后悔已经太迟了。(二 )犹大的妒忌。德国诗人克洛普斯托克(Klopstock )推测当犹大加入十二位门徒行列的时候,本来是一个有德行和天份极高的门徒,可以独当一面而居首位的,只不过后来耶稣特别钟爱的门徒,约翰,慢慢超越他之后,于是妒忌之心,油然而生,而致最后干出如此卑鄙的行为。我们很容易看见十二门徒之间的紧张争执局面,但其余的门徒很快便把自己的情绪,克服过来。当犹大心里的妒忌恶念萌生之后,便不能自我控制和克服,于是便导致卖主的行动。可以败坏我们和别人的生命的因素当然有很多,但很少能够与嫉妒相比拟的。(三 )犹大的野心。我们曾多次看见十二门徒,一心以为天国是建立在地上,于是为地上的官职而嘈吵过。犹大当然也没有例外。别的门徒可能对这个梦想仍依依不舍;但犹大则知道这个梦境已成泡影,实现的机会已经消失;在此极度失望之余,他把以前对耶稣的忠诚化作仇恨。莎士比亚在“亨利八世”一剧中,引述吴尔斯(Wolsey )对多马·克伦威尔(Thomas Cromwell )宣讲一段话:‘愿你常赐福,耶和华,我们的神,全宇宙的王,你的诫命已经圣洁了我们,而又命令我们把一切酵团除去。’
在搜索完毕后,主人再说:“我要搭救你们, 我要从埃及的奴役下解放你们, 我要伸出大能的手拯救你们, 我要以你们为我的子民,我是你们的神。”(译文主要取自现代本 )
这就是预备逾越节吃餐的大概情形。并且在这个晚餐中,家里的主人必须详细把昔日伟大的事迹,神如何搭救他们在埃及脱离劳役的生活,告诉全家人知道。当晚与门徒坐席的一位就是神所差遣来到人类当中,救赎他们脱离罪恶的主耶稣基督。爱的最后呼吁(十四17) 新的一天是从午后六时开始的,当逾越节晚餐来临,耶稣便与十二门徒一同坐席。他们当日的仪式只有一点与昔日在埃及时的情形稍为相异的。首次在埃及吃餐时,他们是站着的(出十二11) ,这是象征他们急忙逃脱劳役的情况;到了耶稣的时候,他们则挨靠着卧榻而守餐的,表示他们是一个自由的人,已经有自己的家园了。这是一段十分深刻动人的描写,在整段时间中,耶稣心里都思念着一节经文:‘甚至我最推心置腹的知己朋友,吃过我的饭的人,也举脚踢我。’(诗四十一9、) 。我们从这话中亦可以看见若干重要的事情。(一 )耶稣知道将来要发生的事故。但祂却有无比的勇气,特别在人生最后的几天中,面对一切困难。祂若想退避实在是一件十分容易的事,但祂没有气馁,仍勇往直前。诗人荷马(Homer )描述勇士亚溪理(Achilles )在最后的一个战役中,有人对他提出劝告,若他出战的话,必定战死沙场的。当时他回答道:‘我不畏难,我必须出战。’耶稣深知前面艰险的路程,但仍继续前进。(二 )耶稣看透了犹大的心。而最奇怪的就是其它门徒则毫未觉察。倘若他们知道犹大的阴谋,他们必会加以阻止,甚或用强力,亦在所不计。我们在这里应该记取一个教训,许多时候,我们做的事,可以在人的面前隐瞒,但决不可以逃避耶稣的目光,祂举目观察我们,能看透我们的心,知道我们一切的思念。‘都要称颂你的一切作为。主啊!我们的神。一切的圣者、义人,秉行你眼中认为美事的人,和你的一切子民,以色列全家,都欢欣歌唱。愿他们赞美、祝佑、彰显、荣耀、高举、尊崇和使你的名圣。神啊!我们的王。称赞祢是一件美好的事,愿人歌颂称赞祢的名,因为祢是神,从亘古直到永远。’
‘祂把人视作一场游戏,人是永远求助无门的。 祂日以继夜,把人放在一个棋盘上。 祂把棋子,左转右动,胜了一局又来一局── 祂重复又把棋子放在棋盘上。’
神并不是这样的。虽然祂在这个恐怖的时刻中,作出如此骇人的苛求,但祂仍然是一位父亲啊!在英国的一次政冶争中,李察·金马伦(Richard Cameron 1648-1680、苏格兰的宗教改革者、他的追随者以后建立改革宗教会、再后成为改革宗长老会。编者注。 )被人杀害,他的首级和双手被割下,并由敌人带回苏格兰的爱丁堡,给他的父亲,此举当然是想加深刺激老父的悲伤。这位老人家拿起儿子的首级和双手,深深一吻而说:‘我认得这些──我知道是我的儿子──我亲爱的儿子。这是上主所赐的。祂的旨意是美善的,祂对我和我的儿子决不会做错任何事的。但愿美善和恩慈永远随着我们的日子。’倘若我们诚心‘称神为我们的父亲时’,则一切事情都可以忍受得住。有时我们对许多事情虽然不能立即明白,但我们可以肯定相信一点的,就是‘父亲的手永远不会使儿子无缘无故流出眼泪的。’而这一点,耶稣也是清楚知道的,所以祂勇往直前而不畏缩,我们也须学效耶稣的精神,在甚么时候,都以‘阿爸父’称呼我们的神。我们必须注意在这段经文结束前,那个卖主的人和那班人前来捉拿耶稣,耶稣当时有甚么反应呢?祂没有逃跑;本来在夜间,祂若有心逃脱的话,亦不是一件难事。祂的反应就是‘面对一切的来临’。直到最后,耶稣始终没有闪避或退后。捉拿耶稣(十四43) 整件事都是以戏剧化的描写表达出来,虽然马可的描写用字不多,但每个人的性格都流露了出来。(一 )卖主的犹大。平时当人们看见耶稣时,必会认出祂的样貌,但在夜间,花园的光线十分微弱,虽然他们带着火炬,但犹大认为必须由他指出耶稣之后,才可动手捉拿。犹大竟然用了一个十分可怕的记号──亲吻。本来吻拉比是犹太人见面时的一种礼貌习惯,表示尊敬和敬爱一位老师的。但在此时,实在是一件十分可怕的事啊!当犹大说:‘我跟谁亲吻,谁就是你们所要的人。’(现代本 ),这个‘吻’,希腊字本来是普通的爱的表示──philein 。但当他趋前‘拥吻’,这个字立即改变成为──kataphilein ;多了一个前缀(kata ),意思是指爱人的拥吻了。出卖的记号,已不是一个见面打招呼的礼仪,而是爱人的亲切表示。在福音书中,这一幕是最黯淡和最恐怖的一个故事啊!(二 )捉拿耶稣的暴民。他们来自祭司,文士和长老组织成的公会。当时虽然受罗马统治,但是公会仍拥有沿袭下来的权力,可以聘用他们指挥的警卫队,他们自然有自己的义务和权利,去维持秩序的。而当他们前往捉拿耶稣时,在路上有些暴民自然加入了他们的行列。马可刻意描写出他们的紧张情节,他们的装备气氛都显露出一件煞有介事,意味到一件流血的事件,一触即发,而整个恐怖气氛是他们制造出来,而不是来自耶稣。(三 )当中有一个拿起剑来,给敌人迎头一击,‘十分失望的人’。约翰告诉我们这人就是彼得(约十八10) 。在众人中,此举以彼得的身份最为贴切,但马可却没有把彼得的名写出来,恐妨当时会对彼得不利。在这次混乱的伏击中,可能没有人看清楚谁动手给敌人还击;所以把他隐姓埋名倒好,但当约翰写福音时,已经是四十年后的事了,他把彼得的姓名直道出来,也不会碍事。本来拿剑去砍人当然不是一件值得赞扬的事,但在此冲动的一刻,有人肯替耶稣出一出气,给敌人迎头痛击,我们心里也暗自高兴。(四 )还有众门徒。他们在战栗惊惶当中而不敢面对危险。他们害怕自己会遭遇与耶稣同一的命运;于是他们逃跑了。(五 )耶稣自己。他在整个混乱惊惶的气氛中安然站立,犹如沙漠中的绿洲。当我们读这段经文时,得到一个印象,就是耶稣,控制了整件捉拿事件,而不是公会的警卫。在耶稣来说,客西马利尼园的事已告一段落,而现在平安与宁静已回复到祂的心里,如今祂唯有平心静气遵从神的旨意而行。有一个少年人(十四51、52) 这是两节十分奇突和使人费解的经文。骤然看来,它们完全与整段内容无关宏旨的;这两节经文,对整个故事的描述,也没有甚么特别的贡献;既然作者把它们写了出来,它一定有内在的原因。我们曾经讲过马太和路加借用了马可的内容作写书的基础,而对马可的资料,他们也差不多全部搬了过去。但这两节经文,他们却没有放进他们的福音书内,所以我们可以推测,这两节经文对马可有特别的兴趣,但对别的人看来,删去也无伤大雅。于是我们要查问,为甚么这两节经文对马可有特别的兴趣,非放进福音书内不可呢?我们有一个可能的答案,这个少年人就是作者马可自己。他这样的写法,好像对读者说:‘我当晚也在场啊!’他当然不会把自己的名字写上去。当我们读使徒行传时,便看见初期教会的聚集地方是借用马利亚的屋子的,而她就是马可的母亲了(徒十二12) 。倘若这是事实的话,当晚耶稣守逾越节晚餐的地点便是在马利亚家里的阁楼,而这个地方后来做了教会发展的总部,也是一件很自然的事。假若这个推想合乎逻辑的话,我们便看见下列几个可能性的地方。(一 )马可在逾越节的晚餐中,也和他们同在。当时他很年轻,外貌看来也只像一个大孩子,于是没有人对他特别留意。但是他对耶稣的事却特别向往,而当晚深夜时分,本来是睡觉的时候了。但为了好奇心所驱使,他只拿了一块麻布作披衣,偷偷跟随耶稣,来到客西马尼园,看个究竟,而在整段时间,他在暗处留心察听,故此在客西马尼园的对话情节,他是在场目击的,而当门徒熟睡之际,他在旁边体察到耶稣的举动和心灵挣扎的表现。这个少年以景仰的态度,在旁全神贯注,而把这个史无前例的大英雄祈祷的经过全部记在心里。(二 )第二个可能就是照着约翰的描述,犹大在晚餐还未结束之前,便偷偷离开现场(约十三20) ,他可能赶往向犹太人的掌权者告密,把他们聚集在‘阁楼’消息报告给他们,好让他们派出警卫队前来捉拿耶稣。但当犹大带领他们来到‘阁楼’时,却发现他们早已离去,当时自然引起一场骚动和嘈吵,于是把在梦中的马可也嘈醒了。马可见此情景,在急忙之际,从床上只拿起一块白麻布,把赤裸的身体披盖,赶快跑到客西马尼园报讯,但抵达时,已迟来一步,而在骚动中,他也几乎被人捉拿。无论当晚发生的过程到底是怎样,这两节经文肯定是与马可本身有关的。他对当晚的经历,深深记在心中。马可以一个谦虚作者的身份,自然不好意思把自己的名字,放进这段内容里面,但写了这两节经文出来,犹如作者自己把私章盖了上去:‘我当时还是一个孩子,但我亦在场目睹一切。’审讯(十四53、55) 当时发展的情形十分急迫,一切都好像朝着一个预期的结局推进的。当时的犹太人公会权力有限,因为直接管辖耶路撒冷的还是罗马政府。公会对宗教的事情有权过问;而且自设有警卫队,以维持秩序。但他们却没有权柄定死罪,倘若马可所描写的是公会的审讯,那么他们要办的事便略似一个大陪审团;它的功能并非定罪,而是替罗马长官作出起诉的预先查讯,搜集资料以备起诉。但毫无疑问的,公会在审讯时,已不照着他们的传统法规去做,他们审讯的法规是清楚记载在犹太人的一本经典密示拿中,这些法则虽然只是把大原则刻划出来,但整个公会对耶稣的审讯,都表现出他们的不公平。公会是犹太人最高的法庭,由七十一位会员组成,包括撒都该人──祭司的身份全部都是属于撒都该人的──法利赛人和文士,他们对律法是十分熟识的,还有受人尊崇的长老。公会的会员若有空缺时,则由他们提名递补。大祭司便是公会的主席,主持会议,他们以半圆形的圈子围坐,彼此可以望见对方半圆对面的地方由拉比的门生围坐,这些门生可以替受审人代辩,但不准指控。他们的正式聚会地点应该在圣殿里面,称为‘掘石’(Hall of Hewn Stone )的一个大堂;一切有效的决定都必须在这里进行,否则是无效的。本来他们也不准在夜间或在任何大节期中进行审讯。当证供提出后,证人必须分别受盘问,只有大家同意的证供才算有效,然后公会的每一成员都须分别作出自己的结论,从最年幼到年长,依次说话。倘若是定死罪时,则必须把判词顺延等待一晚,才宣告,好使公会,各员有机会改变原判,藉此而对犯人开恩。由此我们可以指出当时犹太人的公会根本没有依照法规行事。他们不在圣殿施行审讯,而且是在夜间进行。审讯时,没有让个别会员发表意见;又没有隔一晚才把死罪宣判。总言之,犹太人为铲除耶稣,和尽快行事,决意破坏他们自己的法规。首先开庭时,提出的假见证也不相吻合,证人指控耶稣曾宣告祂会毁灭圣殿。可能有人当日听了耶稣在十三章二节 的话,把它的意思扭转,而提出证供也未可料。有一传说,当大祭司问及有无任何证供时,有许多人都前来作出主审人不需要用的证据,诸如有人说:‘我曾经是一个痲疯者,但祂给我洁净了;我是一个瞎眼的人,但祂使我复明;我是一个聋人,但祂使我能听见;我是一个跛子,但祂使我能够行走;我是一个瘫痪的人,但祂给我力量恢复健康。’最后,大祭司一手包办整个审讯的总结,他向耶稣发出一个本来法规所不容许的问题,因为他的问题直接使犯人自供嫌疑的罪名:‘你是弥赛亚吗?’。虽然如此,耶稣觉得到了这个时候,祂应该把整件丑恶的事结束了。于是祂毫不犹疑回答说:‘我就是弥赛亚’。这是一个亵渎的罪名,直接向神侮辱啊!公会的目的既已达到,而这个罪名可以构成死罪,他们的野蛮人性于是获得满足了。从这件事中,我们亦可以体察出耶稣两点伟大的特征。(一 )耶稣的勇气。祂虽然知道祂的回答会构成死罪,但毫不犹疑,一口便说了出来,真是快人快语。其实祂若否认的话,公会的人便会无权定祂为有罪。(二 )耶稣的信心。虽然十架的刑具已成了定局,但祂仍充满着信心,确信至终的胜利是属于祂的。我们就此来看,当然要为耶稣洒下同情眼泪,这实在是人类一个最恐怖的悲剧啊!祂为人类付出爱心,但竟得到如此残酷的收场,一切人类的公义和正直,都没有替祂作出半点辩护,反而受到公会侍卫们的戏弄,嘲笑,和一切耻辱的对待。勇敢和懦弱(十四54、66) 有些时候,当我们讲这个故事时,似乎会对彼得作出不大公平的判断。其实当晚彼得所表现的一切,可说是他一生中最勇敢的表现。他首先在客西马尼抽剑出来和捉拿的人打,以只手的力量对付一斑凶恶的侍卫队,并且击伤了大祭司仆人当中的一个。普通人在此时已消声匿迹,但彼得却鼓着勇气偷偷地跟着他们到了大祭司的院庭,这样的行动,只有一个愚勇之夫才会干出来的。别人已经逃跑,但彼得仍坚持自己的诺言,步步跟随自己的主。这里我们见人类奇异的天性混杂。当晚彼得坐在火旁,寒意迫人,而彼得以披衣盖身瑟缩在人丛中。可能有人把一块木头抛在火中,熠熠的火光随即冒起来,登时有人认出彼得,而他却否认和耶稣有关。但有一细节我们常常忘记的,一个审慎的人在此时,便会立刻逃跑了,但彼得仍旧留在那里;过后,有人再发问,但彼得同样也否定了。此时彼得仍然留在那里。当第三次同样的问题出现时,彼得亦再三否认,但他没有起誓咒诅耶稣,只是起誓说自己不认识祂而已。彼得始终没有逃离这个地方。此时却有另一件事发生了。原来罗马人夜后的时间是从黄昏六时至翌日晨早六时分作四更计算的。到了第三更,即早上三时,在守卫军队更调前,即吹起号角,称为gallicinium ,这个拉丁字,意即鸡啼。当彼得第三次否认耶稣时,刚好从远处传来号角之声,十分刺耳,他顿然回忆耶稣曾说的话,于是痛心非常。我们千万不要忘记一点,彼得是在充满着无此的勇气中而跌在试探的陷阱里。若以一个谨慎自守,为安逸而保身的人来说,这件事永远不会临到他的身上。每一个人都有一个抵受不住外来试探的忍受程度。在别的人来说,未到彼得所能忍受跌倒之前,早已作了试探的俘虏了,但彼得竟然忍受到此刻,诚属难能可贵了。而且还有一点十分可贵的──这件事的资料来源是出自彼得的口,以前我们已经在绪论中提过,马可是从彼得的讲道内容中取材而写成这本福音书的。由此可见,彼得对自己否认主的事直认不讳,而且重复申说:‘这是我当时所做的事,但那奇妙的耶稣,仍然不住的爱我。’从前有一个十分受人景仰的布道家,名叫北宾劳(Brownlow North ),他虽然是神所器重的人,但少年时代的生活却是放荡不羁。有一主日,他在苏格兰阿伯丁讲道之前,有一个人把一封信递给他,内容讲及他以前的可耻行为,并且提出警告,倘若他胆敢站在讲台的话,便把这件事当众揭发出来,北宾劳不慌不忙拿着这封信,一同行到讲道台去,向会众读出这封信,并且对这件所谓耻辱的事,直认不讳,然后他述说基督如何饶恕和改变了他的生活,基督如何使他变成一个新造的人,他用自己的可耻,但已经悔改的行为变一块磁石,吸引人归信基督。彼得所做的就是这样了。他大胆的告诉别人:“我伤害了祂;我使祂失望;但祂仍爱我,而且饶恕了我──祂当然也可以同样的对你啊!”倘我们用悟性来读这段经文时,彼得的懦弱故事便会变成一首英雄史诗;一个耻辱的故事也可以化作一件荣耀光辉的事迹了。--《每日研经注释》 ©版权所有
马可福音第十四章 Ⅵ受难故事(十四1~ 十五47) 172 A最后晚餐(十四1~25) i. 决定要杀死耶稣(十四1~2) 在第十四与十五章,我们直接就读到马可福音中的受难故事;然而马太与路加两卷福音书却先记载了另一些比喻。这可以用来说明:耶稣在最后那几天在圣殿里面与周围的教训,比我们单单从马可福音收集而得的更为详细,范围也更为广泛。依惯例,马可使用“速记法”,省略了那些对于他写作宗旨无关宏旨的素材。马可也像在其他例子中一样(如:咒诅无花果树),把耶稣在伯大尼受膏的故事,“夹”在首次提及设计捉拿耶稣与诡计的施行之间(Anderson)。这不只是为了悬疑紧张的戏剧性笔法,虽然在伯大尼显露出来的爱,更凸显出在耶路撒冷所显露的恨;在伯大尼的膏抹可以说是耶稣之死的一个解释。 第1节引出了宗教领袖到目前为止最明确的决定。耶稣一定得死,而且越快越好;祭司长现今所缺少的就是机会而已。甚至连他们反对在逾越节期间进行这项司法谋杀,都不是因为这项行动与宗教礼仪的本质相抵触,而在道德上犹豫不决,纯粹是基于精明慎重的考虑,免得引发情绪高昂的逾越节群众起暴动。耶稣被钉十字架的正确时间,长久以来都迭有争议,近年来亦有重新热烈讨论的迹象。但我们至少清楚知道:钉十字架大致是发生在逾越节期间,无论它是否与实际宰杀逾越节羊羔的时间完全吻合173 。
172 正如导论中所提及的,虽然大部分学者(至少直到近来以前)都认为“一组”受难故事素材传到马可手中,而且被编入他的福音书中,但是“马可福音的所有重要主题其实都聚合在第十四至十六章中”(Kelber,引用于 Telford, IOM),这肯定是正确的。但这未必代表是马可建构了受难的故事;可能只是显示出,他沿着在受难故事中已经呈现出来的主题来建构他的整本福音书。
173 从约翰仔细记载的日期看来,他无疑是有此意。无论是否有些犹太教的教派(诸如在昆兰的爱色尼派),根据不同的历法,而在不同的日期守逾越节,耶稣与祂的门徒似乎绝不可能会这么做。由于逾越节的日期是根据月亮而定的,似乎不大可能有太大的差距,虽然前后可能有个一两天之差是不难理解的。
ii. 在伯大尼受膏(十四3~9) 我们在十一11 就已看见:耶稣每个晚上都是与伯大尼一群不知名的朋友度过的。约翰福音十二1~8 的记载,可能指出这是以利亚撒(“拉撒路”是这个名字的亚兰文缩写)、米利暗(“马利亚”)与马大的家。那么谁又是长大q疯的西门呢?根据马太与马可的记载,那是此人的家。有人认为他只是这个房子从前的主人,后来房子虽然过户给别人,还是与他的名字连用;我们可以不理会这种解释。另有人说耶稣那天晚上在另一个人家里“用餐”,这似乎也不大可能。可能是这一家人的父亲虽然还活着,却长了大q疯,所以为了一切现实的考量,把管理家庭的责任交付给他的儿女。乌西雅也曾如此独居在他豪华的王宫地下室,代替他治理国事的乃是他的儿子约坦(代下二十六21) 174 。 若是认为伯大尼的这次受膏,就是路加福音七36~50 记载受膏,所引起的问题并不少于它所解决的问题:首先,从这个举动引出的教训全然不同,更遑论时间上的差别。我们最好是像处理耶稣的几个神迹,假定我们在此所见到的个别记载乃是不同事件(虽然有诸多相似之处)。施维策指出这女人的举动有多么不寻常;但是,倘若她乃是这个家庭中的一员,就能说得通了。约翰非常明确地指出那女人就是马利亚,虽然马可很可能忽略了这一点。不过马可一向很少记载人名。 4 ~5.有几个人:其他福音书的作者(太二十六8 ;约十二4) 的记载比马可这句话更为明确,指出抗议那妇人奉献之举为浪费的乃是门徒们,而约翰更特别提起门徒当中的犹大。马可不可能不知道这一点,这从他直接从这件事转到犹大将他的主出卖给圣殿当权者一事(10~11节)可以看得出来。犹大显然认为耶稣对金钱的态度相当矛盾而不切实际:首先是称赞寡妇的奉献(十二43) ,现在又接受这一玉瓶之香膏的奉献,这么做毫无道理可言。 然而,耶稣对此重价之礼物,与寡妇菲薄之奉献的态度基本上是一样的。祂认为这两个人的奉献都是无价的,但却接受这样的奉献(无论是直接向神献上,或间接经由祂而献给神的),以之为合宜而理所当然的。这正好与属地的价值观相反,是人所看为奇怪的;而马可虽然对于犹大是使徒当中的司库,并且是个不诚实的人(约十二6) 都没有记载;但我们却藉此可以理解,犹大何以对她们的奉献颇不以为然。世人瞧不起寡妇微薄的奉献,认为太少了,却又批评伯大尼膏主之举是浪费、好出风头而不切实际的行为。关于香膏的价值与穷人的需要,门徒们所说的并没有错;但耶稣所寻求的是对祂不计代价的奉献,而不是精明干练与精打细算的施舍。正如保罗说的:主所爱的是捐得乐意的人,而不是精打细算的人(林后九7) 。然而,香膏的价值约为一年的工资(Anderson);这可不是一笔小数目,以致可以略而不提。或许门徒的贫困更加增他们的愤怒,此举对他们而言乃是毫无心机地浪费了宝贵的金钱。 6. 他们尖锐的批评一定像条条鞭笞,刺痛了这个女人。马可在第5节用的动词是 enebrimo{nto (他们就“责备她”,和合本作“向那女人生气”),这个字在语言学上的意思是“嗤之以鼻”,但是在内在情绪上,则比较接近我们所说的“怒目而视”。耶稣看出她是何等的困扰,她一定会想自己到底是否犯了一个愚蠢的错误。那些因着要服事基督而将自己献上,却遭受批评的人,有许多都经历过类似的责难,但也像这妇人一样,得到主安慰的话。耶稣至终所看的,并不是我们的行动有多少属人的智慧,而是激励我们如此作的爱。注意祂并未因实际的智慧称赞她,而是迅速为她反驳了世上智慧人的辱骂。 7. 这是基督徒的优先次序表,就是有能力在许多急迫的需要中,选出神要我们在某一特定时刻去填补哪个需要。我们本身不可能迎合所有世人的需要,事实上,神的旨意也没有要我们这么做。耶稣知道这一点,所以在祂许许多多的活动中仍能显出平静安稳的特色来。神经紧张毕竟只是对神缺乏信心的一个症状,因为造成这种情形的信念乃是:除非我们自己做点什么,神根本就什么也不做。但圣经上所描绘的情景却截然不同:一个人栽种,另一个人浇灌,但使它生长的乃是神(林前三6) 。耶稣在第7节提到他们常有穷人和他们同在,引自申命记十五11 。这当然不是说贫穷既无从避免,只好接受,丝毫不努力去消除贫穷,因为整个律法的目标就是在此。这只是承认实际情形:无论我们做什么,在这堕落的世界中总是有些人会有需要,我们可以而且应该帮助这些人,亦正如申命记中指出的。 8 ~9.这两节经文未必代表她已经充分了解耶稣即将受死的整个秘密,虽然她可能已经听闻一些消息,以致令她如此郑重其事。耶稣这段话的意思可能是:在祂埋葬时,爱祂之人的手将会像马利亚一样,毫不吝惜地用贵重的香料来膏祂,而那时所做的若不是浪费,这次也不能说是浪费。在耶稣生平的开头与末了,都有人毫不吝惜地将贵重的珍藏奉献给祂(太二11) ,有些人无疑会认为这两次所献上的礼物都是浪费的。
174 耶稣在这礼仪上不洁的人家里,而不是洁净的人家里过夜,米尼尔认为有重要的属灵意义。但是,耶稣虽然肯定是愿意接触长大q疯的人,因而使他们的污秽得以洁净(一41) ,但这种说法在此似乎是解释得太过度。无论长大q疯的西门是谁,他一定是初代门徒所熟识的,不然一定会更清楚地指出他的身分来(Anderson)。或者,他会不会曾经长大q疯,而后来蒙耶稣医治?若是如此,此事在福音书的记载中并未提及,但这一点并不能否定确有此事。
iii. 被犹大出卖(十四10~11) 犹大(Judas),或作 'Judah' (我们经常忘了这个名字在旧约圣经的尊贵含义)就抱着这种态度去见祭司长,决定要出卖耶稣。今天在某些地区盛行着一种看法,认为犹大只是要迫使耶稣动手,使用祂那神圣的大能,因为若是没有受到刺激,祂是不愿这么做的;但圣经丝毫没有这样的暗示。在第11节提及所承诺之银子的数量,清楚说明犹大的动机乃是出于贪爱钱财。他显然已经看清,倘若耶稣继续鼓励人像马利亚一样“浪费”,他若再跟随耶稣,就没有钱可捞了。从那时候开始,犹大也像那些宗教领袖一样,一心一意想要找机会出卖耶稣(参1节)。在世事上聪明的祭司长一定会点头,证实他们的信念:即使是在这位属于另一个世界之加利利人的门徒当中,金钱的力量仍然难以抗拒。“加略人”一名如果真是从亚兰文 sheqarya (欺骗者)而来的(见 Anderson),再想到他这种变节的行动时,就特别切合。令人讶异的是:税吏利未悔改归主之后并未在金钱上受到试探,而犹大却受到了这样的试探;或许利未在撇下钱财来跟随耶稣之时,早已体会了财富的虚空。 iv. 楼房的主人(十四12~16) 寻找这栋楼房的故事,与寻找耶稣凯旋进城用的驴驹之间,有许多雷同之处。耶稣一定有很多不为人所知的门徒或朋友,祂可以在这样的时刻信赖他们会毫不迟疑的服务。这一点对于那些只有微小的或平凡的恩赐之人而言就是一个鼓励:主也需要他们(十一3) 。在这个福音故事中,我们只看见各记载一次耶稣使用驴子或房间,但那一次的使用都是极为重要的,在那个时刻对神的整个计划而言是绝对必要的。 12. 若纯是读经文,似乎也就在那天晚上宰杀并吃逾越节羊羔;但这个问题仍然很难解决,特别是从约翰的记载来看175 。在这两卷书的记载中,最后的晚餐与钉十字架的一般背景都是逾越节,那就是神学上唯一的重点,无论最后的晚餐是否就是逾越节的筵席。 13. 耶稣在此的表现,结合了超然的知识与实际的预备,正如为凯旋进城所发生的事一样。第15节说这间楼已经为他们摆设整齐了,由此看来,耶稣可能早已在事先作了安排,要在耶路撒冷的这个居民家中守逾越节。这显然是从乡下来的朝圣者普遍的习俗。但是,要告诉祂的门徒引他们到正确之房子去的记号,却是需要超然的预知,正如撒母耳和其他先知所表现的一样(撒上十2~6) 。或许甚至在马可写作此书时,将房主的名字公诸于世仍然是不安全或不明智的;如果作者真的是称呼马可的约翰,凭他在耶路撒冷的关系,一定会知道此人的名字。第13节说有一个男人拿着一瓶水,这通常是女人的工作,有人认为这是门徒的记号;或是将这是瓦器作的水“瓶”,而不是“皮袋”,看作另一个“记号”(Anderson),这都是过度的解释。瓶子只不过是比袋子更大的家用容器罢了。无论如何,这人只是一个仆人,是往正确的房子去的记号与指引。门徒要交涉的是那家的主人;而且不管那个仆人是不是耶稣的门徒,这个主人却一定是。 14 ~15.主吩咐门徒对那主人说的话极其简单,夫子说(希腊文 didaskalos ,“老师”,即“拉比”),显出这人对耶稣非常熟悉,所以无需进一步表明祂的身分,而且他可能也认得祂的门徒。同样有可能的是:这其实就是称呼马可的约翰在耶路撒冷的家,因为后来基督教传统声称最后晚餐是在那里举行的。这样,从古代作者通常匿名的惯例看来,这也可说明马可福音的记载中没有说明家主名字的原因。后来门徒也用这间房子作为聚会的场所,见使徒行传十二12 ;但是,由于那里说是马利亚的房子,我们必须假设马可的父亲(大概就是那家的主人)在使徒行传的时代已经过世了。逾越节原来是个家庭的节庆(出十二1~12) ,但至少从约西亚作王的时代开始(王下二十三23) ,就必须在耶路撒冷城守这节,为要在圣殿区内宰杀逾越节的羊羔。约在新约时代,更是在严格界定的耶路撒冷城范围内举行,举例来说,不能在伯大尼举行,不然的话,伯大尼与那里友善的主人倒是个很好的选择。 16. 正如系着的驴子那一次,读者几乎可以听见门徒的惊讶声,因为这节经文说:所遇见的,正如耶稣所说的。但是神的属天供应并未豁免他们实际该尽的责任,诸如预备羊羔、苦菜与酒,如果那是逾越节筵席的话,这些都是不可少的。所以这一节经文的前后之间并无矛盾,耶稣按着祂至高的旨意,同时用“自然的”与“超然的”方式来作工。
175 近来对此记载的最佳撮要可见于柯兰斐的著作,但仍不能说问题已经解决了。约翰福音的写作日期较晚,在此似乎像他常作的一样,刻意要矫正早期文献的一个不经意的误解。在马可福音中,这是唯一一处与逾越节有关之晚餐的经文,但我们不能想当然耳地将之画上等号。
v. 被卖的预言(十四17~21) 所有福音书都指出耶稣知道十二个门徒中有一个要出卖祂;第18节所引用的诗四十一9 ,清楚显示出这件事在祂内心中造成何等的伤痛。倘若我们留意耶稣所引用或改写的旧约经文,就可以看见祂藉着什么样的圣经预表与类比来理解祂自己的经历,因此,我们也可以更深入地领会。 18 ~20.你们中间有一个。马可已经让我们有了心理准备,知道犹大将要卖主(10节),但在此只是一般性地提到出卖主的人,并未特别指明(18节)。虽然耶稣知道谁要卖祂,祂的门徒却都不晓得。奇怪的是:他们似乎都没有料到那会是犹大,不然他们就不会问第19节的问题了。在马可的记载中,耶稣并未进一步指出出卖祂的人,祂只是重复提出警告,强调此人与祂有亲密的交通(20节),更显露出这事极其可怕。如果这真的是逾越节的筵席,那么同我蘸手在盘子里甚至可能是指将饼或肉 [拉葛蓝基(Lagrange)就如此认为] 蘸在“苦酱”中,那是逾越节筵席的一个特色。这是否指约翰福音十三20 的那“一点”饼说的呢? 21. 人子必要去世。这又是一个吊诡。人子必要去世,被一个密友出卖,应验了圣经的预言;然而祂的假门徒却也必须为此举受到充分的责备,必须为他所做的事负责,一点也不能逃避他个人的责任。这样如谜的难题不能从人的角度来解决,但那并不代表就不能从更高的层面来解决。但是,门徒们未必被要求来解决这个神学难题,不过他们却要作第19节严肃的鉴察内心之举,“是我么?”(NIV 作“当然不会是我吧?”)。这“教诲式”或“教牧式”的问法,是马可福音极典型的笔法,以致我们很难相信马可不是有意这么做的,见谭内希(在 IOM)就文学批评的角度探讨这个问题。米尼尔正确地指出:这整件事就是罗马书五8 的一个例证,“基督在我们还作罪人的时候为我们死”,因为耶稣是为这些既软弱又有罪的门徒设立了最后的晚餐(18~21节)。 vi. 主的晚餐(十四22~25) 主的晚餐实际上是否就是逾越节的筵席,我们无法确知;那取决于钉十字架的精确时间。纵使真正的逾越节是在耶稣挂在十字架上时举行的,那么主的晚餐只是一个 qiddu{sh ,就是宗教团体寻常会餐之前延伸的“恩典”;但在门徒的心目中,逾越节的思想仍然占有重要的地位176 。然而,第12~14节似乎清楚说明:在马可的心目中,这的确是逾越节的筵席。 22. 这是我的身体。见安德生的提醒:亚兰文并没有是这个字,所以并没有在实质上将身体与饼等同的思想177 。那么,制定圣餐的用词对于门徒是何意义呢?纵使他们在当时无法明白,他们后来当然会回想起来,而且将之记载下来。他们若深思,肯定会认为这是指着吃“逾越节”说的,特别是当时若正好是真的逾越节筵席。颇为有趣的是:注意耶稣实际上并未用羔羊或羊羔的肉来象征祂的身体,却只是用擘开的饼。如果那不是逾越节的筵席,当然就不会有羊羔,从头到尾就只有饼和酒,也就不会出现这个问题。只有约翰福音形容耶稣为“神的羔羊”(约壹29),虽然,“我们的逾越节基督”(林前五7 ;和合本与 RSV 作“我们逾越节的羔羊基督”,这种译法是正确的)绝对是保罗用语,并且是后来的教会所熟悉的。 在某个含义上,拿起饼、祝福、擘开,是刻意叫人回想起耶稣在喂饱群众之神迹中常见的动作(六41 ,八6) ,但它也描绘出耶稣取了普通人的肉身,祝福了,并且为了人类,让人将它“擘开”。对于贝罗而言,它主要是描绘基督(所以当然也包括基督徒在内)对世人之饥饿的关切;但这一点虽然是正确的,却绝对没有道尽它所有的意义,其实反倒失落了更深的意义。 23. 如果这是逾越节的筵席,那么擘开无酵饼(出十二8 的 matzo{th ),乃是逾越节仪式中不可或缺的,虽然没有解释擘饼的表征,但至少在现代的仪式中是如此。喝酒同样也是不可少的,虽然这两个动作并无直接的关联,像它们在这里的关联一样。如今,在举行仪式时,一杯酒要喝四次,饼要擘三次,所以要将耶稣的举动与这几次当中任何一次相连是毫无根据的。有鉴于紧接着就唱“赞美”( Halle{l )诗(26节),这似乎是筵席即将结束的时刻,但我们对于第一世纪之犹太人礼仪所知有限,因此解释不能太武断。无论如何,耶稣之动作的意义,并不受到它在仪式中的地位所影响。 24. 我……的血。酒代表耶稣流的血,在此形容为“立约的血”,也就是在神与人之间郑重协议的血,像在西乃山上所行的(出二十四8) 。到底这里的读法是否有新字,作为修饰“约”的一个形容词,乃是无关紧要的问题,因为这个约虽然与摩西所设立的约相似,却显然不是同一个约。所以,无论“新”字在经文上到底是不是属于这里,在神学上而言当然属于这里。这个“新约”乃是旧约时代一个熟悉的预言观念(耶三十一31 ;结三十七26 的“新心”与“灵”)。“立约的血”在概念上已经与“逾越节的血”略有不同,所以在此又是具有创造性之观念的融合。 根据以赛亚书五十三12 ,为多人这三个字是直接与弥赛亚之工作和职分的解释有直接关联,尽管倪恩瀚认为这只是闪语的一个日常用语。但倪恩瀚强调“多人”在希伯来文乃是“包容性的”,而不是“排他性的”,所以其实与中英文的“所有人”相等,这一点却是正确的。 在此乃是从逾越节的角度来看基督的死,将之视为新约的创立,而且也视为是个祭物,大概是赎罪祭(赛五十三10) 。这三者迥然有别,但全都是藉流血得印证;然而,在学术上虽然可以为了研究上的目的而分隔这些观念,但若要对基督的工作有一幅清晰的图画,我们却必须把这三个观念结合为一。 25. 这是主的晚餐中具有末世性的、前瞻性的着重点。在天上不再有主的晚餐,因为它已经在羔羊的婚筵中“应验”了(启十九9) ,用犹太人的说法,是弥赛亚的筵席,这也是我们从比喻中所熟知的(太二十二2) 。在现代犹太教中,甚至连逾越节本身都已被放在末世论的背景中,虽然它大半已经成了世俗性的与物质性的末世论。然而,我们很难看出以色列国的实际历史与此有任何关联;神国的实现在于永恒,而不在于时间中。
176 柯兰斐否认在这种环境下举行 qiddu{sh 的可能性,但这一点似乎犹有可议之处。
177 亦见 Anderson 与 Cranfield。他们都认为耶稣在原来之亚兰文所用的字眼可能不是 bisri (肉),而是 gu{phi (身体),其含义为“自己”:耶稣是为世人的生命舍己。这个看法颇为有趣,而且可能是正确的,但我们还是必须根据目前所有的希腊文来探讨,虽然所有的经文都读作 so{ma (身体),而不是 sarx (肉;与约六51 相反),然而 so{ma 在希腊文并无这种衍生的含义。
B在客西马尼的伤痛(十四26~42) i. 往客西马尼的路(十四26~31) 用餐后,他们照着习俗唱了诗,就是赞美诗( Halle{l ),或诗结束的部分,这一群人就出去,但这次不是往伯大尼。大概是因为时候已晚,而且他们想要留在耶路撒冷附近,来度过正式的逾越节期。所以他们就在橄榄山的树丛间露宿过夜,其他的朝圣者无疑也是这样。此时,耶稣预言了彼得将会否认主、门徒们都要逃走,正如先前预言犹大卖主一样,这段对话很可能是从耶路撒冷城往客西马尼途中进行的。施维策说这显示出,即使是在这次的背叛中,神仍然掌管一切,一切都在祂的预知中,一切都应验了圣经的话。 27 ~28.耶稣在此引用撒迦利亚书的另一句话,来说明门徒们将要因着祂的受死而四散(亚十三7) 以及他们立刻就要在园中弃祂而去。祂认为这种分散不是逼迫的结果,而是因着他们自己的“跌倒”。尽管祂已在事先提出警告,他们的信心仍将因着发生在祂身上的所有事而动摇。但撒迦利亚书的同一章经文,却是以应许向经过试验的余民施怜悯作结束;这里也是如此,在第28节,耶稣也以祂复活的另一次预言,以及应许在熟悉的加利利与他们重聚作结束。在十六7 ,耶稣复活之后,天使对妇女们所说的话也将提及这个应许178 。 29. 我总不能。所有福音书都描绘了鲁莽的彼得,误以为自己刚强而骄逞,并且嘲笑其他人的软弱。他相信耶稣的话对于其他门徒而言是真实的,他在这一点上毫无困难。但是我们务须切记:其他所有的门徒也都提出异议,力言自己的刚强(31节),他们也都是骄傲自恃的。彼得大可将自己与其他人区分开来,但他并没能如愿使得自己有别于他人。 30. 彼得怎样夸口自己与众不同,也照样因自己的失败而与众不同;他与别的门徒都要学习不可倚靠天然的力量。一如往昔,耶稣加上了一个预言的“兆头”,因为鸡叫虽是时间的记号,却不仅于此。耶稣赐下这个兆头,无疑是要叫彼得可以在事情发生时想到耶稣事前的警告(见72节)。只有马可记载了第二次的鸡叫(Schweizer)。“鸡叫第二遍”(和合本作“鸡叫两遍)”是清早的一个时间定点,与午夜时分头一次昏沈的鸡叫迥然有别。但耶稣到底是意指第二次,或是连续两次鸡叫,是无益的揣测。根据施维策的说法:在耶路撒冷不可以养鸡;若是如此,这个规定显然有名无实了。 31. 彼得所犯的错在此并未被低估,但马可清楚说明这是整个使徒团队所共犯的错误:众门徒都是这样说。一如我们常见的,彼得在此只是门徒的代表,整群的发言人,可能因为他非常性急而直言无讳。在该撒利亚腓立比也曾如此(八29) ,那一天那令人眩目的发现使他成为“基督徒之始”,而且在某种含义上,成为整体的“代表”(太十六17~18) 。这一节经文是个提醒:彼得不仅代表了门徒的属灵力量,也代表他们的软弱。今天每个星期四夜晚在耶路撒冷都有一个队伍蜿蜒而下,穿过城内黑暗的街道,凡是参加这个行列的人都知道:从旧城走到客西马尼园大约费时二十分钟。我们猜想上述的对话大概就是在这段时间进行的。
178 在其他福音书的记载中,很少提及耶稣复活后在加利利显现(然而见太二十八16) ,所以这必定是出自可靠的传统。没有一个人会在事后杜撰此事,因为绝大多数有记载之复活后的显现都是发生在耶路撒冷或该城附近。但若将这里的“加利利”灵意化,或认为这应许是指基督在祂门徒心中属灵的显现,或甚至指预料中祂将在加利利“再来”( parousia ),如某些编纂学者所做的一般,却是错误之举。在马可福音中,加利利并不等于是“外邦基督教”,虽然后来很可能有许多外邦基督徒居住在那里。
ii. 园中的伤痛(十四32~42) 他们现在进入客西马尼园里面;耶稣在这园中,其实有两队支持者环绕着祂,与祂共度此一艰难时刻。在外面,靠近园子的入口处,是那八个门徒,因为犹大不再与他们同在一处;往里面走,则是另外那三个蒙拣选,与祂最亲近的门徒。耶稣向这三个人略为显露出祂内心的挣扎(33节)。在祂生命中的这种时刻,我们可以看见祂在旷野中所受的试探是何等真实(一12~13) ,而当彼得建议避开十字架时,耶稣为何会如此严峻地责备他(八33) 。在下一节经文中(34节),耶稣显出祂此时身心的痛苦是何等深切而真实:圣经并未将祂描绘成一个不能受苦的斯多亚派人士(Schweizer)。异教哲学家可能会嘲笑这一点;但对于基督徒而言,这却是十字架的荣耀。基督的苦难不是“幻影式的”与伪装的,它乃是真实且付上重价的。 34. 出自诗四十二5 或11的引句格外贴切。这篇诗不仅表达了心灵深处对神的渴慕,同时也表达出这两节经文中,每一节的最后一个子句都包含的信心宣告,以及神拯救的应许。所以耶稣即使是在似乎最为茫然不知所措的时刻,仍然因着相信神最终的辩白而满有把握。 儆醒。这里所用的动词 gre{goreite 可能会叫门徒回想起祂不久前讲的看门的比喻(十三14~37) ,因为看门的工作就是要儆醒,而耶稣在结束那个比喻时也以这一点作为一般性的命令来吩咐祂所有的门徒。米尼尔提醒我们:逾越节应该是“儆醒之夜”(出十二42 ;和合本作“这夜……当……谨守”),而此时正值这犹太节期,门徒一定会想到这一点。 35. 在古时候,祷告常见的姿态乃是站立,将双手朝天举起(十一25) ;在祷告时俯伏在地,乃表示灵里极度的伤痛(如:民十六22) 。倘若可行:在此又是一个神圣的吊诡,可从下一节重复使用的形容词 dynaton (能)看得出来。就定义而言,一切的事对于神的全能来说都是可能的;但是对于耶稣来说,要成为基督,却又要避免喝这杯,是不可能的。言辞上说是可能的,但其实却是不能,因为那乃是矛盾的。同样的,祭司们在十五32 向耶稣挑战:祂若是基督,就从十字架上下来。但是,祂若真的从十字架上下来,祂就不可能是基督,因为基督的真义在于祂一定得受苦。 36. 只有马可福音在此保留了原来的亚兰文祷词的亲密用语阿爸!父啊179 !罗马书八15 与加拉太书四6 显示出,这个半礼仪用词一直留存到早期教会。正如雅各和约翰的话中所用的(十38) ,杯在此乃是苦难的象征,而不是喜乐的象征,虽然这两种意义在设立最后晚餐之用语中是交织在一起的。但是这里的思想很可能更为深邃,不只是苦难的一般性象征,也是指旧约圣经中神的忿怒之杯的观念,是为了神的仇敌命定的(诗七十五8) ,耶稣在加略山要喝的正是此杯。最后一个子句,不要从我的意思,只要从痰囊馑,是基督在地上顺服的一生之撮要;这样的顺服只有在“以至于死”时才得完全(腓二8) 。这并非一个无助、遭受命运玩弄的牺牲品,而是竭力向着神的旨意直奔的那一位(Anderson)。 但到底是什么因素令祂如此伤痛呢?若说这只是凡人对于被出卖、受嘲弄、受鞭打与受死的畏缩,同时因着完全的预知这一切而益发沉重,这样的答案太过肤浅了,虽然这一些无疑也是其中的因素。耶稣不仅预见了这一切,而且也预先告诉了祂的门徒(如:十32~34) 。在祂在地上的一生期间,祂都感受到益见加增的压力,直到祂在十字架上发出得胜的呼喊,才终于得着释放(十五37~39) ,耶稣已经用过类似之受洗与饮杯,来描写这种内在的压迫感(路十二50) ,正如祂与雅各和约翰的对话中所说的(十38) 。我们必须从十五34 ,与神分离的感受,来寻找祂伤痛的理由。这就是那“杯”,这就是那“洗”,若是可能,祂宁可避而不受。 37 ~39.耶稣在此所说的责备话,虽然适用于全部的人,却是直接对彼得说的,而且耶稣用的是他“天然的”旧名西门(一16) ,而不是他“在恩典中”的新名“矶法”(彼得,三16) 。但这段话不只是责备,也是为祂要在审判厅中接受的试验作好准备。但彼得与他的同伴却是徒受这个警告,因为他们无法采取那能拯救他们免于试探的唯一步骤:恳切祷告并时刻儆醒(38节)。这也不是我们可以任意而为的,这样的祷告乃是承认我们肉体的软弱(38节),而同时又表现出我们心灵的愿意(38节),并且伴随着对于我们向祂祷告的这位神之大能的体认。所以祷告乃是基督徒信心的一种表示方式,而顺服也同样是另一种方式。彼得从耶稣所受的责备是:即使是一个小时(和合本“片时”),彼得也没有力量可以“儆醒”。希腊文动词 ouk ischusas (不能)与九18 所用的是同一个动词,那里是形容门徒们在变像山脚下无力医治那个男孩,而且正如耶稣所说的,也是因着没有祷告所造成的(九29) 。 40. 这里的语句再次令人回想起在变像山上用来形容那三个人的语句(九6) ,甚至话最多的彼得在那里也终于不知该说什么话了。在园子这里,满面羞惭的门徒们极其局促不安,找不到什么话可说了。 41 ~42.这里提到耶稣第三次回到门徒那里,带出了终极与完结的意思;祂对门徒们所说的话:现在你们仍然睡觉安歇么?(和合本小字)180 ,也照样有着适切的终结意味。他们的失败已经完结,危机已过,卖主者近了。耶稣在此所说的话语,并无苦毒的暗示,却有悲伤的意味。耶稣说:时候到了;祂的意思不只神的时候到了,而且祂所祷告的事情也已经确定了(Lane),神至高无上的权已经启示出来。
179 然而,有些人认为这个众所公认之口语词汇乃是一个“婴儿用语”,这种看法是错误的;除此之外,耶稣还能用哪个亚兰字来指“父”呢?大约在这个时期,“强调”字形如 Abba{ 者在亚兰文中用得非常自由,其意义与“独立”字形如 Ab 者的差别微乎其微。亦见五41 的注释。然而,第一世纪的正统犹太人似乎真的避免在祷告中使用熟悉的语汇(Anderson),正如许多保守的基督徒今日在祷告中仍然避免称神为“你”(You)一样(译按:有许多英语世界的信徒仍以尊称的 'Thou' 代替 'You' )。
180 除非我们将之译作一个命令:现在你们仍然睡觉安歇罢 !如和合本与 AV 的译法。下一个字 apechei 是个难题;和合本与 RSV 译作彀了 !这颇切合上下文;至于其他较难令人信服,但也有可能的译法,见施维策。
C耶稣被捉拿(十四43~52) 43. 犹大来了。自从第10节开始,一直都没有特别提及犹大,但第20节显示出晚餐时他仍在场。我们的猜测是:他那天晚上一知道他们当晚要在耶路撒冷露宿,立即从餐桌溜出去了。然后,他就一直等到这群门徒大概已经安然入睡了;而上一节经文证明犹大的这个判断有多正确。他并不缺少属世的智慧;事实上,除了贪婪(11节)之外,犹大就是因着属世的智慧而失败的。所以,他也照样带着一群全副武装的圣殿差役和年轻祭司,分别带着刀棒(而不是如安德生所说的:城里“无法无天”的暴民),准备在逮捕行动遭遇抵抗时可以派上用场。犹大太了解他这群性急的同伴了;而彼得的暴力举动也证明犹大这么做是多么聪明(47节),虽然马可在实际上并未指名彼得就是那个攻击者。 44 ~45.由于园中橄榄树丛的关系,光线并不明亮,无法确定人的身分;但犹大甚至已经与圣殿的差役约定好了确认耶稣的记号。他将要以一般用来表示平安的亲嘴与问候的话拉比(夫子),向官方指出耶稣来,这两者都是门徒与老师之间常见的记号。在此证明了犹大在道德上已经彻底瞎眼了,他并未看出他使用这么具有情感的记号作为卖主的媒介,将会为他招致永远的刑罚;他唯一关切的是:逮捕行动必须顺利进行,而他的智慧与工作能力再次成为他的网罗。令人称奇的是:犹大与耶稣如此密切地生活在一起三年之久,竟然还能如此铁石心肠地对待祂。 46. 拿住祂。一如往常,马可只报导了大略的事实,其他福音书则较详实地记载了园中所发生的事。柯兰斐说得对:卖主之人的亲吻在门徒们的记忆中留下如此不可磨灭的印象,甚至马可在重述此事时也极为详尽,与他对其他事情“零碎片断”的记载方式相反。但是在叙述中只呈现出“骨架”却是马可的典型作法,他正尽快地将焦点移向十字架。 47. 拔出刀来。此外没有提出这个门徒的名字来。但路加福音二十二38 提及带着“两把刀”的是哪个门徒呢?彼得、那两个“雷子”,与奋锐党的西门似乎都是可能的人选,所以这个门徒一定是他们当中的一个,只有约翰福音十八10 提及彼得的名字181 ,该书可能是在彼得死后所写的,所以不会危及彼得的安全(约贰一十一19) ;他也是福音书作者中唯一提及耳朵被砍掉之仆人的名字(约十八10) 。在较早期的福音书(如马可福音)中,这类详细的记载可能有危险。马可没有提及耶稣医治那人的耳朵与责备彼得,然而却记载祂责备那些人全副武装来捉拿祂(48节)。以暴易暴不是耶稣的原则,即使这对祭司长与彼得似乎是理所当然的手段182 。 48 ~49.这个应得的责备必定踩到祭司的痛脚。他们没有在白天时于圣殿里逮捕祂,并不是因为害怕门徒,而是害怕群众,这些群众并未因神学训练所造成的成见而弄瞎了心眼,一定会反对这样的暴行(十二12) 。 以这样的暴力方式逮捕弥赛亚,应验了经上的许可预言(49节)。在此特指的经文可能就是路加福音二十二37 所引述的:“祂被列在罪犯之中”,尤其是因为那也是引自以赛亚书五十三12 。凡是曾经在世上任何角落看过秘密警察之所作所为的人,必然能深入明白这段经文。逮捕行动通常在夜间进行,理由有二:受害人易于慌乱而较少抵抗,邻人也较不会聚集来抗议。数千年来,世界并未有多少改变。 50. 逃走了。同样应验了耶稣论及他们“跌倒”的预言(十四27) 。他们若接受神的道路而不跌倒,或许会忧伤,但是当他们的主被人捉拿时,他们一定会忠心地站在祂身旁,但这么做却不是“理所当然的”,那也正是基督的道路总是叫天然的人跌倒的原因(林前二14) 。彼得可能是所有门徒的代表,而且绊倒他的妨碍也比较大,因为他总是鼓吹基督应走天然的路(八32) 。用圣经的话来说:“在基督里绊倒”、“因祂跌倒”,意思是因祂的道路而彻底动摇,缺少属灵的钥匙,只有那钥匙才能开启我们的悟性,这只有神的灵才做得到(林前二10~16) 。 51 ~52.希腊字 neaniskos (少年人)可以指正值青春期晚期的人,即年仅十余岁的青少年。这个人通常被认为就是耶路撒冷称呼马可的约翰,最后晚餐可能就是在他家中举行的(正如后来的传统所主张的),而后来基督徒的确是在那里聚集祷告、敬拜(徒十二12) 。这一点本身使我们想起,福音书的世界与使徒行传第一至十二章的世界之间,有密切的实质关联,这是我们今日时常忘却的一个要素。这个关联一直要到后来教会在外邦世界大有扩展之后才中断,而直到耶路撒冷于主后七十年被毁,真的告一段落。无论这个人是谁,他是一个少年人,从睡梦中仓皇起身,披着一块布;大概是受惊的门徒中有一个人冲回举行最后晚餐的屋子去报信。这个细节当然可能只是一个无关紧要的生动回忆,留在脑海里的一件微不足道的事,其本身并不重要,要紧的是环绕在它前后的事件。如果这个少年人的确是称为马可的约翰,他在此处匿名就绝对可以解释了。当然也有可能是其他任何一个年轻人,而不是马可;但若是如此,就很难明白提及此事的理由,而这个人又是谁。无论如何,这一定是个年轻的门徒,与耶稣有密切的关系,而且可能也与最后晚餐的屋子有密切关联。把这样的一件事灵意化似乎没有必要,而且不恰当;它只是叙述一个明显的事实,而且我们也应该如此接受,不管我们可以从中吸取什么属灵的教训183 。诺斯底派的某些分支为了他们自己异端的目的而大肆利用这件事,但我们可以大胆地拒绝他们的解释,因为这些解释与福音本身完全矛盾。对此事有兴趣之人可以参考 IDBS 。任何同性恋的暗示都是不可能的(罗一27) 。
181 拉葛蓝基(为柯兰斐所引述)主张马可所用的 heis tis 内中有一个人 ,“某个人”,暗示了这一点;虽然马可很清楚是哪个人动手,然而却为了他自己的理由而没有指出名字来;这种看法似乎是正确的。
182 虽然马可在这里并未提及记载于太二十六52 的那句话:“凡动刀的必死在刀下”,但他同样清楚知道耶稣拒绝以暴力作为建立祂国度的途径。耶稣不是暴力的“奋锐党”,即使左派释经学者如贝罗亦公然承认这一点。如果祂连天使都拒绝,不要他们来救祂脱离敌手(太二十六53) ,祂为何还要用地上的武力来达到这个目的呢?
183 举例来说:谭内希(IOM)就要我们将这少年人特别可耻的逃逸看作象征所有门徒可耻的逃跑,并将他的“细麻布”看为象征他预备殉道。这种解释太过牵强附会了,赤身逃跑若是在圣经中有任何象征性,也不是象征羞耻,而是惧怕(摩二16) ,正如经常为人所指出的。认为这个故事具有礼仪上的(特别是洗礼的)含义,同样也是离题太远,因为这是将现代人对于礼仪论的兴趣强加于早期教会。至于这个人与空坟旁那个少年人是否有关联(十六5) ,也是令人不解的附会,见 Anderson。
D彼得跌倒(十四53~72) 53. 在彼得否认主的这个记载中,我们无法确定审讯的精确时间;甚至无法确定到底记载了多少次听讯。然而,由于这并不影响整件事的重点,我们将留待篇幅较长之注释书来处理。根据马可福音的记载,耶稣最少在大祭司面前出庭一次,在彼拉多面前又出庭一次。 表面看来,时间似乎仍值深夜,第54节提到的火更加深了这个印象。即使是在今日,在任何纯朴的社会中,火除了取暖之外也供照明。但耶路撒冷位在海拔近一千公尺处,春天的早晨仍然可能很冷,所以火本身并不能作为决定时间的最终证据。彼得的确是在火旁取暖(54节),但他似乎也是因着火光而被人认出(67节),所以两种解释都是可能的。要紧的是(像安德生一样)注意到:马可又把彼得失败的故事“夹”在耶稣受审讯的故事之间,因此,生动地比照了耶稣的忠心至死与彼得的不忠。 54. 远远的跟着耶稣。为什么呢?是否仅仅出于好奇(太二十六58) ,或者是彼得有以武力援救耶稣的卤莽念头?他在院子里对使女说的谎言,未必是全然出于胆怯,也可能是出于他荒唐的计策;不过圣经显然无此暗示。但如果真是这样,那么他的念头自然是属人的(像在八32 一样),所以仍然受到耶稣的谴责(八33) 。然而,这样的解释方式似乎太过不可思议,就如有人解释犹大卖主的动机,虽然是不正当的,却是往好处着想,同样的匪夷所思。彼得可能根本就没有任何计划,而只是惊惶不知所措。无论他是出于什么动机而跟着,他在圣经中仍然受到罪责,因为他在夸口之后仍然否认了耶稣。但他却也是蒙神大爱拣选,得以听闻复活的好消息(十六7) 。甚至连彼得都还有回头的路,这一点也给后来在遭受逼迫时否认主的基督徒带来盼望。 55. 寻找见证。这似乎是公会初步寻找事实的职权184 。虽然他们很久以前就已决定要将耶稣置于死地(三6) ,他们仍然必须正式提出一个法律上的罪名,足以证明应以死刑来处置耶稣。他们不愿把祂暗杀,以免激起流血动乱并因而引起罗马人的镇压行动。这也证明了他们在道德上是瞎眼的,因为他们竟然无法看出:“匕首党徒”的利剑(这些人在节期时间到处都是,见徒二十一38) ,与他们图谋进行的司法谋杀,在神眼中根本没有两样。但是,纵使祭司长可以找出耶稣显然干犯了律法,在犹太人眼中足以判处死刑,他们的工作仍然只完成了一半。他们还必须制造出政治罪名,好在罗马人眼中证明执行死刑乃是正当的。彼拉多(可十五14) 与迦流(徒十八14~16) 俩人都证明:罗马人不愿仅仅为了宗教理由而定人民的罪,特别是当他们认为那宗教乃是由不受欢迎之民众所奉行的讨厌的东方宗教。米示经常充满苦毒地提及:罗马人把犹太法庭判处死刑的可贵权利给剥夺了,甚至在他们审判自己的同胞时也是一样(参:约十八31 ,那里清楚说明了这一点)185 。特别是在耶路撒冷,在逾越节期间容易暴动,充斥着无法计数之犹太爱国主义者,气氛极其紧张,罗马人更是留心戒备。犹太领袖很清楚,这样司法性的谋杀,特别可能会激起暴动(十四27) ,容或对整个犹大国没有影响,但是对他们自己,后果则不堪设想。 56. 关于这整个段落针对耶稣提出之指控,请见拙着《新殿》,那里对此问题有相当深入的讨论。这一次的困扰不是缺乏证据,而是证据太多了;用来收买犹大的金钱,无疑也收买了这些甘心助纣为虐的人。正如今天在许多城的法庭处仍旧发生的。然而,也正如我们常见的,要使谎言能够前后一致,可比单纯地说实话困难多了。早期针对耶稣干犯安息日所提出的指控显然站不住脚,否则他们立刻就会提出来了。按照犹太人的规矩,不允许因着在安息日治病而将某人治死,正如不会因着一个人在安息日给动物喝水而将他治死一样;而法利赛人尽管发发牢骚,却太了解这一点而不会以此来作为控诉的手段。 57 ~59.在所有对观福音中,马可对这个罪名之内容的记述最完整186 。这个指控至少在实质内容上乃是一句真话(即使是误解的),马可没有详细记载,却保留在约翰福音二19 。事实上,若是没有约翰的记载,我们一定会误解这个罪名,认为它是纯属乖斓摹H欢,马可确实保存了耶稣论及圣殿之毁灭的一般性预言(十三2) ,虽然没有记载祂要“重建”圣殿。 从约翰福音中,我们可以看见这句话只有在耶稣复活后门徒们才了解,乃是指着主身体的死,以及三天之后的复活;而整个“新殿”的概念皆是源出于此。这个隐喻在早期教会中显然随意用在基督徒教义问答中,由于篇幅所限,不容我们在这里详加讨论(如:弗二21) 。 但我们若照着字面意义来解释他们针对耶稣提出的这个指控(那是不可能的),就只能解释为祂拥有超然的,甚至魔法式的能力,但却不能单凭这个罪名便将耶稣定为有罪,因为祂能力的来源仍然可能是善的或恶的。他勒目里面满了行神迹之拉比的故事。恶毒的法利赛人可以说耶稣是靠着别西卜赶鬼(三22) ,但普通百姓不大可能会相信,更遑论控告祂要靠着魔鬼的能力来拆毁并重建圣殿了。但这样荒诞的罪名不能用来作法律上判处死刑的根据,更何况耶稣这句话里面含有重建的预言187 。我们也难以明白怎么会有人照着字面意义来理解这句话。希律已经用了很多年的时间来进行这个庞大的工程,将所罗巴伯的圣殿夷为平地,然后历经艰辛地用希律之砖石工业的大石块来重建他们现在所看见的这座圣殿;任何一个法利赛人怎么可能当真相信耶稣想要在三天之内重现这个过程呢188 ? 60. 甚至连这些控诉,他们的意见都无法一致(59节 ),也无法证明;但或许耶稣会受刺激而说出可以陷祂于罪的事。但祂却保持沉默,祂根本不需要否认这类不堪一击的控诉。这些指控除了加些莫须有的罪名,对祭司法庭也毫无价值。基督的沉默本身就是预言中的一个兆头(罗五十三7) ,正如彼得后来所明白的(彼前二23) 。 61. 大祭司必然已经知道:纵使耶稣因着“弥赛亚玄机”,避免在祂敌人面前公然作这样的宣称,直到神的时候来到,祂至少已经从祂四周的人接受了基督(弥赛亚)这个名号(八29) 。马太福音二十六63 清楚说明:大祭司问这个问题并不是临时起意,而是“起誓”,也就是奉神的名问的问题。 但耶稣是否要灵巧地脱出这个陷害祂的问题,正如祂曾脱出他们精心设计有关纳税给该撒那个陷阱一样呢(十二14) ?耶稣若自称为弥赛亚、受膏者、神的先知,对于一个现代的回教徒而言并不算是亵渎神,虽然它可能会遭受剧烈的反驳,而且要求祂行个神迹。但若自称为那当称颂者的儿子,那对他们而言可就是个无可宽赦的亵渎;而且,为了这样的亵渎罪名,祂可能会被公会定罪而处死,事实上也确是如此,尽管安德生怀疑这个罪名到底有没有足够的份量(64节)。他们在十字架旁恶毒地讥诮(十五32) ,再次证明弥赛亚的身分乃是耶稣为众所周知的一个宣称,无论祂曾否以一模一样的字眼来宣布。在十字架旁,他们所提及的乃是祂弥赛亚的身分与以色列的王,而不是神的儿子,最后这个名称得等到百夫长来宣称(十五39) ,虽然马太福音二十七40 有这个名称。 62. 耶稣以神自己的名字我是(出三14) 来答覆,可能是意味极其深长的,祂这么做,就是以自己与神同等,我们知道这已经是他们长久以来一直抱怨的(二7) 。在路加福音中,祂的答覆较为隐晦不明,虽然耶稣接受了“神的儿子”这个名称(路二十二70) 。但记载这个片语的却只有马可;即使是多注重犹太事物的马太也没有记载189 。所以,这句话的形式可能是无意间记载的,在神学上并无深意,虽然约翰在他的福音书中似乎在另一个场合发挥了同一点(约十八6) 。 耶稣虽然接受了大祭司所提出的这个名号,更进一步以祂自己选择的名号神的儿子来界定,由诗一一○1 与但以理书七13 所作的另一个“富新意的融合”来解释。但是,大祭司若是有耳可听,所选用的这个名号乃是严重的警告,因为这乃是经过证实而登上宝座,并且在审判时再来的人子,正如司提反在被石头打死之前所看见的(徒七56) 。祭司体系在那日也要接受审判(虽然尚未实际执行),就是在主后七十年那可怕的日子,那时祭司一直坚持他们献祭直到最后,要在祭坛旁被罗马士兵砍倒。 63. 撕开衣服,这其实乃是以色列宗教领袖对他们自己所定的罪;大祭司所要的不是资讯,只是要陷害耶稣,因为在他问这问题之前早已知道耶稣的这个宣称。当然了,这样的宣称倘若不是真的,那么祂不是疯了(三21) 就是亵渎神。但大祭司的罪不单在于他不相信这个宣告,而是在于他甚至不曾自问这宣称到底是真是假。他的盲目乃是故意而可恶的,因为他在得见真理之前即已紧闭双眼。 按当时的传统,撕裂衣裳如今是听见亵渎神的话语时的象征行动,原来是悲哀的记号,这从旧约圣经中是显而易见的(如:利十6) 。在这里,却扭曲为顺利达成邪恶目的时的快乐象征。欣喜之余,大祭司把那些没有用的见证人打发走,迅速地宣布说: be^th di^n (法庭)就是见证人了,而且还正式询问他们的意见(64节)。他们也同样正式地回答说:拿撒勒人耶稣是应该为了亵渎而被处以死刑。令人伤痛的是:倘若祂的宣称是假的,那祂的确是大大地亵渎神,应该判处死刑,但若祂所说的是真的呢? 65. 随着罪名的判决,所有的顾忌都消失了;审判官甚至连形式上的司法公正都不再费心保持。至少,彼得永难忘怀耶稣置身于辱骂与殴打时所表现的坚毅忍耐(彼前二21~23) ,正应验了以赛亚书五十6 。“你说预言罢!”这个嘲讽的要求是对祂自称弥赛亚所作的更进一步的嘲弄,因为那样的宣称至少包括先知的职分在内,而且正如我们在前面所指出的,也包括自称为神的儿子在内。但无论如何,“先知”总是广为大众使用来形容耶稣的一个名号(六15) ,甚至不承认祂是弥赛亚时亦然。 66 ~71.彼得失脚的整个记载,随着故事一步一步的进展,徒令读者爱莫能助,直到彼得走上不归路。他卤莽的自恃与对别人的嘲笑(29节),他在客西马尼园中无法自制(37节),他的惊慌逃脱(50节),他的远远跟随(54节),他与耶稣的仇敌如此接近(54节),这一切都使得他实际的否认主成为必然的,而且是无可避免的结果。毫无疑问,彼得最初的心愿与抗议的确是由衷而发的(31节),早在大祭司宅院里面对试探交战,彼得就已败阵了;基督徒与试探争战,是要在遭逢试探前即当开始(38节)。 这个使女(66~67节)可能从前见过彼得与耶稣在一起,所以认得他是耶稣的门徒;旁边站着的耶路撒冷人(70节)断定他必然是他们一伙的,因为他有加利利口音。逾越节期间,在京城有许多加利利人,但大祭司的仆人当中可没有这样的人。悲剧在于下沉的一步也可能是上升的一步,而每一次,彼得都被迫必须公然表白自己。这是头一次,正如安德生所说的,他大可对那使女说“是”而不需冒太大的危险。但彼得三次都刻意地选择说“不”,所以这些恩典的绽发都成了定罪的时机,这是拒绝恩典的必然结果。 今天的潮流是为彼得找些藉口,正如某些人为犹大找藉口,这么做若是为了在他身上看见我们自己的软弱,就无可厚非;但除非我们看见他的罪的严重性,就不能明白他为何如此痛苦地自责(72节),也不能明白他悔改的深度,以及他回转的恩典。我们的工作不是分析彼得是如何轻易地失脚,而是领会其失败可怖的性质。 72. 我们在前面已经提过(见30节注释):“第二次鸡叫”乃是一个明确的时间定点,而不只是一个预言的记号。它是指黎明真的来了,与第一次鸡叫时的午夜成对比;十五1 的“一到早晨”支持这种说法。但即使真是如此,“第二次鸡叫”仍是一个应验的记号,使彼得回想起耶稣所说的话来;于是他懊悔的苦杯满了。思想起来的希腊文 epibalo{n (见 BAGD),也可以译作“再思”、“认真想”,或只是“他开始想”190 。然而,“开始哭了”当然是整个片语最佳之“动力对等词”。“拉起外套遮住他的头”也是可能的译法,但可能性大概较低。
184 持这种观点的一个理由是:如果这是“审讯”,就在许多方面都破坏了“公会”所定的条例(如审讯不可在夜间进行,也不可在大祭司家里进行等)。但是,有些学者出于好意,想要洗脱犹太教当权人士于耶稣的死有份的罪名,完全怪罪于罗马人,反而把问题搞得更糟。过去几个世纪中基督教会的反犹太主义是不可宽赦的(见导论),将这种心态建基于基督的死更是对福音的曲解;但四卷福音书的作者全都清楚说明:将耶稣交给罗马人的,乃是祂自己同胞的领袖(参:徒二23) 。否认耶稣出现在公会之前的历史性,也就否认了圣经显而易见的证据。
185 这一点略有争议,其详细的讨论见 Johnson 与 Anderson。新约圣经所记载之实际或企图实施的私刑,都没有证明上述论点为误。
186 见 Cole, The New Temple , IVP, 1951,那里有详尽的讨论与解释。
187 所以黎弗是相当正确的,他说:对耶稣提出控诉,不是因祂应允要毁坏圣殿,而是应许要改变它,即使我们是根据字面意义而误解了这个“重建”。
188 见 Cranfield,但他放弃了发现这句话之原貌的所有希望,这可又失之太过了。
189 见 Stauffer,在 ego{ 项下(TDNT)。魏顿(IOM)说得好:“我是”不仅是神的一个名号,在基督徒群体中,更是基督的一个特殊身分;后面这一点在约翰福音中耶稣所作的七次“我是”宣告当然说得更为清楚。
190 J. H. Moulton, Grammar of New Testament Greek , Vol. 1 (Edinburgh: T. & T. Clark, 1906), p.131, 即引用托勒密时期的一份蒲纸文献,支持这种译法,这份文献在 BAGD 中亦有提及。 柯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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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十四3 真那达香膏是什么香膏?当时共有多少种香膏?各有何用?】
当时犹太人和罗马帝国所常用的香膏约有四种:
一、为宗教用的香膏,是在祭司和先知就职时,由监礼人用这种香膏倒在受职人头上,见诗一三三篇。这种香膏的膏油多用橄榄掺其他香料制成。
二、为政府官员用的香膏,是皇帝及一切官员所用,在大摆筵席时,倒少许在每一赴席官员头发上,表示分享尊荣。这种香膏来自埃及,亦有来自中东各国者。
三、为一般民众用的香膏,是价钱比较便宜的普通香膏。
四、为童女香膏,又称为那达香膏,此种香膏,又有真伪,所以这里说“真那达”(英文为SPIKENARD ),意即穗状那达。此种穗状那达植物,有长叶,叶亦有似心形者,花有青白二色(颇似万年青 ),有红色浆果(杨梅类 ),其根可制香膏,而且是一种特别的香膏。多产于印度北部,恒河发源的山麓,其制成品经波斯运销于罗马帝国及各地,最为犹太人所喜爱。
犹太人为母亲者,只要力量做得到,大都为出嫁的女儿预备这种真那达香膏一瓶或多瓶,等到女儿出嫁前夕,便将一瓶香膏送给出嫁的女儿,让她带回丈夫家中。第二天打破玉瓶,将香膏盛在另一器皿中,新婚夫妇共享香膏,用以梳头。所以这种真那达香膏是童贞的记号,其实贵不只是因为值三十两银子,也是因为它是代表童贞。
―― 苏佐扬《新约圣经难题》
【可十四4~5 】
有几个人:其它福音书的作者(太二十六8 ,约十二4) 的记载比马可这句话更为明确,指出抗议那妇人奉献之举为浪费的乃是门徒们,而约翰更特别提起门徒当中的犹大。马可不可能不知道这一点,这从他直接从这件事转到犹大将他的主出卖给圣殿当权者一事(10~11节 )可以看得出来。犹大显然认为耶稣对金钱的态度相当矛盾而不切实际:首先是称赞寡妇的奉献(十二43) ,现在又接受这一玉瓶之香膏的奉献,这么做毫无道理可言。
然而,耶稣对此重价之礼物,与寡妇菲薄之奉献的态度基本上是一样的。祂认为这两个人的奉献都是无价的,但却接受这样的奉献(无论是直接向神献上 或间接经由祂而献给神的 ),以之为合宜而理所当然的。这正好与属地的价值观相反,是人所看为奇怪的;而马可虽然对于犹大是使徒当中的司库,并且是个不诚实的人(约十二6) 都没有记载;但我们却藉此可以理解,犹大何以对她们的奉献颇不以为然。世人瞧不起寡妇微薄的奉献,认为太少了,却又批评伯大尼膏主之举是浪费、好出风头而不切实际的行为。关于香膏的价值与穷人的需要,门徒们所说的并没有错;但耶稣所寻求的是对祂不计代价的奉献,而不是精明干练与精打细算的施舍。正如保罗说的:主所爱的是捐得乐意的人,而不是精打细算的人(林后九7) 。然而,香膏的价值约为一年的工资(Anderson );这可不是一笔小数目,以致可以略而不提。或许门徒的贫困更加增他们的愤怒,此举对他们而言乃是毫无心机地浪费了宝贵的金钱。
── 柯勒《丁道尔圣经注释》
【可十四6 】「耶稣说:“由她吧!为什么难为她呢?她在我身上做的是一件美事。 」
马可在第5节用的动词是enebrimonto(他们就“责备她” 和合本作“向那女人生气” ),这个字在语言学上的意思是“嗤之以鼻”,但是在内在情绪上,则比较接近我们所说的“怒目而视”。耶稣看出她是何等的困扰,她一定会想自己到底是否犯了一个愚蠢的错误。那些因着要服事基督而将自己献上,却遭受批评的人,有许多都经历过类似的责难,但也像这妇人一样,得到主安慰的话。耶稣至终所看的,并不是我们的行动有多少属人的智慧,而是激励我们如此作的爱。注意祂并未因实际的智慧称赞她,而是迅速为她反驳了世上智慧人的辱骂。
── 柯勒《丁道尔圣经注释》
【可十四6~8 】「她在我身上做的,是一件美事。她所做的是尽她所能的。」
当主回来时,我们要面对面看见主,我相信我们必将一切珍宝,应有尽有的都放在祂脚前。但在今天——今天我们为主做了些什么?
「她所做的是尽她所能的。」在这里,不是说为主用了多少,乃是问还剩下多少?主的称赞是从「尽」字来的。没有尽就没有爱。爱神,是应当尽心、尽性、尽力、尽意地爱的,可是多少时候,我们待主竟还不如待一个普通的朋友!
当马利亚打破了玉瓶,将香膏倾倒在主头上的数日以后,另有一些妇女也于清早要去膏主的身体。她们在那七日的第一日清早,有没有达成她们的目的呢?因主耶稣已经去了!只有一个人成功的膏了主耶稣的身体,那就是伯大尼的马利亚。她在主被钉十架以前,及时预先膏了祂。其他的妇女们都已太迟了,因为祂已经复活了!所以我们现今迫在眉睫的问题乃是:「今天我应在主身上做些什么」。
―― 倪柝声《旷野的筵席》
【可十四7 】「因为常有穷人和你们同在,要向他们行善随时都可以;只是你们不常有我。 」
这是基督徒的优先次序表,就是有能力在许多急迫的需要中,选出神要我们在某一特定时刻去填补哪个需要。我们本身不可能迎合所有世人的需要,事实上,神的旨意也没有要我们这么做。耶稣知道这一点,所以在祂许许多多的活动中仍能显出平静安稳的特色来。神经紧张毕竟只是对神缺乏信心的一个症状,因为造成这种情形的信念乃是:除非我们自己做点甚么,神根本就甚么也不做。但圣经上所描绘的情景却截然不同:一个人栽种,另一个人浇灌,但使它生长的乃是神(林前三6) 。耶稣在第7节提到他们常有穷人和他们同在,引自申命记十五11 。这当然不是说贫穷既无从避免,只好接受,丝毫不努力去消除贫穷,因为整个律法的目标就是在此。这只是承认实际情形:无论我们做甚么,在这堕落的世界中总是有些人会有需要,我们可以而且应该帮助这些人,亦正如申命记中指出的。
── 柯勒《丁道尔圣经注释》
【可十四8 尽她所能「她所作的是尽她所能的,她是为我安葬的事,把香膏预先浇在我身上。」】
主耶稣特别叫人述说这女人所作以为纪念,可见她所作,不但蒙主喜悦,也作了我们的榜样。她所作的有几点是值得效法的。第一,她把香膏浇在耶稣的头上,没有把好东西作别的用,乃是完全为主,在她的心目中只有主,也只有主配得她的爱,尊重与奉献。如果把光阴、力量、爱心、事奉放在别人别事身上,那就太不值得了,她乃是完全放在主身上。
第二,她所作的是尽她所能的,主没有要求过于人所能的。但祂喜悦尽我们所能的,这是爱和忠心的真正表现,没有留下几分,没有想东想西,犹疑不定。乃是尽其所能,将最后的一分钱,一点力都为主献上,一点不为自己着想,只怕为主作的不够,不怕作的太多。
第三,她乃是预见作在主身上,因为不常有主,机会难得。这可能是最后一次机会,趁着主未死之前作在祂身上,而不是等到安葬之后来膏主的尸体。照样,现在可能是我们最后的机会来为主而作,作在主身上。若有什么奉献,有什么舍弃吗?现在就作吧!等到主来之后,有千万世界要撇弃,千万颗心要献上,就太迟了。
──《每日天粮》
【可十四8~9 】
这两节经文未必代表她已经充分了解耶稣即将受死的整个秘密,虽然她可能已经听闻一些消息,以致令她如此郑重其事。耶稣这段话的意思可能是:在祂埋葬时,爱祂之人的手将会像马利亚一样,毫不吝惜地用贵重的香料来膏祂,而那时所做的若不是浪费,这次也不能说是浪费。在耶稣生平的开头与末了,都有人毫不吝惜地将贵重的珍藏奉献给祂(太二11) ,有些人无疑会认为这两次所献上的礼物都是浪费的。
── 柯勒《丁道尔圣经注释》
【可十四9 】「无论在什么地方传这福音,也要述说这女人所做的事。」
为什么主耶稣这样说呢?因为福音是应该产生这种奉献的行动的,这就是福音的目的。福音不单是要满足罪人,赞美神,罪人在福音里,有他所应得的部份,神应付他的需要并厚赐祝福。但我们可以这样说:这不过是福音的副产品,却不是福音的正鹄。传福音的首要目的,在于让主得到满足。但我们必须牢记,我们若不把自己「枉费」在祂身上,祂就永远得不到满足。你是否在对主奉献上做得太多了呢?可否让我告诉你一件事?在神圣的事奉上,「枉费」的原则就是得能力的原则。你在神手中真实的属灵用处,其大小乃根据你在祂身上「枉费」了多少。我们为主所做的工,乃是源于我们对祂的服事;工作的效果,也基于此。
―― 倪柝声《旷野的筵席》
【可十四10~11 】
犹大(Judas ),或作 'Judah'(我们经常忘了这个名字在旧约圣经的尊贵含义 )就抱着这种态度去见祭司长,决定要出卖耶稣。今天在某些地区盛行着一种看法,认为犹大只是要迫使耶稣动手,使用祂那神圣的大能,因为若是没有受到刺激,祂是不愿这么做的;但圣经丝毫没有这样的暗示。在第11节提及所承诺之银子的数量,清楚说明犹大的动机乃是出于贪爱钱财。他显然已经看清,倘若耶稣继续鼓励人像马利亚一样“浪费”,他若再跟随耶稣,就没有钱可捞了。从那时候开始,犹大也像那些宗教领袖一样,一心一意想要找机会出卖耶稣(参1节 )。在世事上聪明的祭司长一定会点头,证实他们的信念:即使是在这位属于另一个世界之加利利人的门徒当中,金钱的力量仍然难以抗拒。“加略人”一名如果真是从亚兰文sheqarya(欺骗者 )而来的(见 Anderson ),再想到他这种变节的行动时,就特别切合。令人讶异的是:税吏利未悔改归主之后并未在金钱上受到试探,而犹大却受到了这样的试探;或许利未在撇下钱财来跟随耶稣之时,早已体会了财富的虚空。
── 柯勒《丁道尔圣经注释》
【可十四10~11 】「要」
──意志。「思」──心思。不过在意志之先,已有了心思(约十二4) 。所以,魔鬼诱人的秩序如下:
1.心思里有了念头(约十二4) ; 2.意志赞成这念头(可十四10) ; 3.心思打算如何执行意志所定规的(11节 ); 4.实行(十四43) 。
撒但试探的步骤,都是如此。所以,应当在动念时,就抵挡牠。
【可十四12 】「除酵节的第一天,就是宰逾越羊羔的那一天,门徒对耶稣说:“你吃逾越节的筵席要我们往哪里去预备呢?” 」
若纯是读经文,似乎也就在那天晚上宰杀并吃逾越节羊羔;但这个问题仍然很难解决,特别是从约翰的记载来看。在这两卷书的记载中,最后的晚餐与钉十字架的一般背景都是逾越节,那就是神学上唯一的重点,无论最后的晚餐是否就是逾越节的筵席。
── 柯勒《丁道尔圣经注释》
【可十四13 】「耶稣就打发两个门徒,对他们说:“你们进城去,必有人拿着一瓶水迎面而来,你们就跟着他。」
本节说有一个男人拿着一瓶水,这通常是女人的工作,有人认为这是门徒的记号;或是将这是瓦器作的水“瓶”,而不是“皮袋”,看作另一个“记号”(Anderson ),这都是过度的解释。瓶子只不过是比袋子更大的家用容器罢了。无论如何,这人只是一个仆人,是往正确的房子去的记号与指引。门徒要交涉的是那家的主人;而且不管那个仆人是不是耶稣的门徒,这个主人却一定是。
── 柯勒《丁道尔圣经注释》
【可十四14 】「他进哪家去,你们就对那家的主人说:‘夫子说:客房在哪里?我与门徒好在那里吃逾越节的筵席。’」
【可十四14~15 】主吩咐门徒对那主人说的话极其简单,夫子说(希腊文didaskalos “老师” 即“拉比” ),显出这人对耶稣非常熟悉,所以无需进一步表明祂的身分,而且他可能也认得祂的门徒。同样有可能的是:这其实就是称呼马可的约翰在耶路撒冷的家,因为后来基督教传统声称最后晚餐是在那里举行的。这样,从古代作者通常匿名的惯例看来,这也可说明马可福音的记载中没有说明家主名字的原因。后来门徒也用这间房子作为聚会的场所,见使徒行传十二12 ;但是,由于那里说是马利亚的房子,我们必须假设马可的父亲(大概就是那家的主人 )在使徒行传的时代已经过世了。逾越节原来是个家庭的节庆(出十二1~12) ,但至少从约西亚作王的时代开始(王下二十三23) ,就必须在耶路撒冷城守这节,为要在圣殿区内宰杀逾越节的羊羔。约在新约时代,更是在严格界定的耶路撒冷城范围内举行。
── 柯勒《丁道尔圣经注释》
【可十四16 】「门徒出去,进了城,所遇见的正如耶稣所说的。他们就预备了逾越节的筵席。」
正如系着的驴子那一次,读者几乎可以听见门徒的惊讶声,因为这节经文说:所遇见的,正如耶稣所说的。但是神的属天供应并未豁免他们实际该尽的责任,诸如预备羊羔、苦菜与酒,如果那是逾越节筵席的话,这些都是不可少的。所以这一节经文的前后之间并无矛盾,耶稣按着祂至高的旨意,同时用“自然的”与“超然的”方式来作工。
── 柯勒《丁道尔圣经注释》
【可十四18~20 】
你们中间有一个。马可已经让我们有了心理准备,知道犹大将要卖主(10节 ),但在此只是一般性地提到出卖主的人,并未特别指明(18节 )。虽然耶稣知道谁要卖祂,祂的门徒却都不晓得。奇怪的是:他们似乎都没有料到那会是犹大,不然他们就不会问第19节的问题了。在马可的记载中,耶稣并未进一步指出出卖祂的人,祂只是重复提出警告,强调此人与祂有亲密的交通(20节 ),更显露出这事极其可怕。如果这真的是逾越节的筵席,那么同我蘸手在盘子里甚至可能是指将饼或肉 拉葛蓝基(Lagrange )就如此认为 蘸在“苦酱”中,那是逾越节筵席的一个特色。这是否指约翰福音十三20 的那“一点”饼说的呢。
── 柯勒《丁道尔圣经注释》
【可十四21 】「人子必要去世,正如经上指着他所写的;但卖人子的人有祸了!那人不生在世上倒好。” 」
人子必要去世。这又是一个吊诡。人子必要去世,被一个密友出卖,应验了圣经的预言;然而祂的假门徒却也必须为此举受到充分的责备,必须为他所做的事负责,一点也不能逃避他个人的责任。这样如谜的难题不能从人的角度来解决,但那并不代表就不能从更高的层面来解决。但是,门徒们未必被要求来解决这个神学难题,不过他们却要作第19节严肃的鉴察内心之举,“是我么?”(NIV作“当然不会是我吧?” )。这“教诲式”或“教牧式”的问法,是马可福音极典型的笔法,以致我们很难相信马可不是有意这么做的,见谭内希(在 IOM )就文学批评的角度探讨这个问题。米尼尔正确地指出:这整件事就是罗马书五8 的一个例证,“基督在我们还作罪人的时候为我们死”,因为耶稣是为这些既软弱又有罪的门徒设立了最后的晚餐(18~21节 )。
── 柯勒《丁道尔圣经注释》
【可十四22 】「他们吃的时候,耶稣拿起饼来,祝了福,就擘开递给他们,说:“你们拿着吃,这是我的身体。” 」
这是我的身体。见安德生的提醒:亚兰文并没有是这个字,所以并没有在实质上将身体与饼等同的思想。那么,制定圣餐的用词对于门徒是何意义呢?纵使他们在当时无法明白,他们后来当然会回想起来,而且将之记载下来。他们若深思,肯定会认为这是指着吃“逾越节”说的,特别是当时若正好是真的逾越节筵席。颇为有趣的是:注意耶稣实际上并未用羔羊或羊羔的肉来象征祂的身体,却只是用擘开的饼。如果那不是逾越节的筵席,当然就不会有羊羔,从头到尾就只有饼和酒,也就不会出现这个问题。只有约翰福音形容耶稣为“神的羔羊”(约壹29),虽然,“我们的逾越节基督”(林前五7 ,和合本与 RSV作“我们逾越节的羔羊基督” 这种译法是正确的 )绝对是保罗用语,并且是后来的教会所熟悉的。
在某个含义上,拿起饼、祝福、擘开,是刻意叫人回想起耶稣在喂饱群众之神迹中常见的动作(六41 ,八6) ,但它也描绘出耶稣取了普通人的肉身,祝福了,并且为了人类,让人将它“擘开”。
── 柯勒《丁道尔圣经注释》
【可十四23 】「又拿起杯来,祝谢了,递给他们,他们都喝了。 」
如果这是逾越节的筵席,那么擘开无酵饼(出十二8) ,乃是逾越节仪式中不可或缺的,虽然没有解释擘饼的表征,但至少在现代的仪式中是如此。喝酒同样也是不可少的,虽然这两个动作并无直接的关联,像它们在这里的关联一样。如今,在举行仪式时,一杯酒要喝四次,饼要擘三次,所以要将耶稣的举动与这几次当中任何一次相连是毫无根据的。有鉴于紧接着就唱“赞美”(Hallel )诗(26节 ),这似乎是筵席即将结束的时刻,但我们对于第一世纪之犹太人礼仪所知有限,因此解释不能太武断。无论如何,耶稣之动作的意义,并不受到它在仪式中的地位所影响。
── 柯勒《丁道尔圣经注释》
【可十四24 】「耶稣说:“这是我立约的血,为多人流出来的。 」
我……的血。酒代表耶稣流的血,在此形容为“立约的血”,也就是在神与人之间郑重协议的血,像在西乃山上所行的(出二十四8) 。到底这里的读法是否有新字,作为修饰“约”的一个形容词,乃是无关紧要的问题,因为这个约虽然与摩西所设立的约相似,却显然不是同一个约。所以,无论“新”字在经文上到底是不是属于这里,在神学上而言当然属于这里。这个“新约”乃是旧约时代一个熟悉的预言观念(耶三十一31 ,结三十七26) 。“立约的血”在概念上已经与“逾越节的血”略有不同,所以在此又是具有创造性之观念的融合。
根据以赛亚书五十三12 ,为多人这三个字是直接与弥赛亚之工作和职分的解释有直接关联,尽管倪恩瀚认为这只是闪语的一个日常用语。但倪恩瀚强调“多人”在希伯来文乃是“包容性的”,而不是“排他性的”,所以其实与中英文的“所有人”相等。
── 柯勒《丁道尔圣经注释》
【可十四25 】「我实在告诉你们:我不再喝这葡萄汁,直到我在神的国里喝新的那日子。” 」
在天上不再有主的晚餐,因为它已经在羔羊的婚筵中“应验”了(启十九9) ,用犹太人的说法,是弥赛亚的筵席,这也是我们从比喻中所熟知的(太二十二2) 。在现代犹太教中,甚至连逾越节本身都已被放在末世论的背景中,虽然它大半已经成了世俗性的与物质性的末世论。然而,我们很难看出以色列国的实际历史与此有任何关联;神国的实现在于永恒,而不在于时间中。
── 柯勒《丁道尔圣经注释》
【可十四26 唱诗的重要性】
「他们唱了诗,就出来往橄榄山上」。基督教是一个唱诗的宗教,基督徒是离不开诗歌的。主耶稣诞生时,世人最先听见的佳音,就是天上的歌声。唱诗不仅是为着神的需要,也为着信徒。唱诗赞美是信徒的权利,也是得胜的秘诀。祂唱了诗,才驰赴决战的疆场,可见得胜的前夕,乃是歌唱。
─ 桑安柱《这时候》
【可十四27~28 】
耶稣在此引用撒迦利亚书的另一句话,来说明门徒们将要因着祂的受死而四散(亚十三7) 以及他们立刻就要在园中弃祂而去。祂认为这种分散不是逼迫的结果,而是因着他们自己的“跌倒”。尽管祂已在事先提出警告,他们的信心仍将因着发生在祂身上的所有事而动摇。但撒迦利亚书的同一章经文,却是以应许向经过试验的余民施怜悯作结束;这里也是如此,在第28节,耶稣也以祂复活的另一次预言,以及应许在熟悉的加利利与他们重聚作结束。在十六7 ,耶稣复活之后,天使对妇女们所说的话也将提及这个应许。
── 柯勒《丁道尔圣经注释》
【可十四29 】「彼得说:“众人虽然跌倒,我总不能。” 」
我总不能。所有福音书都描绘了鲁莽的彼得,误以为自己刚强而骄逞,并且嘲笑其它人的软弱。他相信耶稣的话对于其它门徒而言是真实的,他在这一点上毫无困难。但是我们务须切记:其它所有的门徒也都提出异议,力言自己的刚强(31节 ),他们也都是骄傲自恃的。彼得大可将自己与其它人区分开来,但他并没能如愿使得自己有别于他人。
── 柯勒《丁道尔圣经注释》
【可十四30 】「耶稣对他说:“我实在告诉你:就在今天夜里,鸡叫两遍以先,你要三次不认我。” 」
彼得怎样夸口自己与众不同,也照样因自己的失败而与众不同;他与别的门徒都要学习不可倚靠天然的力量。一如往昔,耶稣加上了一个预言的“兆头”,因为鸡叫虽是时间的记号,却不仅于此。耶稣赐下这个兆头,无疑是要叫彼得可以在事情发生时想到耶稣事前的警告(见72节 )。只有马可记载了第二次的鸡叫(Schweizer )。“鸡叫第二遍”(和合本作“鸡叫两遍 )”是清早的一个时间定点,与午夜时分头一次昏沈的鸡叫迥然有别。但耶稣到底是意指第二次,或是连续两次鸡叫,是无益的揣测。根据施维策的说法:在耶路撒冷不可以养鸡;若是如此,这个规定显然有名无实了。
── 柯勒《丁道尔圣经注释》
【可十四30 彼得在鸡叫两遍以先三次不认主是何时刻?】
答:在古时候的希伯来人,自日落到日出的时候,一向就把夜间分为三更(士七19 ,哀二19 ,出十四24 ,撒上十一11) 。第一更——是由日落至晚上十点,称为晚更。第二更——是由晚上十点至半夜两点,称为中更。第三更——是由半夜两点至日出,称为早更。罗马人却将全夜分成四更,其得东方诸国以后,犹太人就渐渐采用了四更法(太十四25 ,可六48) ,是以晚上为第一更——由黄昏至晚上九点。半夜为第二更——由晚上九点至半夜十二点。鸡叫为第三更——由半夜十二点至早晨三点。早晨为第四更——由早晨三点至日出(可十三35) 。如此算来,彼得第一次不认主的时候,鸡就叫了第一遍(可十四66-68) ,大约是在半夜十二时至一时左右。到他第三次不认主的时候,鸡又叫了第二遍(可十四70-72) ,大约是在早晨三点多钟了。
——李道生《新约问题总解》
【可十四30 鸡叫两遍以先,彼得要三次不认主,到底是真的公鸡叫呢?还有另外的解释?】
圣城耶路撒冷是不许有养鸡的,因为鸡喜欢啄食虫类,犹太人认为会使圣城污秽,这是犹太法典(TALMUD )所告诉我们的。因此,这里所说的鸡叫,并非我们所想象的一只公鸡站在屋顶上啼叫,也不会是生蛋的母鸡叫。
“鸡叫”原文是ALEKTOROPHONIA a入elctoPodil’Ju。乃是罗马驻兵守更时所吹的号,这种号称为“鸡叫号”,等于军队的“起床号”“集合号”和粤语的“吹银鸡”等一般。
罗马人将晚上分为四更(参第43条 ),其中“鸡叫号”是在第三更吹奏的,这种鸡叫号有“预备号”及“正更号”(在一更之中 )之别,所以主那稣说“鸡叫两遍以先”(意即鸡叫号吹两遍以先 )。第一次鸡叫号在半夜十二时至一时左右,第二次鸡叫号是在早上三时。这种鸡叫号就等于中国人的打更。
主那稣在马可福音十三章35节 吩咐门徒要儆醒,因为不知道家主什么时候来,“或晚上,或半夜,或鸡叫,或早晨”。这就是罗马人四更的分法。
―― 苏佐扬《新约圣经难题》
【可十四31 】「彼得却极力地说:“我就是必须和你同死,也总不能不认你!”众门徒都是这样说。」
彼得所犯的错在此并未被低估,但马可清楚说明这是整个使徒团队所共犯的错误:众门徒都是这样说。一如我们常见的,彼得在此只是门徒的代表,整群的发言人,可能因为他非常性急而直言无讳。在该撒利亚腓立比也曾如此(八29) ,那一天那令人眩目的发现使他成为“基督徒之始”,而且在某种含义上,成为整体的“代表”(太十六17~18) 。这一节经文是个提醒:彼得不仅代表了门徒的属灵力量,也代表他们的软弱。今天每个星期四夜晚在耶路撒冷都有一个队伍蜿蜒而下,穿过城内黑暗的街道,凡是参加这个行列的人都知道:从旧城走到客西马尼园大约费时二十分钟。我们猜想上述的对话大概就是在这段时间进行的。
── 柯勒《丁道尔圣经注释》
【可十四31 】
相信主的话,和主的光是何等的稳当!虽然我们自信甚深,然而,主是更可信的。彼得信自己(29节 );基督信圣经(27节 )。违反自己的感觉去信神固甚难;然而还不如是信所将要临到的难关。
【可十四32~33 】在外面,靠近园子的入口处,是那八个门徒,因为犹大不再与他们同在一处;往里面走,则是另外那三个蒙拣选,与祂最亲近的门徒。耶稣向这三个人略为显露出祂内心的挣扎(33节 )。在祂生命中的这种时刻,我们可以看见祂在旷野中所受的试探是何等真实(一12~13) ,而当彼得建议避开十字架时,耶稣为何会如此严峻地责备他(八33) 。在下一节经文中(34节 ),耶稣显出祂此时身心的痛苦是何等深切而真实:圣经并未将祂描绘成一个不能受苦的斯多亚派人士(Schweizer )。异教哲学家可能会嘲笑这一点;但对于基督徒而言,这却是十字架的荣耀。基督的苦难不是“幻影式的”与伪装的,它乃是真实且付上重价的。
── 柯勒《丁道尔圣经注释》
【可十四32 ,36客西马尼在哪里?求你将这杯撤去何意?】
答:①客西马尼——在原文上是油榨的意思,为榨橄榄油之地,系位于耶路撒冷东,汲沦溪旁,靠近橄榄山,为救主与门徒所去的地方,称为客西马尼的一个园子(约十八1) ,现在还有一处园子,内中有八棵古老的橄榄树,据遗传说,那就是耶稣当时祷告的所在(太二十六36 ,路二十二39-40) ,但无确凿的凭证。据犹太史家约瑟弗所记,主后七十年罗马军兵围困耶路撒冷时,为作木柱栏栅御敌,曾将周围一切树木完全砍伐了(路十九43) ,故此现在所存的那些树,除非是当时不成材料的小树留种下来,就必是主当日在客西马尼园祷告之地所存的,不管景物怎样的变迁,次园确是主所喜爱常作退休安静祷告的地方(路二十二39 ,约十八2) 。
②求主将这杯撤去——这是主耶稣在客西马尼园中俯伏在地,心里忧伤向父神祷告中的一句话,在古时的希伯来人,是常以杯来作为人生福祸定命中之一个标记(诗十六5 ,二十三5 ,赛五一17-22 ,诗十一6) ,主耶稣曾经三次提到祂所要喝的杯——一是雅各约翰求坐主左右的时候(可十37-38) 。二是本处所说祂在客西马尼园祷告的时候(可十四36 ,太二十六39 ,路二十二42) 。三是当彼得砍掉大祭司仆人耳朵的时候(约十八11) 。这杯子所指的意思,是很深奥难解的,其大意乃是关乎耶稣将要受难的事,可作扼要三种的解法:
一是这杯乃为指着主钉十字架的苦难说的(太二十22 ,约十八11) 。二是这杯乃为指着主当时的忧伤几乎要死说的(可十四34-35 ,来五7) 。三是这被乃为世人未曾尝过的苦杯,就是耶稣背负世人的罪孽所深受苦难说的(林后五21 ,赛五三4-6) 。上面的三中解释,都含有互相关连的要义,主虽说求父将这杯撤去,「然而不要从我的意思,只要从你的意思。」如此表明祂是完全遵行了父神的旨意,而完成了人类救赎的大功(约十九17-18) 。
——李道生《新约问题总解》
【可十四34 】「对他们说:“我心里甚是忧伤,几乎要死,你们在这里等候,警醒。” 」
出自诗四十二5 或11的引句格外贴切。这篇诗不仅表达了心灵深处对神的渴慕,同时也表达出这两节经文中,每一节的最后一个子句都包含的信心宣告,以及神拯救的应许。所以耶稣即使是在似乎最为茫然不知所措的时刻,仍然因着相信神最终的辩白而满有把握。
儆醒。这里所用的动词gregoreite可能会叫门徒回想起祂不久前讲的看门的比喻(十三14~37) ,因为看门的工作就是要儆醒,而耶稣在结束那个比喻时也以这一点作为一般性的命令来吩咐祂所有的门徒。米尼尔提醒我们:逾越节应该是“儆醒之夜”(出十二42 ,和合本作“这夜……当……谨守” ),而此时正值这犹太节期,门徒一定会想到这一点。
── 柯勒《丁道尔圣经注释》
【可十四35 】「他就稍往前走,俯伏在地,祷告说:“倘若可行,便叫那时候过去。” 」
在古时候,祷告常见的姿态乃是站立,将双手朝天举起(十一25) ;在祷告时俯伏在地,乃表示灵里极度的伤痛(民十六22) 。倘若可行:在此又是一个神圣的吊诡,可从下一节重复使用的形容词dynaton(能 )看得出来。就定义而言,一切的事对于神的全能来说都是可能的;但是对于耶稣来说,要成为基督,却又要避免喝这杯,是不可能的。言辞上说是可能的,但其实却是不能,因为那乃是矛盾的。同样的,祭司们在十五32 向耶稣挑战:祂若是基督,就从十字架上下来。但是,祂若真的从十字架上下来,祂就不可能是基督,因为基督的真义在于祂一定得受苦。
── 柯勒《丁道尔圣经注释》
【可十四36 】「他说:“阿爸,父啊!在你凡事都能,求你将这杯撤去;然而,不要从我的意思,只要从你的意思。” 」
马可福音在此保留了原来的亚兰文祷词的亲密用语阿爸!父啊!罗马书八15 与加拉太书四6 显示出,这个半礼仪用词一直留存到早期教会。正如雅各和约翰的话中所用的(十38) ,杯在此乃是苦难的象征,而不是喜乐的象征,虽然这两种意义在设立最后晚餐之用语中是交织在一起的。但是这里的思想很可能更为深邃,不只是苦难的一般性象征,也是指旧约圣经中神的忿怒之杯的观念,是为了神的仇敌命定的(诗七十五8) ,耶稣在加略山要喝的正是此杯。最后一个子句,不要从我的意思,只要从祢的意思,是基督在地上顺服的一生之撮要;这样的顺服只有在“以至于死”时才得完全(腓二8) 。这并非一个无助、遭受命运玩弄的牺牲品,而是竭力向着神的旨意直奔的那一位(Anderson )。
── 柯勒《丁道尔圣经注释》
【可十四37~39 】
耶稣在此所说的责备话,虽然适用于全部的人,却是直接对彼得说的,而且耶稣用的是他“天然的”旧名西门(一16) ,而不是他“在恩典中”的新名“矶法”(彼得 三16) 。但这段话不只是责备,也是为祂要在审判厅中接受的试验作好准备。但彼得与他的同伴却是徒受这个警告,因为他们无法采取那能拯救他们免于试探的唯一步骤:恳切祷告并时刻儆醒(38节 )。这也不是我们可以任意而为的,这样的祷告乃是承认我们肉体的软弱(38节 ),而同时又表现出我们心灵的愿意(38节 ),并且伴随着对于我们向祂祷告的这位神之大能的体认。所以祷告乃是基督徒信心的一种表示方式,而顺服也同样是另一种方式。彼得从耶稣所受的责备是:即使是一个小时(和合本“片时” ),彼得也没有力量可以“儆醒”。希腊文动词ouk ischusas(不能 )与九18 所用的是同一个动词,那里是形容门徒们在变像山脚下无力医治那个男孩,而且正如耶稣所说的,也是因着没有祷告所造成的(九29) 。
── 柯勒《丁道尔圣经注释》
【可十四38 免入迷惑「总要儆醒祷告,免得入了迷惑,你们心灵固然愿意,肉体却软弱了。」】
人本来都在撒但的欺蒙之下受迷惑(启129 林后44 ),如同瞎子,醉汉和死人一样(弗21-2 )。从来就没有清醒过,又好像动物一般,为着肉体的需要,暂时的利益而度过一生,归于虚无之中。但信徒却蒙神开了心眼,觉悟来世权能,有了永生盼望,看到属天福分,因而愿意跟从主走另一条道路,有别于不信之人。
然而,这道路并非通顺,没有变化和危险的,撒但从不甘心失去他所俘掳的奴仆,从不放弃对信徒的试探和争取。总想将人从正路上拉到远离主的错路上去。他以威胁,压力为方法,欺骗和迷惑为手段。有的信徒只图安逸享乐或骄傲自恃,那是陷井在侧而仍无警惕,因为魔鬼如同吼叫的狮子遍地游行,寻找可吞吃的人(彼前58 )。
所以主劝戒说,「总要儆醒祷告,免得入了迷惑。」不儆醒就没有恳切的祷告,不祷告就与神疏远,成为孤单无助,得不到从上面赐的力量。这样就要陷入迷惑之中,不知危险,也无力抵抗。所以不管听过多少道理,有多少壮志,只要不时常儆醒祷告,就无法胜过撒但的诡计。
──《每日天粮》
【可十四43 】「说话之间,忽然那十二个门徒里的犹大来了,并有许多人带着刀棒,从祭司长和文士并长老那里与他同来。 」
犹大来了。自从第10节开始,一直都没有特别提及犹大,但第20节显示出晚餐时他仍在场。我们的猜测是:他那天晚上一知道他们当晚要在耶路撒冷露宿,立即从餐桌溜出去了。然后,他就一直等到这群门徒大概已经安然入睡了;而上一节经文证明犹大的这个判断有多正确。他并不缺少属世的智慧;事实上,除了贪婪(11节 )之外,犹大就是因着属世的智慧而失败的。所以,他也照样带着一群全副武装的圣殿差役和年轻祭司,分别带着刀棒(而不是如安德生所说的城里“无法无天”的暴民 ),准备在逮捕行动遭遇抵抗时可以派上用场。犹大太了解他这群性急的同伴了;而彼得的暴力举动也证明犹大这么做是多么聪明(47节 ),虽然马可在实际上并未指名彼得就是那个攻击者。
── 柯勒《丁道尔圣经注释》
【可十四44~45 】
由于园中橄榄树丛的关系,光线并不明亮,无法确定人的身分;但犹大甚至已经与圣殿的差役约定好了确认耶稣的记号。他将要以一般用来表示平安的亲嘴与问候的话拉比(夫子 ),向官方指出耶稣来,这两者都是门徒与老师之间常见的记号。在此证明了犹大在道德上已经彻底瞎眼了,他并未看出他使用这么具有情感的记号作为卖主的媒介,将会为他招致永远的刑罚;他唯一关切的是:逮捕行动必须顺利进行,而他的智慧与工作能力再次成为他的网罗。令人称奇的是:犹大与耶稣如此密切地生活在一起三年之久,竟然还能如此铁石心肠地对待祂。
── 柯勒《丁道尔圣经注释》
【可十四46 】「他们就下手拿住他。」
拿住祂。一如往常,马可只报导了大略的事实,其它福音书则较详实地记载了园中所发生的事。柯兰斐说得对:卖主之人的亲吻在门徒们的记忆中留下如此不可磨灭的印象,甚至马可在重述此事时也极为详尽,与他对其他事情“零碎片断”的记载方式相反。但是在叙述中只呈现出“骨架”却是马可的典型作法,他正尽快地将焦点移向十字架。
── 柯勒《丁道尔圣经注释》
【可十四47 】「旁边站着的人,有一个拔出刀来,将大祭司的仆人砍了一刀,削掉了他一个耳朵。」
拔出刀来。此外没有提出这个门徒的名字来。但路加福音二十二38 提及带着“两把刀”的是哪个门徒呢?彼得、那两个“雷子”,与奋锐党的西门似乎都是可能的人选,所以这个门徒一定是他们当中的一个,只有约翰福音十八10 提及彼得的名字,该书可能是在彼得死后所写的,所以不会危及彼得的安全(约贰一十一19) ;他也是福音书作者中唯一提及耳朵被砍掉之仆人的名字(约十八10) 。在较早期的福音书(如马可福音 )中,这类详细的记载可能有危险。马可没有提及耶稣医治那人的耳朵与责备彼得,然而却记载祂责备那些人全副武装来捉拿祂(48节 )。以暴易暴不是耶稣的原则,即使这对祭司长与彼得似乎是理所当然的手段。
── 柯勒《丁道尔圣经注释》
【可十四47~50 】
前不儆醒祷告,故有此失。
【可十四48~49 】这个应得的责备必定踩到祭司的痛脚。他们没有在白天时于圣殿里逮捕祂,并不是因为害怕门徒,而是害怕群众,这些群众并未因神学训练所造成的成见而弄瞎了心眼,一定会反对这样的暴行(十二12) 。
以这样的暴力方式逮捕弥赛亚,应验了经上的许可预言(49节 )。在此特指的经文可能就是路加福音二十二37 所引述的:“祂被列在罪犯之中”,尤其是因为那也是引自以赛亚书五十三12 。凡是曾经在世上任何角落看过秘密警察之所作所为的人,必然能深入明白这段经文。逮捕行动通常在夜间进行,理由有二:受害人易于慌乱而较少抵抗,邻人也较不会聚集来抗议。数千年来,世界并未有多少改变。
── 柯勒《丁道尔圣经注释》
【可十四50 】「门徒都离开他,逃走了。」
逃走了。同样应验了耶稣论及他们“跌倒”的预言(十四27) 。他们若接受神的道路而不跌倒,或许会忧伤,但是当他们的主被人捉拿时,他们一定会忠心地站在祂身旁,但这么做却不是“理所当然的”,那也正是基督的道路总是叫天然的人跌倒的原因(林前二14) 。彼得可能是所有门徒的代表,而且绊倒他的妨碍也比较大,因为他总是鼓吹基督应走天然的路(八32) 。用圣经的话来说:“在基督里绊倒”、“因祂跌倒”,意思是因祂的道路而彻底动摇,缺少属灵的钥匙,只有那钥匙才能开启我们的悟性,这只有神的灵才做得到(林前二10~16) 。
── 柯勒《丁道尔圣经注释》
【可十四51 】「有一个少年人,赤身披着一块麻布,跟随耶稣,众人就捉拿他。 」
希腊字neaniskos(少年人 )可以指正值青春期晚期的人,即年仅十余岁的青少年。这个人通常被认为就是耶路撒冷称呼马可的约翰,最后晚餐可能就是在他家中举行的(正如后来的传统所主张的 ),而后来基督徒的确是在那里聚集祷告、敬拜(徒十二12) 。
── 柯勒《丁道尔圣经注释》
【可十四51~52 披麻布少年】
问:马司福音十四章五十一至五十二节 :「有一个少年人,赤身披?一块麻布,跟随耶稣,众人就捉拿他;他却去了麻布,赤身逃走了。」
此少年人是否指约瑟而言?为何赤身披麻布跟耶稣?人捉拿他,他郄丢了麻布而逃,是何妙意,望祈乞示。
答:他是否约瑟,我不知道。第五十一至五十二节是接五十节而言。就是要表明当日门徒如何逃命而已,连麻布也不要了!―― 倪柝声
【可十四54 】「彼得远远地跟着耶稣,一直进入大祭司的院里,和差役一同坐在火光里烤火。 」
远远的跟着耶稣。为甚么呢?是否仅仅出于好奇(太二十六58) ,或者是彼得有以武力援救耶稣的卤莽念头?他在院子里对使女说的谎言,未必是全然出于胆怯,也可能是出于他荒唐的计策;不过圣经显然无此暗示。但如果真是这样,那么他的念头自然是属人的(八32) ,所以仍然受到耶稣的谴责(八33) 。然而,这样的解释方式似乎太过不可思议,就如有人解释犹大卖主的动机,虽然是不正当的,却是往好处着想,同样的匪夷所思。彼得可能根本就没有任何计划,而只是惊惶不知所措。无论他是出于甚么动机而跟着,他在圣经中仍然受到罪责,因为他在夸口之后仍然否认了耶稣。但他却也是蒙神大爱拣选,得以听闻复活的好消息(十六7) 。甚至连彼得都还有回头的路,这一点也给后来在遭受逼迫时否认主的基督徒带来盼望。
── 柯勒《丁道尔圣经注释》
【可十四55 】「祭司长和全公会寻找见证控告耶稣,要治死他,却寻不着。 」
这三年以来,耶稣在宣道、教训、治病和赶鬼等多方面活跃的行动上,与犹太教的领袖们发生冲突或争论的事件虽然不少。但是,当他们到了最关键的时刻,真正要寻找见证来控告和处决他的时侯,见证却不是那么容易找到。这对整个公会来说,的确是一件很苦恼的事。
──《中文圣经注释》
【可十四56 】「因为有好些人作假见证告他,只是他们的见证各不相合。 」
这一次的困扰不是缺乏证据,而是证据太多了;用来收买犹大的金钱,无疑也收买了这些甘心助纣为虐的人。正如今天在许多城巿的法庭处仍旧发生的。然而,也正如我们常见的,要使谎言能够前后一致,可比单纯地说实话困难多了。早期针对耶稣干犯安息日所提出的指控显然站不住脚,否则他们立刻就会提出来了。按照犹太人的规矩,不允许因着在安息日治病而将某人治死,正如不会因着一个人在安息日给动物喝水而将他治死一样;而法利赛人尽管发发牢骚,却太了解这一点而不会以此来作为控诉的手段。
── 柯勒《丁道尔圣经注释》
【可十四57~59 】
在所有对观福音中,马可对这个罪名之内容的记述最完整。这个指控至少在实质内容上乃是一句真话(即使是误解的 ),马可没有详细记载,却保留在约翰福音二19 。事实上,若是没有约翰的记载,我们一定会误解这个罪名,认为它是纯属捏造的。然而,马可确实保存了耶稣论及圣殿之毁灭的一般性预言(十三2) ,虽然没有记载祂要“重建”圣殿。
从约翰福音中,我们可以看见这句话只有在耶稣复活后门徒们才了解,乃是指着主身体的死,以及三天之后的复活;而整个“新殿”的概念皆是源出于此。这个隐喻在早期教会中显然随意用在基督徒教义问答中。
── 柯勒《丁道尔圣经注释》
【可十四60 】「大祭司起来站在中间,问耶稣说:“你什么都不回答吗?这些人作见证告你的是什么呢?” 」
祂保持沉默,祂根本不需要否认这类不堪一击的控诉。这些指控除了加些莫须有的罪名,对祭司法庭也毫无价值。基督的沉默本身就是预言中的一个兆头(罗五十三7) ,正如彼得后来所明白的(彼前二23) 。
── 柯勒《丁道尔圣经注释》
【可十四61 】「耶稣却不言语,一句也不回答。大祭司又问他说:“你是那当称颂者的儿子基督不是?”」
马太福音二十六63 清楚说明:大祭司问这个问题并不是临时起意,而是“起誓”,也就是奉神的名问的问题。
── 柯勒《丁道尔圣经注释》
【可十四62 】「耶稣说:“我是。你们必看见人子坐在那权能者的右边,驾着天上的云降临。” 」
耶稣以神自己的名字──我是(出三14) ──来答复,可能是意味极其深长的,祂这么做,就是以自己与神同等,我们知道这已经是他们长久以来一直抱怨的(二7) 。在路加福音中,祂的答复较为隐晦不明,虽然耶稣接受了“神的儿子”这个名称(路二十二70) 。但记载这个词组的却只有马可;即使是多注重犹太事物的马太也没有记载。所以,这句话的形式可能是无意间记载的,在神学上并无深意,虽然约翰在他的福音书中似乎在另一个场合发挥了同一点(约十八6) 。
── 柯勒《丁道尔圣经注释》
【可十四63 】「大祭司就撕开衣服,说:“我们何必再用见证人呢?」
撕开衣服,这其实乃是以色列宗教领袖对他们自己所定的罪;大祭司所要的不是信息,只是要陷害耶稣,因为在他问这问题之前早已知道耶稣的这个宣称。当然了,这样的宣称倘若不是真的,那么祂不是疯了(三21) 就是亵渎神。但大祭司的罪不单在于他不相信这个宣告,而是在于他甚至不曾自问这宣称到底是真是假。他的盲目乃是故意而可恶的,因为他在得见真理之前即已紧闭双眼。
── 柯勒《丁道尔圣经注释》
【可十四65 】「就有人吐唾沫在他脸上,又蒙着他的脸,用拳头打他,对他说:“你说预言吧!”差役接过他来,用手掌打他。 」
随着罪名的判决,所有的顾忌都消失了;审判官甚至连形式上的司法公正都不再费心保持。至少,彼得永难忘怀耶稣置身于辱骂与殴打时所表现的坚毅忍耐(彼前二21~23) ,正应验了以赛亚书五十6 。“你说预言罢!”这个嘲讽的要求是对祂自称弥赛亚所作的更进一步的嘲弄,因为那样的宣称至少包括先知的职分在内,而且正如我们在前面所指出的,也包括自称为神的儿子在内。但无论如何,“先知”总是广为大众使用来形容耶稣的一个名号(六15) ,甚至不承认祂是弥赛亚时亦然。
── 柯勒《丁道尔圣经注释》
【可十四66~71 】
彼得失脚的整个记载,随着故事一步一步的进展,徒令读者爱莫能助,直到彼得走上不归路。他卤莽的自恃与对别人的嘲笑(29节 ),他在客西马尼园中无法自制(37节 ),他的惊慌逃脱(50节 ),他的远远跟随(54节 ),他与耶稣的仇敌如此接近(54节 ),这一切都使得他实际的否认主成为必然的,而且是无可避免的结果。毫无疑问,彼得最初的心愿与抗议的确是由衷而发的(31节 ),早在大祭司宅院里面对试探交战,彼得就已败阵了;基督徒与试探争战,是要在遭逢试探前即当开始(38节 )。
这个使女(66~67节 )可能从前见过彼得与耶稣在一起,所以认得他是耶稣的门徒;旁边站着的耶路撒冷人(70节 )断定他必然是他们一伙的,因为他有加利利口音。逾越节期间,在京城有许多加利利人,但大祭司的仆人当中可没有这样的人。悲剧在于下沉的一步也可能是上升的一步,而每一次,彼得都被迫必须公然表白自己。这是头一次,正如安德生所说的,他大可对那使女说“是”而不需冒太大的危险。但彼得三次都刻意地选择说“不”,所以这些恩典的绽发都成了定罪的时机,这是拒绝恩典的必然结果。
今天的潮流是为彼得找些借口,正如某些人为犹大找借口,这么做若是为了在他身上看见我们自己的软弱,就无可厚非;但除非我们看见他的罪的严重性,就不能明白他为何如此痛苦地自责(72节 ),也不能明白他悔改的深度,以及他回转的恩典。我们的工作不是分析彼得是如何轻易地失脚,而是领会其失败可怖的性质。
── 柯勒《丁道尔圣经注释》
【可十四72 】「立时鸡叫了第二遍。彼得想起耶稣对他所说的话,“鸡叫两遍以先,你要三次不认我。”思想起来,就哭了。」
)> “第二次鸡叫”乃是一个明确的时间定点,而不只是一个预言的记号。它是指黎明真的来了,与第一次鸡叫时的午夜成对比;十五1 的“一到早晨”支持这种说法。但即使真是如此,“第二次鸡叫”仍是一个应验的记号,使彼得回想起耶稣所说的话来;于是他懊悔的苦杯满了。思想起来的希腊文epibalon(见 BAGD ),也可以译作“再思”、“认真想”,或只是“他开始想”。然而,“开始哭了”当然是整个词组最佳之“动力对等词”。“拉起外套遮住他的头”也是可能的译法,但可能性大概较低。
── 柯勒《丁道尔圣经注释》
【可十四72 】「立时,鸡叫了第二遍,彼得想起耶稣对他所说的话,鸡叫以先,你要三次不认我。思想起来就哭了!」
我们也许以为我们与彼得差不多、甚至以为可能比他更好一点,因为他曾被试探而跌倒了。不错,但他的跌倒岂不是比许多人的从不跌倒更好吗?他不认主,但他并非没有感觉,他一想起主所说的话,就出去痛哭了!凡神的话语,在一个基督徒身上没有激发能力时,那他就是一个可怜的基督徒,并且不配称基督徒。因为祂的话语,乃是洁净和更新的工具。只要我们对此有所认识,并让祂来做工,那么即使我们实在是大失败,我们也不是长久淹留在一个无所知觉的可怜光景里。
―― 倪柝声《旷野的筵席》
【可十四3 破碎】
「耶稣在伯大尼长大麻疯的西门家里坐席的时候,有一个女人拿着一玉瓶至贵的真哪哒香膏来,打破玉瓶,把膏浇在耶稣的头上。」
现在我们思想“打破与倒出”的问题。很多时候我们不是倒不出,主要原因是在于打不破。只要肯打破,自然就会倒出来,若是只从瓶口倒,实在太慢,有时还会堵住了;但是一打破就是什么东西也堵不住了,膏就要倾泻而出。每一个人都有一点膏在内心里(爱与圣灵 ),为什么很多人却发不出来呢?就是没有打破玉瓶。
瓶子是什么呢?就是指我们的保守;我们在主以外所不当得的宝贵;这一点不能为主摆上、破碎,爱的能力,膏的香气就永也发不出来。
“膏”就是爱,就是圣灵,我们能在圣灵里爱主,完全决定“打破”,这一点是非常重要的。我们对主最有力的见证,就在于我们为主所破碎的点上,我们在那一点上有了破碎,就在那一点上能使人闻到基督的香气。凡是没有破碎的人,纵使他再好,只不过是个欣赏而已,不能使人闻到香气,进不到人的里面去;只能叫人看,不能使人的内心生命有所享受。
你还有哪些无破碎呢?是财利吗?是名誉吗?是爱情吗?是其它什么吗?
破碎的越多,所发的香气就越大。这香气是叫人不能否认的,无法抗拒的,人可以捂着鼻子,但却不能否认香气;对人可以发表些不恰当的品评,但却无法否认香气的存在。
发香气以先,必得有破碎,这是属灵的规律。
—— 李慕圣《晨光》
【可十四3~9 一件美事】
当马利亚打破一瓶极贵的哪哒香膏,浇在耶稣头上时,耶稣称赞这女人在他身上所做的是一件美事。这件美事是动人的,它代表了马利亚的爱心,和对主绝对的献身。即使她不穷,而香膏也不贵的话,她这样做,耶稣仍然要赞美她,因为耶稣是看人内心动机的。
一位牧师去探访一对年轻夫妇,当他们在谈话时,那三岁的小孩拿着一朵枯萎的花来放在他母亲的手里,说,「妈,我送给你这个礼物。」他妈妈知道这是孩子表现他的感激和爱意,便把他拥在怀里,亲了他。这妈妈说:「谢谢你这样可爱的礼物」。一朵枯花在母亲的眼里,已经成为一朵高贵雅洁的玫瑰了。
你可能并不富裕,你可能没有太多的才干来服事主,让人来为你鼓掌,但这又何妨?只要你真正出于爱心,为主或为主的一个儿女做一件小事,主也会称赞这件事很美。一杯冷水、一个微笑、一个同情眼光都是美的。切记,主看人的动机甚于事情本身。
——H.V.L.——梁敏夫译辑《清晨露滴》
【可十四4 】
「有几个人心中很不喜悦,说,何用这样枉费香膏呢?」
什么叫作枉费?枉费的意思颇多,基要的一点乃是额外多给,例如一块钱便可以了,你却付十块,这是枉费。又例如给五十克(格兰姆 )就够了,你却给一千克(格兰姆 ),或者说三天可以完成的工作拖延至五日或七日,这都是枉费。枉费的意思,就是你为很小的事物,付上很大的代价。如果有人接受了超过被认为该得的,那是枉费。对于马利亚用香膏浇主这件事,十二个门徒都认为是做得过度了,那个从不称呼耶稣为「主」的犹大,当然更有感觉。因为以他来说,任何东西倾倒在主身上都是枉费。这正如今日世界对我们的估计,以为我们献身事奉神,是全然枉费的。但当我们的眼睛一被开启,看见我们主耶稣的真正价值时,那就没有一件事是配得上祂的。
—— 倪柝声《旷野的筵席》
【可十四6 】
「耶稣说:由她吧!」
爱主的人常被人误会,因为人们以功利的标准来衡量,不能认可爱主的行动。电灯也许被人轻视,因为煤气表没有记录。当批评与嫉妒的声音最响亮的时候,主走过来,以爱来覆蔽那战兢的心灵说,由他吧!祂现在仍这样说。
对撒旦——仇敌站在旁边试探,犹大批评马利亚,恶者常以令人心寒的批评,来论断我们的言行,他也到处用恶毒的提议对付我们,但是耶稣在看望着,祂不能容我们受试探过于我们所能受的。当身心疲乏时,祂来说:由他吧!
对苦难——我们必须经过火一般的试炼,又受转轮磨炼,喝祂的杯,受祂的浸,也背起十字架跟随祂,但祂常十分注意。什么时候我们肉体的衰弱到了无可忍受的限度,祂来说:够了,由祂吧!
对恶毒——有人欺侮很甚,我们仇敌甚至是家中的人,我们的兄弟该隐恨我们,实在难以忍受。我们的动机被误会,失去名誉,甚至被人唾弃——这一切很难以忍受,但是神挡有篱笆。无人可以越过,除非有祂许可,这连撒旦也承认,我们可从约伯记一书中学得。
——迈尔《珍贵的片刻》
【可十四6~8 】
「她在我身上做的,是一件美事。她所做的是尽她所能的。」
当主回来时,我们要面对面看见主,我相信我们必将一切珍宝,应有尽有的都放在祂脚前。但在今天——今天我们为主做了些什么?
「她所做的是尽她所能的。」在这里,不是说为主用了多少,乃是问还剩下多少?主的称赞是从「尽」字来的。没有尽就没有爱。爱神,是应当尽心、尽性、尽力、尽意地爱的,可是多少时候,我们待主竟还不如待一个普通的朋友!
当马利亚打破了玉瓶,将香膏倾倒在主头上的数日以后,另有一些妇女也于清早要去膏主的身体。她们在那七日的第一日清早,有没有达成她们的目的呢?因主耶稣已经去了!只有一个人成功的膏了主耶稣的身体,那就是伯大尼的马利亚。她在主被钉十架以前,及时预先膏了祂。其他的妇女们都已太迟了,因为祂已经复活了!所以我们现今迫在眉睫的问题乃是:「今天我应在主身上做些什么」。
—— 倪柝声《旷野的筵席》
【可十四8 尽你所能“她所做的,是尽她所能的。”】
伯大尼的马利亚,把她至贵的香膏献给耶稣(可141~9 )。我们每个人也该以自己的方式,把自己最好的东西献给我们的主。也许我们的贡献,看起来并不伟大,但神会因着他的荣耀而来使用。 慕迪讲过一个故事。从前有个人坐船渡过大西洋,他晕船得很严重,躺在舱里不能动弹。一天晚上,他听见有喊叫声:“有人落水了!”,他知道自己一点儿也帮不上忙。后来,他对自己说:“至少,我可以把灯笼放在舷窗上啊。”他挣扎着挪动脚步,挂上了那盏灯,好让灯光照人黑暗当中。 次日,他才知道那位获救的人说:“我当时在黑暗中下沉,直到最后有人在舷窗放了盏灯,那灯光照到我的手上,被一位救生艇上的水手看见并抓住,才把我拉了上来。” 每个人都能发出自己的光芒,或运用自己的天分。无论有多小,都能帮忙完成神在地上的旨意,也能荣耀我们的救主。想到那日,主带着慈爱的微笑望着你的双眼,然后赞许地说:“好,你这又良善又忠心的仆人……可以进来享受你主人的快乐。”(太2521 ) 别等着有大事业才去做, 别等着要把自己的光远照, 现在身边的责任才是真实, 且照亮你的那一方角落。 我们的生命是神所赐的礼物; 我们用生命所做的,则是我们献给神的礼物。
──《生命隽语》
【可十四9 】
「无论在什么地方传这福音,也要述说这女人所做的事。」
为什么主耶稣这样说呢?因为福音是应该产生这种奉献的行动的,这就是福音的目的。福音不单是要满足罪人,赞美神,罪人在福音里,有他所应得的部份,神应付他的需要并厚赐祝福。但我们可以这样说:这不过是福音的副产品,却不是福音的正鹄。传福音的首要目的,在于让主得到满足。但我们必须牢记,我们若不把自己「枉费」在祂身上,祂就永远得不到满足。你是否在对主奉献上做得太多了呢?可否让我告诉你一件事?在神圣的事奉上,「枉费」的原则就是得能力的原则。你在神手中真实的属灵用处,其大小乃根据你在祂身上「枉费」了多少。我们为主所做的工,乃是源于我们对祂的服事;工作的效果,也基于此。
—— 倪柝声《旷野的筵席》
【可十四18~21 】
我们的责任就是时刻听取上帝的警告和对上帝爱的呼吁作出反应,若掩耳不闻时,则咎由自取,责无旁贷,到了最后,人必须向自己所犯的罪过负责。
古希腊有一个神话,描写两个著名的旅行人士航行经过海上暗礁的方法;据说『海妖们』坐在(Sirens )礁石上唱出悦耳的歌声,引诱船员,朝着礁石驶去而自取灭亡。第一个是悠力息斯(Ulysses ),当他驶近这些暗礁时,用绳索把船员紧缚在船的桅杆旁边,无论他们如何挣扎,心里虽然禁不住那些海妖诱人的甜美之声,也不能作出反应,他用强迫手法制止船员而渡过危险。另外一个是俄斐乌(Orpheus ),他本身也是一个出色的音乐家。他的方法,就是每逢航行驶近暗礁时,便奏出比海妖更美妙的音乐,唱出更悦耳的歌声,使船员全神贯注,而不受海妖的音乐所诱惑。他用更大的呼吁力量去阻挡外来的引诱力,结果亦生效。
上帝就是采用后者的方法,不论我们喜欢与否,上帝决不会强硬阻止我们犯罪。祂用温柔和悦耳的声音向我们呼吁和请求,只要我们肯去听时,便不会受周围的引诱声音所迷惑,我们便会爱主更深,决心舍弃邪恶的行为了。
──《每日研经丛书》
【可十四32~38 试探】
许多年前,英人伯比·李奇坐在一个圆桶中平安渡过了尼加拉瀑布,而使全世界为之侧目。但曾几何时,这位胆大心细的仁兄却被马路上的一片橘子皮绊倒,经医师检查,发现他的腿骨已折。试探正似排山倒海的尼加拉瀑布,时常在我们四周吼叫,但并未伤害我们;而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因为我们在属灵方面的疏忽,竟把我们摔得很惨。因之,我们必须祈求圣灵加添力量给我们,保持时刻儆醒,以便借着上帝所说的话来攻破魔鬼撒但的诡计!
加拿大法语地区的魁别克市是历史上一个小有名气的地方,英国沃尔将军的部队曾在这个所谓「亚伯拉罕的平原」战胜了法军。说来简直令人难以置信,英军何以能够攀登山崖峭壁去攻击居高临下且有良好装备的法军呢?据说在这法军极占优势的地形下,只要用五个孩子就足以防御一切外来的侵袭。然而法军由于过分自信,追求享乐而疏于防御,当敌军获悉他们的起居作息情报之后,即利用他们的假期,一夜之间就把他们打垮了,使魁别克从此易主。属灵的失误也像是那样,每天有千千万万人被撒但打倒,事实上他们不是被高山压倒,乃是被小石子绊倒,所以,我们要「儆醒」、「祈祷」。
——H.G.B.——梁敏夫译辑《清晨露滴》
【可十四35~36 靠信心顺服神旨】
「他就稍往前走,俯伏在地祷告说:“倘若可行,便叫那时候过去。”他说:“阿爸、父啊!在你凡事都能;求你将这杯撤去,然而不要从我的意思,只要从你的意思。”」
我们不要凭着魂的敏感而活着,要凭灵的直觉而活着。敏感是人的聪明,直觉是神的生命;敏感是凭外貌,直觉是靠信心顺服神为中心。
但难的是人分不清敏感与直觉的区别,常会把魂的敏感当成灵的直觉。这主要是自己没有舍掉,没有真正的钉死,遇到人、事、物时,总是以自己的得失为背景,结果就难明白“是”与“非”;“真”与“假”。在我们处理的问题上觉得没有让自己受亏损时,就以为是合乎神旨意的。反之,就以为是背乎主旨意的。许多人所谓的遵行神旨,也都是在这种情形里。
真实的遵行神旨,乃是彻底没有自己,不是求自己的安全,不是求自己的益处,不是求自己的荣誉。在合乎神旨的道路上,往往是顺逆、荣辱、贫富、高低都会有的(林后六3-11) ,并不是照我们所想,尽是顺利、尽是平坦、尽是美好。真正合乎主旨意的决断,是要看结果是否彰显神的自己。人被消灭,旧生命失势,世界在人心中降低,而主自己却逐渐被显明出来。
主在人身上被显明出来,并不尽是照常人所说的那些见证,只有顺适美好、荣耀安全,而是在各种情形里,使己受到对付,使人更深的认识旧造,并渐渐脱去他的成份,让基督被尊崇、被彰显,这就需要有里面的认识,里面的凭借。
这里面的凭借,就是指着灵的直觉,学会活在直觉里,就必须使我们渐渐的多认识灵的引导、神的作为、神的超奇等等。有了这些认识后,我们就渐渐失去自己,只藉基督的灵(或者活在圣灵里 ),而活着了。当然开始在灵的直觉里引导的事情,也都是合乎圣经的,并且要实现主的话,证实主的话,主也必以正路指示我。
—— 李慕圣《晨光》
【可十四36 胜过于好看“……求你将这杯撤去。然而不要从我的意思,只要从你的意思。”】
在今天的社会里,流行的“感觉很好”及“看上去很好”已经和“成功”互相混淆了。一个看上去不好或令人感觉不好的人将视为“平庸分子”甚至于是“失败者”。 教会也很容易掉入这样的陷井里:全都渴望为主有好见证。当更深入地观察基督自己本身的见证时,将会纠正我们的观念。 在马可福音14章27至 42节,耶稣在加略山上面对赎罪的死亡。耶稣内心的挣扎及战胜他的意愿时,路加说:“他的汗滴如血。”(2244 )在这段过程中,钉十架极大的痛苦随之而来,耶稣受到的感觉并不好而且看上去也不好。但事实上,他是很好的。他选择了完成父亲的旨意。他的痛苦与顺服随后带来了喜悦的复活。 你的天父是否有让你面对一个痛苦的境况,而这处境实际上是既不好看,感觉也不好受。不要失望!他会珍惜你及你所做的,因你舍弃自己而顺服他的旨意。耶稣知道这常常使你感觉不好而且看起来也不好。但实际上这样做却荣耀神并最终迎向胜利及喜乐,还有什么见证比这更伟大呢? 不论工作或玩耍, 耶稣召唤我要尽我所能为他而活, 他知道我的心,在他里面我得享安息, 我又何必烦恼别人怎么说呢? 神能把看似丑陋的转化为美善的。
──《生命隽语》
【可十四38 心灵与肉体──你们心灵固然愿意,肉体却软弱了。】
我们都曾有心与愿违的经验。 当一个最黑暗的夜间,“人子被卖在罪人手里”的阴谋已经达成,主耶稣到客西马尼园去祷告。面对着十字架可怕的阴影,祂要彼得,雅各,约翰三个核心的门徒,跟祂一同儆醒守望。但在很短的时间之内,祂竟然发现,他们三人有两次去了睡乡!最亲近的门徒,曾誓言跟祂同生共死,有这样近于背弃的表现,怎能不叫主失望? 主耶稣却只说:“总要儆醒祷告,免得入了迷惑;你们心灵固然愿意,肉体却软弱了。”(可一四38) 话中没有发怒责备,却多少有温和的同情,甚至在“你们心灵固然愿意”的语气中,还有些谅解和安慰。“我们的大祭司并非不能体恤我们的软弱”(来四15) ;祂知道我们肉体软弱,也知道我们心灵愿意。 如果我们是客西马尼园中的三个门徒,被主耶稣从睡梦中唤醒,揉着惺忪的睡眼,在将圆的月光下,看到主耶稣俯下的身躯在旁边;距离那么近,可以看到祂忧伤的脸上,挂着滴流的血汗,像一颗颗的大珍珠。主再给我机会,我不止一次,而是再三的失败;岂不令主伤心?我该多么惶恐,无地自容!但主并没有给我当受的责备,竟然平静的说出那番话。啊,主的恩典和怜悯,真超越我所能了解的。但就在夜尽天明之前,我还有更大更多的失败!当主坚强的面对着宗教和政治的权威,我竟然三次不认主;当祂被钉十架时,为世人流血舍命,我只是畏怯的远远旁观。
律法既因肉体软弱,有所不能行的,神就差遣自己的儿子,成为罪身的形状作了赎罪祭,在肉体中定了罪案,使律法的义成就在我们这不随从肉体,只随从圣灵的人身上。(罗八3-4)
主在十字架上为我的罪死了,完成了救赎;在三日三夜之后,祂又复活了,向我显现,使我坚信而称义。到五旬节,祂所应许的圣灵降下来,使我们得着能力,以生命为祂见证。 我会常常记得:“神阻挡骄傲的人,赐恩给谦卑的人”,不敢再夸口自己的刚强,求主施恩赦免,今后尽忠为祂而活。感谢主,祂知道我心灵愿意;祂不丢弃这软弱的器皿。
── 于中旻《圣经研究》
【可十四54 何以彼得要和差役一同烤火,到底主耶稣被钉十字架时是在什么季节,天气是冷还是热?】
从“彼得……要和差役一同坐在火光里烤火”一语,我们可以想到当时的天气一定相当寒冷。犹太人的逾越节是在阳历三、四月之间,因此每年复活节的日子都不同。耶路撒冷的天气与香港有点相同,二、三、四月为春天,也是雨季,天气潮湿,也相当寒冷,所以
在晚间要烤火。
作者本人于1962年曾往古城耶路撒冷过受难节及复活节,礼拜四晚上曾住在以马忤斯附近的旅店中。晚上下毛毛雨,我盖了三张毛毡,犹觉不胜寒。第二天受苦节,千万朝圣的人都身穿冬大衣,于是我明白主那稣被钉在十字架受苦节,千万朝圣的人都身穿冬大衣,于是我明白主那稣被钉十字架受苦时,不单是痛,而且也冻,是双重的痛苦。
―― 苏佐扬《新约圣经难题》
【可十四66~72 】
还有一点十分可贵的──这件事的数据源是出自彼得的口,以前我们已经在绪论中提过,马可是从彼得的讲道内容中取材而写成这本福音书的。由此可见,彼得对自己否认主的事直认不讳,而且重复申说:『这是我当时所做的事,但那奇妙的耶稣,仍然不住的爱我。』
从前有一个十分受人景仰的布道家,名叫北宾劳(BrownlowNorth ),他虽然是上帝所器重的人,但少年时代的生活却是放荡不羁。有一主日,他在苏格兰阿伯丁讲道之前,有一个人把一封信递给他,内容讲及他以前的可耻行为,并且提出警告,倘若他胆敢站在讲台的话,便把这件事当众揭发出来,北宾劳不慌不忙拿着这封信,一同行到讲道台去,向会众读出这封信,并且对这件所谓耻辱的事,直认不讳,然后他述说基督如何饶恕和改变了他的生活,基督如何使他变成一个新造的人,他用自己的可耻,但已经悔改的行为变一块磁石,吸引人归信基督。彼得所做的就是这样了。他大胆的告诉别人:「我伤害了祂;我使祂失望;但祂仍爱我,而且饶恕了我──祂当然也可以同样的对你啊。
」──《每日研经丛书》
【可十四72 】
「立时,鸡叫了第二遍,彼得想起耶稣对他所说的话,鸡叫以先,你要三次不认我。思想起来就哭了!」
我们也许以为我们与彼得差不多、甚至以为可能比他更好一点,因为他曾被试探而跌倒了。不错,但他的跌倒岂不是比许多人的从不跌倒更好吗?他不认主,但他并非没有感觉,他一想起主所说的话,就出去痛哭了!凡神的话语,在一个基督徒身上没有激发能力时,那他就是一个可怜的基督徒,并且不配称基督徒。因为祂的话语,乃是洁净和更新的工具。只要我们对此有所认识,并让祂来做工,那么即使我们实在是大失败,我们也不是长久淹留在一个无所知觉的可怜光景里。
—— 倪柝声《旷野的筵席》